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崗位和職位
本次公開招聘涉及1事業單位,1職位,* * *招聘1人。
詳見《宜昌市委宣傳部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見附件)。
二、申請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6.應該是黨員(包括預備黨員);
7.具體招聘條件見《宜昌市委宣傳部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詳見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申請不予受理。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錄用考試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入期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65〕1號)應實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招聘流程
(1)註冊
1.報名時間:2023年2月21日9:00至2月23日17:00。
2.報名方式:采用網上報名方式。
報考人員根據崗位條件,填寫並由本人簽名的《宜昌市委宣傳部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掃描件,近期免冠報名照片(電子版)掃描件、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相關證件發送至指定郵箱。
3.註冊說明
(1)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報考承諾,如實填寫相關信息,誠信報考。
要按照崗位表中“報考資格條件”的要求填寫和提供材料,並對所填寫和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如報考者報名資格不符合崗位要求或信息填寫有誤,由此產生的壹切後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凡不誠信報考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在招聘工作的任何壹個環節被查實後,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考生在報名時填寫的電話號碼和電子郵箱必須真實準確。為方便聯系,在申請期間不得更改。
計算工作經歷的截止日期為公告發布之日。
(2)報考的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公告和崗位表中規定的材料,面試前還需提供教育部門的學歷證明材料。
屆時不能提供的,視為放棄。
4.資格和其他
(1)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間:2023年2月26日9:00+0至24日6:5438+07:00。
資格審查由宜昌市委宣傳部負責。
嚴格按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並將審查結果及時告知考生。
(二)為實現競爭性選拔,原則上按照招聘崗位計劃人數和報名人數不低於崗位表規定的比例(面試入圍比例)進行考試。
報名結束後,報名人數達不到招聘崗位規定比例的,可取消、減少或核減予以保留,相應的崗位計劃調整將及時在三峽宜昌網公布。
5.發放準考證。
對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將準考證(電子版)發送至考生郵箱,由考生自行打印。
(2)考試安排
本次考試采取先面試後筆試的方式進行,由市委宣傳部組織實施,並及時通知考生。
1.采訪
(1)面試時間地點。
以面試公告為準。
(2)面試形式和內容: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
重點評價應聘者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
(3)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為100,取剩余平均分(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數)作為面試成績,當場公布考生面試成績。
考生面試成績按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面試成績相同者,並列排名。
面試結果將及時在三峽宜昌網站公布。
(四)其他要求。
請考生持面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缺壹證者和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80分(含80分),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可參加崗位成績排名;低於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進入筆試;參加面試的所有考生未達到80分的,取消該招聘崗位。
2.筆試
(1)筆試內容。
筆試包括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總分100。
綜合知識包括重要時事、政治理論、法律法規,以及經濟、管理、歷史、科技、公文寫作、崗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
采取閉卷方式。
(二)筆試入圍人員的確定。
按照面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 3的比例確定筆試入圍人員。面試人員缺考且筆試入圍人員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可取消、核減或降低開考比例予以保留,相應的崗位計劃調整將及時在三峽宜昌網站公布。
(3)筆試前的資格審查。
筆試前,市委宣傳部組織對入圍人員資格進行認真審核,入圍人員須攜帶崗位要求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
入圍人員未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進入筆試。
筆試考生出現空缺的崗位,按面試成績依次遞補。
筆試人員名單將及時在三峽宜昌網公布。
(四)筆試時間和地點。
詳見筆試公告。
筆試公告於筆試實施前五天在三峽宜昌網站發布。
同時將時間、地點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每位考生。
(5)筆試公告後,因考生棄權等因素導致筆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不予遞補。
筆試限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45分(含45分),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可參加崗位成績排名;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下的考生不能進入體檢和考察。
3.綜合得分計算
按照面試成績占60%、筆試成績占40%的權重,計算考生綜合成績。
綜合得分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相同的,組織加試,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人選。
考生綜合成績將及時在三峽宜昌網站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招聘計劃1: 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並在三峽宜昌網上公布。
(壹)體檢內容詳見《關於進壹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體檢工作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65 438+02]65號)、《關於修訂公務員考試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考試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65 438+06]65438號)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2)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實施檢查。考察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可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考察、書面函詢、網絡訪談等方式進行。,從而全面了解候選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業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
考察期間,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了審查。
如發現有影響聘用的情形,經查證屬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3)如考生主動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市委宣傳部可根據需要,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員。
動詞 (verb的縮寫)宣傳和就業管理
(壹)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考察結果和體檢情況等。,我部將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並在三峽宜昌網站和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後,報市人社局審核備案。
(二)公示中反映就業問題並經查實的,不予錄用。
公示中反映的問題壹時難以核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明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在接到聘用通知後20日內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市委宣傳部可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三)經市人社局審核備案後,發出聘用通知書,由市委宣傳部按有關規定和程序為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等手續。
新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
人員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文件(宜人社規[2065 438+02]1號)執行。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手續,明確崗位等級,按所聘崗位執行相關政策規定的工資待遇。
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不及物動詞其他事項
1.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本公告崗位表所列內容由宜昌市委宣傳部負責解釋。
3.本次專項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筆試和面試輔導培訓班。
* * *宜昌市委宣傳部
2023年2月14日
附件1:2023年宜昌市委宣傳部所屬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docx
附件2:宜昌市委宣傳部所屬事業單位2023年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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