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綏陽縣農業局局長、土地流轉辦公室主任王聯系方式

麗水市國土資源局領導簡介

2006-1-16 11:19:14閱讀量2199編輯:管理員。

葉,男,1954+0年6月出生,漢族,浙江松陽人,1969年2月參加工作,1978年8月加入中國* * *產黨,研究生學歷。歷任松陽縣委常委、紀委書記;青田縣委常委、紀委書記;雲和縣任縣委副書記、紀委書記;麗水行政公署副秘書長兼辦公室主任;溧水區計劃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麗水市土地管理局主要負責人、黨組副書記。2001年3月任麗水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林永躍,男,1955年6月出生,漢族,浙江麗水人,1974年2月參加工作,10月加入中國* * *產黨,中央黨校大學學歷。歷任解放軍合肥電子工程學院戰士、出納、區長、副指導員。麗水地委組織部處長、副科長、科長;縉雲縣委常委、政委、人武部常務副書記;麗水市礦業管理局副局長;麗水礦務局負責人。2001年4月任麗水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黨委委員。2006年6月6日任麗水市國土資源局黨委副書記。

葉如明,男,1955年3月出生,漢族,浙江景寧人,1973年2月參加工作,1976年8月加入中國* * *產黨,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歷任南京軍區某後勤部班長、排長、辦公室助理。南京軍區金華122解放軍醫院副職;中國人民解放軍靜寧縣人民武裝部助理;靜寧縣人民武裝部任人武部副科長、黨委委員、政工科長、部長、部黨委副書記;靜寧縣委委員、常委(麗水軍分區黨委委員)、靜寧縣人武部部長、黨委副書記;麗水市土地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麗水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04年5月任麗水市國土資源局紀檢組組長、黨委委員。

張康,男,1955年6月出生,漢族,浙江樂清人,1971年3月參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國* * *產黨,浙江農業大學畢業,大學學歷。歷任麗水市農業局農村幹部;浙江農業大學農經專業學生;麗水市農業局農經科副科長(主持工作)、科長;麗水地委組織部科長;龍泉市委組織部常委、組織部長。2002年6月至2002年2月,任麗水市國土資源局儲備中心副主任、黨委委員、主任。

李峰,男,1960 10出生,漢族,浙江溫嶺人,1977年9月參加工作,1992年2月加入中國* * *產黨,浙江大學行政管理專業本科畢業。歷任龍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幹部;龍泉市巴度鎮鎮長助理、副鎮長、鎮長;龍泉市委機構改革辦公室幹部;麗水市旅遊局辦公室主任、行業管理科科長、局黨組成員;麗水市蓮都政府副區長、黨組成員;浙江省國土資源廳執法局副局長(在崗)。2003年6月5438日至2月任麗水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張旭,男,1964年7月出生,漢族,浙江麗水人,1982年6月參加工作,6月加入中國* * *產黨,第二炮兵工程學院導彈陣地機電工程專業畢業。歷任雲南建水縣80402部隊戰士,Xi安二炮工程學院學生,80402部隊排長、副連長、政治指導員、政治部幹事、副科長、科長、營政治指導員、政治部副主任。麗水市國土資源局蓮都分局副局長;麗水市國土資源局直屬機關黨委副書記、紀檢組副組長、局辦公室副主任、局辦公室主任2005年4月麗水市國土資源局人事教育處處長、黨委委員。

領導團隊的成員

2004年5月27日16: 42: 59閱讀2948次編輯:管理員

局黨組書記、局長:葉

黨委副書記、副主任:林永躍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葉如明

黨委委員、副局長:張康

黨委委員、副局長:李峰

人事教育司黨委委員、司長:張旭

內部機制

2004年5月27日16: 53: 54閱讀1784編輯:管理員

麗水市國土資源局下設分局和十壹個行政科(室),分別是蓮都市國土資源局、市國土資源局辦公室、人事教育處、規劃財務處、執法監察處、政策法規處、國土規劃和耕地保護處、土地利用管理處、地籍管理處、礦產資源管理處、地質環境處、監察處(與局紀委合署辦公)。

