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為保證學校順利招生,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廣東省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二、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原則,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機構名稱:仲愷農業工程大學。
第四條高校國家標準代碼:11347。
第五條學校地址:
校區1:海珠校區:廣州市海珠區仲愷路501號;郵政編碼:510225
二校區:白雲校區:廣州市白雲區廣信路388號;郵政編碼:510550
第六條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辦學性質:公立高等學校。
第八條學校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畢業證明: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學習期限內修滿規定學分,符合畢業條件的,準予畢業,並頒發仲愷農業與工程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和學位證書。
第三章組織結構和職責
第十壹條學校應當成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關於招生工作的政策,制定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和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過程,協調和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十二條招生辦公室是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章程和實施細則,制定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招生,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錄取期間將成立信訪小組,安排專人處理考生的信訪、代表和申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各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相關要求詳見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
第十五條學校在廣東省招收批次:本科第二批A類;省外按原籍省錄取批次執行。
第五章入學規則
第十六條執行教育部的規定?學校負責招生和監管?錄取制度,招生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辦的有關政策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內,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準,按文理藝術分類錄取,省外按省內生源比例要求錄取。
第十八條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投入比例,壹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平行誌願適用於廣東省文理類本科招生,錄取比例不高於105%。
第十九條學校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1%,用於調劑省(市、區)統考線上生源不均衡情況。
第二十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體檢中,統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我校要求的,根據考生意願,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第二十壹條按專業錄取?先得分?原則。根據考生高考總成績從高到低,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壹專業誌願。如果專業名額滿了,那就逐壹查看學生後續的專業誌願。在高考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照高考總成績優先考慮前者;對於沒有總分排名省份的考生,在高考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照單科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名。單科成績排序為:文史為語文,文科綜合,文科數學,外語;理工科類是理科數學,理科綜合,中外文。
第二十二條未錄取全部專業誌願的考生,如有專業調劑,將根據考生總成績並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中有空缺的專業,否則,予以辭退。
第二十三條外國語言文學(英語、日語)專業,除總分要求外,還應參考外語單科成績。錄取時男女比例沒有限制。
外語要求:除日語專業外,我校外語教學語言為英語,非英語語言考生請慎重申請。
第二十四條美術類專業定級時,按照考生文化成績的50%和技術成績的50%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二十五條報考我校文科、理科本科專業的廣東省考生,必須在三次學業水平考試中取得等級成績,且其中至少有兩次成績達到C級以上。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名)相同時,可優先考慮綜合素質評價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錄取專業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學習過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報考我校美術專業的廣東省考生,學業水平考試三門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以上。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名)相同時,可優先考慮綜合素質評價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錄取專業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學習過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六條省級招生辦公示通過的當年《普通高等學校照顧考生資格》中的加分項予以認可。對通過國家和省招考符合優秀錄取條件的各類考生,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六章入學體檢標準
第二十七條學校錄取考生體檢標準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取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乙肝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堂[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於殘疾考生,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的,正常錄取。
第二十八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將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取消乙肝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其進行身體健康復查。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適合招收專業的,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九條學生學費和住宿費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和廣東省物價局的有關文件執行。見專業目錄。
第八章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條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的有關規定執行。學校還有以下獎學金措施:
1.農業專業獎學金。資助對象為農學(農學、植物保護、草業科學、園藝學、風景園林、動物科學等)專業的學生。),金額為每人每年300元。
2.優秀學生獎學金。金額為每人400 ~ 1200元。
3.?鐘鳴·格蘭特?。每年資助20名學生,每人金額3000元。
4.園藝和園藝產業獎學金。* * *設定?棕櫚花園獎學金?、?普邦花園精英獎學金?、?花苑園藝優秀獎學金?、?嶺南園林優秀獎學金?然後呢。當代東麗創新獎獎學金?園藝、風景園林專業學生5個獎項,年度總金額654.38+0.4萬元。
5.輕工業與食品學院獎學金。* * *設定?華東撥款?、?吳智勇·格蘭特?然後呢。名花格蘭特?三個項目。獲獎者是輕工業和食品學院的學生。每年資助51名學生,每名學生資助1000元。
6.農學院獎學金。* * *設定?尹卓獎學金?然後呢。世紀五鳳獎學金?農學、植物保護、種子科學和工程專業的學生獲得兩個獎項。?尹卓獎學金?每年獎勵20名,每名500元;?世紀五鳳獎學金?每年贊助若幹人(具體人數由農學院確定),每人1000元。
7.人文和社會科學獎學金。設立藍鋒校友獎學金?每年獎勵5人,每人2000元。
8.提供勤工儉學崗位。學校為了解決部分學生的生活費,為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壹定數量的勤工助學崗位。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和申訴
第三十壹條招生監督和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投訴的聯系部門:學校紀委、監察部。
聯系人:黃奕、陳穎。
聯系電話:020-89003286 13610147602。
郵箱:zhkujwgz@163.com
第三十二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電話:020-89003030
傳真:020-89003030
電子郵件:zsb@zhku.edu.cn
學校網址:/
招生網站:/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經3月24日校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適用於仲愷農業工程大學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由仲愷農業工程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如與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不壹致,以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