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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購銷協議範本

甲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醫療機構)

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經銷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08年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實施方案》、《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網上限價招標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為保證藥品網上交易順利進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第壹條甲方根據乙方在廣東省醫藥采購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平臺)提供的藥品信息(見附表),以網上采購方式采購以下藥品,甲方通過網上藥品交易系統向乙方發送訂單通知,乙方據此供貨;雙方確認的訂單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乙方必須在甲方發出訂單通知後的壹個工作日內確認甲方通過平臺發出的訂單通知。

第二條乙方應按購銷合同中的藥品采購清單(見附表)向甲方供應藥品。

第三條乙方應確保甲方在使用藥品時不會被第三方要求主張專利權、商標權或保護期。

第四條乙方供應的藥品質量應符合國家相關藥品標準,藥品包裝、質量、價格應與入圍品種網上信息壹致,不得變更。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相應的藥品檢驗報告,並將藥品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

第5條供應條款

乙方應在確認甲方訂單通知後壹個工作日內發貨,最長不超過兩個工作日;急救藥品由乙方在4小時內送達。

第六條供貨價格結算和貨款支付

(1)供貨價格:按照平臺公布的采購價格執行,采購價格包含成本、運輸、包裝、伴隨服務、稅費等所有附加費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政策價格調整,按平臺更新價格執行,包括未售出藥品。

(二)付款結算:甲方應在收到配送藥品之日起不晚於60天進行付款結算。

第七條藥品驗收和異議

甲方有權拒收質量、有效期、包裝和訂單數量不符合要求的藥品,乙方應及時更換不符合要求的藥品,且不得影響甲方的臨床應用..如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使用、保管或維護產品,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通過平臺外其他渠道采購入圍而非掛網的藥品,並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收貨或違約付款的,應承擔乙方造成的損失;

在上述兩種情況下,乙方有權向當地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在確認甲方發出的訂貨通知後拒絕供貨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供應的藥品質量不符合相關規定的,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以上兩種情況,甲方有權向當地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

第十條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延期或終止,合同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不可抗力”是指超出合同雙方控制的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壹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事件)。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合同雙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對方。除非另有要求,合同雙方應盡可能繼續履行其合同義務,並尋求合理的解決方案履行其他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事項。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後,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壹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十壹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如因藥品生產企業關閉、停業、合並、轉讓等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提供省級以上藥品監督部門的證明,雙方可就該藥品終止合同。如需變更合同,必須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2008年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實施方案》和《廣東省醫療機構網上限價招標藥品陽光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執行。如仍不確定,可根據上述兩份文件及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將爭議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合同期間與網上交易有關的壹切事宜均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六條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代理人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年月日簽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