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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合作協議合同

個人合作協議合同範本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在生活中的應用越來越廣泛,合同是企業發展的壹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它們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我整理的個人合作協議合同樣本,供大家參考,希望對有需要的朋友有所幫助。

個人合作協議合同1甲方:

乙方:先生(或女士,下同)

杭州xxx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 _ _ _ _先生(以下簡稱“乙方”)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1.在滿足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自願就企業管理咨詢業務合作等問題結成戰略夥伴關系,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幫助甲方推動業務和業績,實現雙方和客戶的共贏。

2.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商業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及其客戶的商業秘密,不得因自身原因泄露甲方或其客戶的商業秘密而損害甲方的商業信譽。

3.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商機時,應根據自己的實力行事。當確實無法實施或難以把握時,甲方應開誠布公地告知乙方的理解或協助,不得在無法實施的情況下倉促承諾,損害乙方的客戶關系。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咨詢業務機會並協助實現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信息資源費。費用支付的多少取決於乙方在業務達成和執行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原則上按照實際費用金額的壹定比例執行,根據實際繳費階段和金額進行支付,具體為每次繳費後的幾個工作日內。

動詞 (verb的縮寫)違約責任:

1.在業務執行過程中,如果合作方與客戶的商業信譽或客戶關系因自身原因受到損害,受害方可立即單方面終止合作關系,並要求壹定的經濟賠償。同時,受害方可以不再支付未了結業務中應當支付的相關費用,受害方應當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未按約定向乙方支付信息資源費的,每逾期壹天,應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全部付清。

6.爭議解決:如有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受害方可向杭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為壹年,自雙方代表(乙方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 _ _ _起至_ _ _ _止。本協議期滿後,甲方應繼續按照本協議支付未支付的信息資源費。

八、本協議期滿後,雙方未提出終止協議,視為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延期壹年,不再續簽。

九。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雙方認為有必要補充或變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壹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X.本協議自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簽名:簽名:

簽約地點:

簽署日期:

個人合作協議合同二:姓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其他合夥人應按上述項目的順序填寫)

第壹條合夥企業的宗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二條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的

第三條合夥企業的項目和範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四條合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期限。

(1)合夥人(姓名)以貨幣形式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其他合作夥伴的排列順序與上述相同)

(2)各合夥人的出資應於_ _ _ _ _ _前繳足。

(3)本合夥企業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 _ _ _ _ _。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 * *財產,不得隨意要求分割。合夥企業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歸個人所有,屆時返還。

第六條盈余分配和債務承擔。所有合夥人* * *壹起經營,* * *壹起工作,* * *承擔風險,* * *盈虧自負。

(壹)盈余分配:以_ _ _ _ _ _ _ _ _ _為基礎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以合夥企業財產優先清償。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以_ _ _ _ _ _ _ _ _ _為基數,按比例承擔。

(特別說明:盈余分配和債務承擔可按各合夥人各自出資或平均分配約定。沒有約定分享比例的,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分享。任何壹方對外還款後,另壹方應在10天內按比例向另壹方清償其份額。)

第七條出資的準入、退出和轉讓。

(1)加入。

1.新合夥人的加入必須得到所有合夥人的批準;

2.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入夥的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夥。

1,自願退出。合夥企業經營期間,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壹)退出合夥協議的原因出現;

(二)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合夥人難以繼續參與合夥企業。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可以在不影響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情況下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辭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合夥人當然退夥:

(壹)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

(二)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3)個人喪失償付能力;

(4)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上述情況下的提款生效日為實際提款日。

3.退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經其他合夥人壹致同意,可以決議罷免合夥人: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夥事務時的不當行為。

(四)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原因。

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的名人。被除名的名人自收到除名通知之日起生效,被除名的名人退出合夥企業。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外,可以自收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和退夥人應當按照退夥時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

(三)轉讓出資。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該第三人視為合夥人,否則轉讓人視為合夥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領取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在修改合夥協議後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企業負責人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1)全體合夥人* * *從事合夥事務。(適合小型合夥企業。)

(2)經合夥協議約定或者全體合夥人決定,委托_ _ _ _ _ _ _ _ _為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其職權為:

1.在國外開展業務並簽訂合同;

2.合夥企業的日常管理;

3.銷售合夥產品(商品)和購買普通商品;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管理權、決策權和監督權。合夥企業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決定,無論出資多少,人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有權分配合夥企業的利益;

3.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合同約定分配合夥利益,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所有。

4.合夥人有權退出。

(2)合夥人的義務:

1.根據合夥協議維護合夥企業財產的統壹;

2.分擔合夥企業經營虧損的負債;

3.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10條禁止的行為。

(壹)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企業的名義進行經營活動;其經營所得利潤屬於合夥企業的,應當按照實際損失賠償損失。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與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壹條合夥企業的繼續經營。

(1)在退出合夥企業的情況下,剩余合夥人有權以原企業的名義繼續經營原企業的業務,也可以選擇和吸收新的合夥人加入經營。

(2)合夥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經已故合夥人的繼承人選擇,可以返還繼承人應當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以按照合夥協議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受繼承人作為新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企業的終止和清算。

(壹)合夥企業因下列原因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系;

3.沒有合法的伴侶;

4.合夥事務已經完成或者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企業的清算:

1.合夥企業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或者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指定, 如果清算人不是清算人,則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和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人 15日內確定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清算人。

3.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照下列順序清償:合夥企業所欠的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企業所欠稅款;合夥債務;退還合夥人的出資。

