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檔案中介;文件存儲;研究綜述
1篇論文的統計分析
目前,我國檔案機構主要以檔案寄存中心、檔案室、檔案保管中心、檔案信息咨詢中心等形式存在。因此,本文以文章標題為檢索詞,選取檔案代理、檔案寄存、檔案辦公、檔案咨詢服務、檔案保管為檢索詞。通過檢索中國知網、中國學術期刊網出版數據庫、中國博士學位論文全文數據庫、中國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全文數據庫發表的文章,截至2011,* *已獲得相關文獻195篇。其具體年度分布見表,論文年度發表趨勢見圖:
從表中可以看出,關於檔案機構的研究文章最早出現在1992。因此,筆者選取了1992 ~ 2011這段時間來分析檔案代理行業。
從圖中可以看出,近20年來,我國學者對檔案中介機構的研究總體呈上升趨勢。1992 ~ 1996為胚胎期,數量少且不穩定;2000 ~ 2003年達到頂峰。從2004年開始逐漸趨於平穩,平均每年約12篇。
2.檔案中介機構研究的主題
經過對文章的梳理,得知該領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檔案中介機構的內涵與類型、發展現狀與問題、市場前景與發展方向等方面。對發展現狀的研究可以涵蓋與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關系、檔案中介機構的運作模式和管理、行業的法律法規等。
2.1檔案中介的基本理論問題
2.1.1檔案機構的內涵。學者們對“檔案中介機構”的內涵有不同的理解。宗佩玲認為,檔案中介組織是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與社會之間提供檔案業務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1]張炎認為,檔案中介組織是以其特有的社會服務功能,在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個人和企業之間提供檔案事務服務的法人組織,發揮著監督、溝通和協調的作用。[2]張保星認為,檔案中介機構是全民所有制的自收自支、獨立核算的企業或事業單位,是直接為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辦理檔案事務的社會服務機構。[3]基於學者的不同理解,檔案中介組織的定義可以分為三種類型:壹是從從屬概念上,認為檔案中介組織屬於社會中介組織;二是從法律地位的界定上,認為檔案中介機構是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法人實體;再次,從與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關系上,認為檔案中介機構是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附屬機構。
目前,檔案界對“檔案機構”內涵的理解存在“多元”或“壹人多會”的現象。筆者認為,壹方面,由於我國檔案代理業起步較晚,發展不成熟,學者們難以把握其本質特征。另壹方面,學者們對這個行業的研究還不夠深入和完善,缺乏學術交鋒。
2.1.2中國檔案機構類型。根據不同的分類方法,學者將其分為以下幾種類型:根據產生方式和運作方式,可分為由檔案館或檔案主管部門設立並面向社會的公益性檔案中介機構,以及以法人形式存在並在市場上運作的商業性檔案中介機構。[4]按具體存在形式可分為檔案辦公室、檔案保管服務中心、檔案科技信息服務公司。[5]按業務範圍可分為檔案咨詢服務部、檔案辦公室、檔案幹部教育處和檔案用品設備服務部。[6]
2.2檔案中介機構的發展
2.2.1檔案中介機構與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關系。這個問題壹直是檔案中介行業研究的熱點。目前,學者們普遍認同鄭對這壹問題的論述。他將檔案中介機構與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外部關系分為三種類型。壹種是“重疊”,即檔案中介機構和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相關職能部門是“兩塊牌子、壹支隊伍”。二是“密切”,即檔案中介機構是檔案局(館)的下屬機構或企業,與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關系非常密切,相對獨立。三是“松散型”,即檔案中介機構與檔案行政管理部門除業務指導外,沒有直接的領導或投資關系,屬於獨立法人和獨立市場主體。其中,第二種是目前三類關系中的主流關系。[7]可見,我國檔案中介機構的發展具有很強的行政依賴性。
對此,有學者提出建立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行政幹預的屏蔽機制。壹方面,要完善立法,以法律條文的形式規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權限和義務,避免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權利範圍不清,造成權限彈性;另壹方面,檔案行政管理部門不應幹預該機構的具體業務,不應與其有直接的經濟利益關系。建立行政幹預的屏蔽機制,可以為檔案中介機構獨立執業創造良好的環境,從而從源頭上避免政府權力導致的各種違法行為。[8]
上海、天津等地在修訂後的檔案法規中已經取消了檔案中介機構人員必須經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認證的要求,以法律的形式進壹步減少了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對檔案中介機構的過度監管,為檔案中介機構的發展創造了更加寬松的環境。[9]
今後,檔案中介機構只有脫離檔案行政管理機構的保護,進行市場化運作,才能發展壯大。檔案行政管理機構也要自覺為檔案中介行業創造適合自身發展的環境,避免不正當競爭。
2.2.2檔案中介機構的運作和管理。根據與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三種關系,鄭提出了檔案中介機構的三種運作模式,即行政化、市場化和二者之間。他認為,行政運作模式在檔案中介機構起步階段較為有效,但存在政企分開、公務員與中介從業人員混淆等弊端,不利於檔案中介機構的長遠發展;市場化運作模式符合中介機構的性質和特點,是未來的主流發展趨勢;兩者之間的運行模式在壹定時期內是合理的,但長期來看只是壹種過渡性的運行模式。[10]
在機構管理上,歐啟建認為應該從內部規範、外部監管、行業立法三個方面進行。內部規範包括:與行政部門真正脫鉤,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強化檔案中介服務機構的內部約束,樹立中介機構的良好形象;加強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建設。外部監督包括:建立統壹的檔案中介監督管理機構;嚴格審批設立新的檔案中介服務機構,加強輿論監督。行業立法包括:檔案中介機構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性質和管理體制。[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