內部機構的主要職責

閱讀732次編輯:管理員

(1)辦公室

綜合協調政務,組織調查研究工作;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審核,各類文件的運行和管理,局機關重要會議和重要事項的督辦,局機關的文秘、保密、檔案、安全和行政事務。編制國土資源科技教育發展規劃;組織國土資源科技成果的鑒定和推廣,組織國土資源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的引進、開發、利用和推廣;制定並實施國土資源宣傳工作計劃。

(2)人事教育司

負責局、分局、直屬單位的機構設置、人事勞動工資管理;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幹部的檢查、考核、任免、調配和管理;負責局機關、分局及直屬事業單位幹部職工、縣(市)國土資源局副處級以上領導(含非領導職務)的人事檔案管理;承擔局機關、分支機構和直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全系統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指導全市國土資源幹部隊伍建設。

(3)計劃財務部

編制並實施年度預算目標,組織實施相關財務會計制度;制定國土資源相關費用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辦法;做好市級土地礦產資源費的征收工作;承擔市財政撥付的國土資源資金和其他資金的財務管理;對國土資源局管理的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專項收費進行財務監督管理;監督全市國土資源費和補償費的征收和使用;負責統計工作;監督、管理和審計直屬單位的財務;承擔全市國土資源管理的綜合統計工作。

(4)執法監督部門

監督檢查全市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貫徹執行國土資源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政執法情況;制定國土資源執法監督和案件查處的有關規定;監督檢查土地礦產資源、地質環境規劃、農用地轉用、土地征用、土地礦產資源資產處置、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交易;依法查處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指導全市國土資源監察工作和國土資源監察隊伍建設;承擔國土資源信訪工作。

(5)政策法規司

組織國土資源政策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國土資源管理規範性文件的起草、審查和協調工作;負責國土資源法律咨詢;負責行政復議和應訴。

(6)土地規劃和耕地保護辦公室

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土地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規劃和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土地開發規劃、土地整理規劃、土地復墾規劃等專項規劃;參與審查經市政府批準的城市總體規劃;指導和審查縣(市)、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承擔基本農田區劃和農用地轉用規劃的審查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耕地特別保護、耕地開墾、農用地保護、土地整理、未利用地開發、土地復墾等相關政策規定;指導耕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組織農用地轉用審批,承擔補充耕地計劃和土地征用(使用)計劃的審核管理;承擔與轉用或征用同時提交的土地供應計劃的審批工作;市政建設項目用地預審。

(7)土地使用管理處

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轉讓、作價入股、抵押、交易和政府收購儲備管理辦法;承擔基準地價和標定地價評估;組織土地估價機構資質審查;承擔土地評估價格的初審;承擔土地等級評估的審核工作;實施鄉(鎮)村土地管理;農村集體非農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和土地資產、土地市場監督管理;承辦企業轉制土地資產的管理和處置;承擔土地供應計劃審查和各類項目用地審批。

(8)地籍管理辦公室

組織實施全市地籍管理法規、地籍管理技術規範和權屬管理辦法,承擔土地權屬登記發證、出讓、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和終止等權屬管理工作;組織全市土地資源的調查、動態監測、地籍權屬調查、變更調查和統計;指導和組織全市國土資源信息系統建設;承辦和調解土地權屬糾紛。

(9)礦產資源管理辦公室

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指導縣(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及其專項規劃的編制和實施;負責采礦登記發證和礦業權出讓審批、招標、拍賣;依法收取礦產資源補償費、采礦權使用費和采礦權價款;負責選礦許可證的審批、發證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礦產資源保護、開發和利用的監督管理,調解重要礦業權權屬糾紛;指導全市礦產監管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礦產資源儲量管理辦法;管理礦藏的工業指標;組織全市礦產資源儲量的登記和統計;管理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工作,鑒定評審結果;組織礦產資源儲量年檢和儲量審計;管理全市地質資料的匯交工作;組織分析礦產資源供需形勢,研究制定礦產資源政策;組織編制和實施地質調查評價和礦產勘查計劃和方案;管理地質勘查活動,調解探礦權糾紛。

