壹、江門公積金個人查詢系統官網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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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成立於2001 65438+2月,現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由江門市房地產管理局管理。該中心下設新會、開平、臺山、鶴山、恩平五個市(區)住房公積金管理部。
地址:江門房地產大廈(江海壹路83號2樓)郵政編碼:529000電話:0750-3829866 3829866、3829893、3829891(傳真)。
網站二。江門公積金相關政策解讀
記者近日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獲悉,《江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管理辦法)、《江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江門住房公積金繳存的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繳存辦法)、《江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江門住房公積金提取的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提取辦法)均於今年9月出臺。
2013發布的《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原管理辦法)、《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繳存原辦法)、《江門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提取原辦法)同時廢止。
新《管理辦法》的主要變化
(壹)規範存款基數標準。新《管理辦法》規定,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不得高於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不得低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布的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
(2)改變商業模式。為推進“最多跑壹次”改革,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將委托銀行受理住房公積金業務。新《管理辦法》實施後,存款人將直接向銀行申請辦理業務。
(3)明確困難企業的認定標準。新《管理辦法》明確了困難企業的認定標準和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的流程。單位連續三年虧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公積金管理機構審核,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
新《存款辦法》的主要變化
(1)簡化審批要求。新《繳存辦法》取消了新設立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登記和個人賬戶設立、年度調整、保管手續的部分信息。
(2)規範業務標準。新《繳存辦法》根據住建部《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標準》對原《繳存辦法》的部分條款進行了修訂。新《繳存辦法》規定,單位應當按照規定指定專門經辦人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並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規性負責。此外,新《存款辦法》還對單位或職工申請開具存款證明的事項進行了規範。
(三)維護職工權益。新《繳存辦法》規定,單位未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轉移、解封手續的,職工可以持有效證明材料向公積金管理機構申請督促單位辦理。新職工或轉崗職工未及時繳存住房公積金,因繳存基數或繳存比例提高,需要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單位少繳、未繳、緩繳職工住房公積金的,單位應當辦理補繳手續。
新“提取方法”的主要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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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強提取監管。新《提取辦法》規定,公積金管理機構對同壹人多次變更婚姻關系、多人頻繁買賣同壹套住房、異地購房特別是非戶籍所在地購房、非配偶或者非直系親屬購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嚴格審查住房消費行為和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對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要記錄其失信記錄;對已提取資金的,責令限期如數歸還,暫停其三年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資格;逾期不還的,列為嚴重失信行為,依法依規將失信信息報送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實施聯合懲戒。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繳存職工非法提取住房公積金情節嚴重的,公積金管理機構應當告知其所在單位。對於涉嫌偽造和使用購房合同、發票、不動產權證書、結婚證等虛假證明材料的組織和個人,公積金管理機構應當及時將線索移交公安部門,依法嚴懲。
(2)放寬提取條件。新《提取辦法》放寬了市內和市外用自有資金全額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所購房屋已辦理備案手續的,只需提供已備案的購房合同和購房全額發票,不需要補辦不動產權證書。
放寬了市內購房首付提取方式。用自有資金支付首付款的職工,可以在購房合同簽訂後6個月內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放寬第二次及以後年度提取償還貸款的時間和金額限制,職工可在最後壹次提取滿壹年後自行辦理相關手續。提現金額為自本次申請提現之日起12個月內,最後壹次審批間隔期滿後累計實際還款金額及應付本息。
我們放寬了第二次及以後每月提款的時間和金額限制,也可以在最後壹次審批間隔期滿後申請提取用自有資金償還的住房貸款本息。
(3)調整提取金額。原《提取辦法》實施後,本市根據住建部等部門的通知,修改了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規定首次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最高額度為2015年5月至申請提取當月可提取的額度。新的“提取辦法”將首次提取金額調整為自申請當月起6個月的租金。
原《提取辦法》規定,職工納入我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的,最高提取金額為實際納入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範圍的時間乘以我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新《提取辦法》將提取額度調整為不超過正常繳存條件下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額度。賬戶已被封存的,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同時註銷住房公積金賬戶。
(4)增加提取要求。由於業務模式改革,新《提取辦法》要求職工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時,提供本人有效的歸集賬戶(活期存折或儲蓄卡)。
(5)簡化手續。新《提取辦法》實施後,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不再需要單位審核蓋章。憑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受托銀行網點申請提取公積金。公積金管理機構審批後,受委托銀行根據審批結果進行支付。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醒市民,新辦法實施後,部分符合老辦法提取條件的市民可能不符合新辦法提取條件,部分市民租房提取公積金的額度有所降低。請在新措施生效前盡快到公積金管理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