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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熱能與動力工程考研能考上浙大嗎?

考研當然可以跨專業,當然可以報考浙大,只要符合報名條件。招生簡章上寫的很清楚。以下是浙江大學2015的招生簡章。可以好好看看。祝妳學業有成!

浙江大學2015碩士招生簡章

熱烈歡迎報考浙大碩士!

2015年,我校計劃招收357個學科5000余名研究生(含學位和專業學位)。《目錄》所列各學科、各專業招生人數(含推薦免試人數)僅供參考,根據國家下達的最終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進行招生調整。其中,實際錄取人數和推薦免試人數需待10月25日後65438考研招聘網“推送免試服務系統”關閉後才能最終確定。65438 10月27日之後,考生可以在我們網站查詢各專業實際錄取人數和推薦免試人數。

壹、申請條件:

1,中國人民和中國公民。

2、擁護中國* * *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參加全國統壹考試的考生資格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學校舉辦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以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畢業的本科生。其中,成人高等教育應屆畢業生,以及當時可以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畢業的考生,初試合格後,必須加試兩門本科課程,具體加試科目將在復試前通知)。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的人員。

(3)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生和國家承認學歷的高職院校畢業兩年(畢業至錄取當年9月1,下同)及以上的人員,均以同等學力報考,須符合以下條件:不得跨專業報考;提供學校教務處出具的相應本科8門專業課成績單;必須在國家核心期刊上發表壹篇或多篇與申請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署名前2名)。初審通過後,妳將嘗試本科兩個專業,具體科目會在復試前通知。

(4)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5)研究生報名前須征得培養單位同意,並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時間前將培養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提交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5.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除應符合上述條件外,還應具有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類法學專業畢業生[代碼:0301],專科層次法學專業畢業生和自考形式法學專業畢業生不得報考)。

6.報考法律碩士(法學)專業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條件外,應是法學專業(只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的法學專業[代碼: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專業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專業畢業生可以報考)。

7.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除1、2、3外,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大學畢業後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取得國家承認的高等職業院校畢業證書後有5年及以上工作經歷,並達到與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取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8.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除符合1、2、3的要求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大學專科畢業後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連續工作四年及以上,思想政治表現好,業務過硬,經所在單位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是原工作單位委托的在職人員。壹般只委托與浙大簽訂協議的國內大型企事業單位培養考生。想報考工科、農學、臨床醫學的考生只能報考相應的專業學位。

9.報考教育部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招生計劃,需要參加全國統考,主要面向西部12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的要求,采取“自願報名、統壹考試、適當降級、單獨統壹閱卷(其中漢族考生不超過10%)”的方式招生。考生除滿足1、2、3、4的要求外,還需提交每個學生所在省級教育部門蓋章的《青少年骨幹登記表》。具體可參考教育部網站。

二、招生考試科目:

招生專業、考試科目及相關說明請參考《招生專業目錄》。目錄中的壹個“▲”表示該專業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標有“∞”表示該專業為國家重點學科;標有“※”表示該專業有國家重點實驗室;標有“★”表示該專業為自設二級學科。

1,全國統考:四門考試科目見專業目錄(教育學、歷史、醫學為三門考試科目),包括政治理論、外語(英語、日語、俄語)、數學壹、數學二、數學三、數學(農學)、化學(農學)、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歷史基礎、計算機專業基礎綜合,等等。普通動物學和普通生態學、普通生態學和魚類學由水產學科聯考工作組提出,其他學科由我校提出。

2.單獨考試:外語、政治、數學1-3由我校自主提出,其他科目與統考考生同卷。

3.工商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工程管理碩士:考試科目為英語二,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提出。

4.JM(法律碩士)聯考:考試科目為政治理論、外語、專業基礎和綜合課,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提出。

三、申請方式:

考生在報名前應仔細檢查是否符合要求,復試階段將嚴格檢查考生資格。不符合條件的考生不予復試和錄取,相關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在其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名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在其工作或戶籍所在省(區、市)的報名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中,報考我校美術學、設計學、工業設計工程專業、藝術碩士和單獨考試的考生(含計劃強軍考生),必須選擇浙江大學報名點(報名點代碼為3312),必須在浙江大學參加考試。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考生可選擇浙江大學考點(報名點代碼3312)或除杭州教育考試院外的浙江省內其他考點。

1,網上報名:(1)網上報名日期:2014,10,10-31,每天9: 00-22: 00(逾期不再補報,報名信息不修改)。應屆本科畢業生預測時間:9月25日至9月28日2014(每天9: 00-22: 00)。預測名稱信息是網絡報告的有效信息。

(2)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共網站:,教育網站:,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照教育部、本人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名點和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進行報名。凡未按要求報名、誤填網上信息、填錯信息或填寫虛假信息者,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報名期間,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核實,核實結果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後三日內反饋。考生可隨時在線查詢學歷(學籍)成績。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過程中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驗證的考生應及時到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並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提交報名點進行驗證。