(10)地質環境區劃

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地質環境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指導縣(市)地質環境保護規劃和專項規劃的編制和實施;編制並組織實施水文、工程和環境地質勘查計劃,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地質環境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參與與地質環境有關的重點建設項目、地下水供水水源和易引發地質環境問題的地質遺跡保護區的審批;負責地質災害區域的監督管理,參與重大建設項目的地質環境評價和地質災害治理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組織、監督和指導全市礦山自然生態環境管理工作;監督礦泉水和地熱水的開發利用,防止地下水的過度開采和汙染;承擔地質環境監測管理和信息服務。

(十壹)監察室(與紀委合署辦公)

市國土資源局蓮都分局是市局派駐蓮都承擔國土資源管理的行政機構。

業務電話

2007-3-7 11:58:54 0閱讀117由管理員編輯。

市國土資源局

辦公室:2668180

人事教育部門:2668012

計劃財務部:2668031

執法監督部:2668058

政策法規部:2668036

國土規劃和耕地保護辦公室:2668068

土地使用管理處:2668079

地籍管理處:2668199

礦產資源管理處:2668085

地質環境處:2668088

監督辦公室:2668057

蓮都國土資源分局

辦公室:2668150

直屬機構

2004-12-6 15:17:43閱讀1719次編輯:管理員。

麗水市國土資源局下屬八個事業單位:

麗水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

麗水市統壹征地拆遷辦公室,

麗水市土地資產管理處(麗水市土地資產交易中心)、

麗水市土地測繪規劃院(國土資源信息中心)、

麗水市土地儲備中心,

麗水市土地整理開發中心,

麗水地質環境監測站,

麗水市土地登記處。

麗水市國土資源局的職責

2004年5月27日16: 37: 00閱讀820次編輯:管理員

主要職責:

(壹)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的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以及地質環境管理的文件,並組織實施;負責相關的行政復議工作。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土地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等專項規劃;市政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地質環境保護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組織建設項目地質災害風險評估。

(三)監督檢查縣(市)國土資源行政執法部門和國土礦產資源規劃的實施;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擔並組織調處權屬糾紛,查處違法案件。

(四)制定和實施耕地特殊保護政策,鼓勵耕地開發;實施土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整理復墾監管,確保耕地占補平衡。

(五)管理全市土地資源和城鄉地籍及土地管理工作;制定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和動態監測;組織指導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和登記工作。

(六)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入股、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儲備管理辦法。

(七)指導基準地價和標定地價的評估,審查土地評估和土地勘測機構的資質,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承擔各類農用地轉用、征用(使用)的審查和審批。

(八)依法管理礦業權市場;制定全市礦業權市場運行規則和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和指導礦業權招標拍賣,審批礦業權轉讓申請;收取采礦權使用費和采礦權價款。

(九)承擔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工作,負責地質資料的匯交;監督管理礦產資源的勘查、開發、保護和合理利用;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工程的監督與驗收。

(十)組織地質災害的勘查、監測和防治;負責地質災害評估管理和施工單位資質審查認證,認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收取和管理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預備費;確定古生物化石產地、具有重要價值的標準地質剖面等地質遺跡保護區。

(十壹)安排、監督、檢查國土資源工作經費和國家、省、市財政撥付的其他資金的使用。

(十二)組織國土礦產資源科技工作和對外合作交流。

(十三)領導蓮都市國土資源局及其下屬事業單位的工作,實施國土資源相關中介機構等事業單位的行業管理。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摘自李政辦發[2006 54 38+0]54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