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和相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本單位的文電、機要、會議、檔案、督查、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辦本單位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擔網站運營和維護。制定具體的財務管理辦法;編制年度部門預算,分析預算執行情況;組織實施會計核算,分析稅收成本,編制年終財務報表;,編制付款計劃,辦理付款事宜;承辦本單位的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采購和著裝管理;建立和實施內部控制制度,承擔本單位的財務內部審計;負責管理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和維護。
2人事教育科
組織實施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辦機構設置、幹部任免、人事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負責本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制定教育培訓工作規劃、學歷教育工作計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實施本單位全體幹部的教育培訓,開展培訓質量的考核和評估。
3.監督辦公室
組織實施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制度,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處級領導幹部執行民主集中制、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廉潔勤政以及選拔任用幹部的情況;組織協調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投訴和相關申訴;查處本單位工作人員的違法違紀案件和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督和整改工作。
4.稅源管理壹、二科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征收管理,制定具體的征收管理實施辦法;解釋和處理與稅務相關的具體業務問題;組織實施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匯算清繳等措施;指導相關稅收的日常管理和檢查。
5.稅源管理三大科目(單項科目)
負責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實施稽查,提供稅前咨詢和解釋,提供涉稅事項指導,簽訂財稅庫款三方協議,組織增值稅納稅評估、稅源管理和稅基管理。
6、稅源管理四部(納稅評估部)
負責全區私營企業納稅評估工作。利用CTAIS、綜合數據應用平臺和各類數據,確定納稅評估重點,以訪談、現場核查、入戶檢查等形式開展納稅評估。建立納稅評估業務檔案,並整理、裝訂、保存。需要移交檢查的,按照規定移交。
7.收入會計科
承擔稅收征管的數據質量評估、風險管理和因素分析,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劃,下達年度減免稅和轉移支付計劃;監督檢查納稅和退稅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和重點稅源監控;承擔稅務會計、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數據的綜合管理和應用。
8.政策法規科和收款管理科
組織實施綜合稅收政策,並對政策執行情況進行反饋和調研;承辦稅務案件審理、稅務行政處罰等稅收執法事項的集體審理;承辦稅務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稅收執法責任制、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評估;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進行監督、審計,負責解答涉外稅收政策問題,負責匯總稅務業務流程,參與涉稅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和稅收法律救濟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預防和打擊涉稅違法行為。組織實施綜合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制定具體操作辦法;研究提出完善專業化征收管理和稅收征管法規的建議;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應用方法以及綜合納稅評估方法;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裝置推廣應用等相關工作。
8.辦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
負責受理納稅人的納稅申報,並對其進行初步審核;負責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的開票、收繳和入庫;負責零散稅收的征收入庫和代納稅人開具發票,負責發票的開具,負責納稅人發票的領購、繳銷和查驗;負責負面發票申請的審批;負責稅控企業的行政匯總處罰、開具、註銷、變更、遷出,新開戶的開戶、設立登記和稅務信息變更,企業的稅務審批;落實上級部門下發的納稅服務要求和辦稅服務廳的管理等屬地化納稅服務工作;統籌規劃、組織、協調、評估和監督本單位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統籌地方納稅服務資源的調配;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流程;組織、協調和實施對納稅人的稅法宣傳、納稅輔導和咨詢服務;組織實施保護納稅人權益的規章制度和規範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