(4)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計劃以報名時提供的信息為準,不得變更。

(5)已被招生單位錄取的學生不得報名參加統考。否則取消學生資格,列為統招考生。

(6)考生應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如實填寫所受到的獎懲,特別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中因違規、作弊受到的處罰。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和《中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暫行)》進行處理。

2.現場確認

所有考生(免試者除外)應在規定時間內到考點指定地點確認網報信息,繳費並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逾期不再補發。其中,網報期間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驗證的考生,須在“現場確認”時提交學歷(學籍)認證報告;能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提交出具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在校研究生須提交培養單位的“同意報考”證明。

(1)選擇浙大考點的考生請關註5438+00我校6月研招網上通知,屆時將公布該考點“現場確認”的形式、時間及具體安排。

(2)選擇其他考點的考生請:請按各考點要求於2014 110至114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

考生本人應認真核對並確認網上報名信息。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錄取階段均不會被修改,因考生填報錯誤造成的壹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四、初試

1.根據教育部安排,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面在使用過程中不得塗改。

2.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3.初試時間:2065438+2004年65438+2月27-28日(29日進行6小時科目壹考試)。

4.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考題和復習資料。

五、復試

1.復試前,我校將嚴格審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或學校信息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需登錄www.chsi.com.cn高等教育學生信息咨詢網,進入“學信檔案”進行網上申請學歷(學籍)驗證,並打印下載本人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如不成功,可按要求申請書面認證,獲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復試考生在合格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件。(2)學歷(學籍)認證報告。③學歷、學位證書(所有材料提交1份原件,65438份復印件)。考生持有在國外獲得的學歷學位或學位證書的,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進行資格審查。(4)同等學力考生需攜帶報考條件要求的本科成績單等其他材料。詳見我校網上通知。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復試或錄取。

2、實行差額復試,原則上根據科目類別按復試比例1:1.3左右劃定基本分數線。各學院(系)根據招生計劃、考試成績和差額復試比例確定該科目復試分數線(不低於學校公布的基本分數線),並由此確定入圍復試的考生名單。復試形式和內容由各學院(系)根據學科要求、相關知識和能力考核標準確定,並在復試前通過各學院網站向考生公布。

3.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

六、體檢

考生復試前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體檢。體檢必須在我校指定的二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發[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取消乙肝檢查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堂[2010]2號)執行。

七。準許進入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含初試和復試)總成績、學習成績、思想品德表現、業務素質和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復試、體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申請定向就業的碩士生,必須在考生被正式錄取前簽訂定向培養協議。單獨考試、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骨幹計劃考生,均錄取為定向就業碩士生。

對在報名和考試中違規的考生,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我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暫行)》進行處理。凡弄虛作假者(含免試生),壹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誠信考試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八、學費和獎學金

(1)學費:根據財政部、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凡納入招生計劃的全日制研究生,都必須繳納學費。經浙江省物價部門批準,2015年我校研究生學費標準如下:

專業類型

學費標準

普通專業(以下專業除外)

8000元/生/學年

法律碩士(非法研究)

33000元/學生/全程

軟件碩士

4萬元/學生/全程

日常工作之外的職責

5萬元/學生/全程

會計碩士

58000元/學生/全程

國際商務碩士,稅務碩士,公共管理碩士。

6萬元/學生/全程

金融碩士

8萬元/學生/全程

工商管理碩士(GMSCM項目)

9萬元/學生/全程

全日制MBA

120000元/生,全程

非全日制mba

160000元/生,全程

工商管理碩士(GEP項目)

180000元/生,全程

(2)獎學金:

1.關於浙大獎學金的具體規定和註意事項,請參考研究生院網站(網址:/)。

2 .學校按照國家和本校的規定評選國家獎學金和各種專項獎學金。

3.學校為碩士研究生提供8000元/學年的學術獎學金,獎勵對象為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但不包括以下類型的研究生:金融碩士、國際商務碩士、稅務碩士、社會工作碩士、會計碩士、旅遊管理碩士、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軟件工程碩士。享受“強軍”、“青年骨幹計劃”、“對口支援計劃”、“國防生”等國家政策支持的在職研究生,可向學校申請特別學術獎學金。

4.學校提供崗位助學金(包括國家助學金等。).全日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校助學金部分為700元/月,導師助學金部分按學校和院系制定的標準發放。每學年12個月。

5.學校和導師根據實際需要設置助研、助教、助管崗位,按崗位工作發放津貼。

6.對於經濟困難的研究生,學校設立了綠色通道,可以申請助學貸款。

7.來華留學生學費和資助辦法按國家和學校另行制定的規定執行。

詳見學校文件:《浙江大學研究生學費管理辦法(試行)》、《浙江大學研究生獎學金管理辦法(試行)》和《浙江大學研究生資助管理辦法(試行)》。

九、申請咨詢:

杭州市浙大路38號浙江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編:310027,電話:0571-87951349。電子郵件:yjsy-zsb@zju.edu.cn

10.報考浙江大學的考生請隨時關註浙江大學研招辦網上信息,網址:/zs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