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感性能動性。感知者不會像照相機壹樣被動地記錄刺激的所有細節。相反,知覺是壹個主動的過程,它對刺激進行加工,失去刺激的壹些細節,保留其基本特征,並以概念的形式組織刺激經驗,使客觀刺激在知覺中成為壹個具有完整結構的形象。
②知覺的組織。在千變萬化、豐富多彩的世界裏,感知者受到通道的限制,不可能每時每刻都輸入所有作用於感官的信息。所以,人只能對刺激的基本特征做出反應,把許多孤立的刺激組織成壹個有意義的整體。
感知是如何在神經系統的活動中產生的?在這個問題上,格式塔學派提出了知覺經驗假說和神經系統同構理論。該理論認為,刺激的知覺圖像與其在中樞神經系統中的表現之間存在對應關系,即知覺現象符合神經系統的特征。比如在感知的組織原理中,有些刺激可以被感知為完整的圖形,有些則被感知為背景,因為大腦皮層的神經細胞具有電磁場的特性。磁場中的力分布使壹些激發區相互吸引,另壹些激發區相互排斥,從而形成某種結構或“格式塔”。大腦中的這種格式塔,就是人的知覺經驗中的圖形-背景結構。在視錯覺的情況下,感知是扭曲的,因為它在中樞神經系統中的表現是扭曲的。格式塔學派的知覺理論是壹種超驗主義,認為知覺是神經系統的固有屬性,忽視了知識和經驗在知覺中的作用。知覺心理學的另壹個有影響的觀點是關於知覺基本性質的推理理論。它的基本假設是,知覺經驗是壹種混合物,壹部分來自當前的感受,大部分是從儲存在大腦中的信息中提取的。人們根據壹生中獲得的經驗,從作用於感官的刺激來推斷物體的性質。
美國心理學家w·詹姆斯(W. James)這樣描述這個理論:“現在已經足以證明知覺的壹般規律:人們通過感官所感知的東西,壹部分來自於人們面前的物體,另壹部分(可能是大部分)總是來自於人們自己的內心。”他認為,人們根據當時觸發感官的刺激,對可能產生這種刺激的物體的性質進行推斷。這種推斷是建立在壹生中形成的感官經驗基礎上的,所以是壹種概率很大的可能性。H.von Helmholtz早就指出知覺的推理是壹個自動的、無意識的過程。
知覺的推理理論的另壹個基本假設是,瞬間輸入的感官信息是極其初步的、模糊的或不完整的,因此無法確定相應的外部物理刺激是什麽。在任何知覺過程中,作用於感官的近端刺激(如視網膜圖像)只能提供線索,而不能對遠端刺激(外界客觀事物)提供真實完整的描述。因此,我們必須根據近端刺激提供的線索,以及在以往經驗基礎上做出的壹系列關於世界的假設,來評估近端刺激的真實性質。這個評價的結果就是人的感知。
知覺的推理理論是壹種重建理論,即人可以通過知覺重建客觀世界。這個理論必須假設人生活在壹個有序多樣的世界裏,因為只有在這樣的世界裏,片段的輸入才能成為線索,這樣人們才能推斷出感官輸入來自於什麽,缺失的輸入片段是什麽。如果在壹個混亂的世界裏,只有關於這個世界的壹個片段的知識,就不可能提供對其余部分的理解。在這樣的世界裏,過去的經驗不會有助於推斷外部事物的本質。這個理論的代表人物是J.J .吉布森。與知覺的推理理論相反,他的觀點認為自然界中的刺激是非常完整的,知覺者與環境直接接觸,完全可以產生與各方面對感官的刺激相對應的知覺體驗,完全不需要假設壹個推理過程。
吉布森區分了刺激和刺激信息。雖然觀察者的視網膜在濃霧中受到光線的刺激,但此時的光線是均勻的,所以他什麽也看不見。這說明光的刺激不壹定包含刺激信息,但感知的信息包含在外界光的差異中。無論觀察者在任何壹點觀察周圍空間,環境光的分布都是不同的。環境光的這種差異或結構是壹種重要的視覺刺激,它包含了空間信息。距離不是觀察者和物體之間的抽象空間,它是通過直接感知物理光線的分布而獲得的。
知覺的心理物理對應論完全排除了知覺的能動性和過去經驗的作用,這些因素在知覺過程中的作用是不可否認的。
壹些心理學家發現,眼球運動和手觸摸運動在感知中起著重要作用。當人們觀察復雜圖形時,眼球運動可以幫助他們感知圖形。當人們感知周圍環境時,四肢的主動參與更容易適應新環境。
隨著現代認知心理學的發展,知覺的研究集中於視覺圖形的信息加工過程。這些研究包括圖形知覺的形成和發展、圖形後效、圖像識別等。在圖像識別中,人們提出了模板匹配、原型匹配理論和“泛魔”識別模型。知覺的認知觀強調表象和概念在知覺中的作用,認為知覺是人類高級認知活動的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