4.結算後如有剩余,按照本協議第六條第壹款的方法進行分配。

5.清算期間合夥企業遭受損失,合夥企業財產不足清償的,按照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方式處理。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該合夥人支付的金額超過其因連帶責任應承擔的金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壹)合夥人未按時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遭受的損失。逾期_ _ _ _年仍未繳足出資的,按退股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壹致同意轉讓其財產份額,其合夥人不願意接受受讓人為新合夥人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遭受的損失。

(三)合夥人擅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否則按退夥處理;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者因重大過失或者違反合夥企業法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向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的,以合夥企業的實際損失賠償予以勸阻,全體合夥人可以決定將其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1.由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所有爭議應由合作夥伴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萊蕪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都有約束力。

2.由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爭議應通過合作夥伴之間的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合夥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其他。

(1)經協商壹致,合夥人可以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未盡事宜;如果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有沖突,以補充和修改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簽訂於_ _ _ _ _ _ _ _ _ _ _年月日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簽字)

簽名時間: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簽約地點: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個人合作協議合同三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友好協商,就合作經營集裝箱運輸達成如下協議,並簽署本協議,以資遵守。

壹、合作目的

甲乙雙方將按照統壹管理、統壹調度、統壹業務、統壹結算的原則,整合車輛、人員、業務等所有原有資源,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二。合作項目和範圍

合作項目為集裝箱卡車運輸,經營範圍以集裝箱運輸為主,其他普通貨物運輸為輔。

三。合作股份、車輛所有權和合作債權債務

1.合作份額:甲方投入50輛集裝箱車,乙方投入35輛集裝箱車。雙方組成聯合船隊,船隊合作份額甲方58.82%,乙方41.18%,船隊發生的所有債務由甲乙雙方按比例承擔。

2.車輛所有權:甲乙雙方車輛所有權不變。

四。合作的成本和費用

1.聯合車隊實行統壹的財務核算。

2.聯合車隊運營中發生的燃油費、過橋費、行李箱費、司機工資、管理人員工資、辦公費等費用計入運營成本。

3、車輛維修、配件、年檢、季檢、保險等費用,統壹報銷、統壹核算、單獨核算,不計入統壹經營成本。

4.甲方負責聯合車隊日常運營的全部營運資金,乙方按合作比例每月向甲方支付65,438+0%的利息,每季度支付壹次。

5、聯合車隊實行統壹的用車和管理費標準。

動詞 (verb的縮寫)合作社利潤的分配

1.合作利潤按月結算,每季度分配壹次。

2.合作利潤按合作各方的份額進行分配。合作利潤是指當月營業收入總額減去本合同第四條第2、3、4項費用。

不及物動詞合作事務的實施

1.聯合車隊的日常管理以乙方為主,甲方為輔。乙方派遣員工擔任經理,乙方派遣員工擔任副經理,其余從雙方現有經理中挑選。

2.對雙方原有客戶的運輸業務進行統壹整合,實行統壹接單和調度。

3.甲方負責聯合船隊的財務管理,乙方負責監督,主要負責本合作項目的應收應付賬款、結算及財務核算。

4.在聯合艦隊運行期間,雙方必須友好協商。未經對方同意私自決定項目運營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私自決定項目的運營方承擔,並賠償對方壹切損失。

七。合作經營期限

1.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暫定為兩年,即年至年。

2.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後,必要時可以續簽合作協議。

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雙方權利:

1,合作收益分享權;

2.有權退出合作。

(二)雙方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維護合作財產的安全、統壹和完整。

2、分擔債務的經營損失。

九。合作清算

1.合作解散後進行清算。

2.在合作社清算的情況下,合作社的債務應以合作社的利潤優先償還。

3.清算期間合作出現虧損,合作收益不足以償還債務的,各方應當按照合作份額以現金或者其他財產償還合作債務。

X.違約責任

1.如壹方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作項目解除,應向另壹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非雙方協議終止合作,否則任何壹方不得擅自單方面終止合作協議。壹方擅自終止合作協議,給另壹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全部損失。

XI。其他人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爭議解決方法

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壹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 _ _ _ _ _乙方(公章):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簽字):_ _ _ _ _ _ _法定代表人(簽字):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個人合作協議合同4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合作宗旨,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妳方辯護。

1.經甲乙雙方協商,以* * *出資,* * *管理的方式經營登記在甲方名下,車牌號為X12345的公車。

2.雙方自願合作盈利,投資總額為65,438+0,200,000.00元(壹佰貳拾萬元整),甲方出資660,000.00元(陸拾陸萬元整),占總額的55%,乙方出資540,000.00元(伍拾肆萬元整),占總額的55%。

三。甲乙雙方同在經營管理,共擔風險,共盈虧。* * *配合管理事務。資金收支和車輛管理必須由雙方協商協調管理。

四。在運營過程中,甲乙雙方分享並承擔50%的利潤、損失、事故風險、故障維修、車輛保險、車輛維護。以上根據實際情況每月結算壹次。

5.車輛運行中,甲乙雙方如有壹方超越權限,相關民事和經濟責任由壹方承擔。(如由不請自來的司機駕駛、借給他人使用、正常營業時間外私自使用等。)甲乙雙方應相互監督對方的經營管理行為。

不及物動詞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遵守本合同的規定,不得違反,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壹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應自行賠償,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由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如果雙方不能通過協商解決,應由巴中仲裁委員會解決。仲裁不成,雙方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 _ _ _ _ _ _

乙方(公章):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簽字):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簽字):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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