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堅持以國家和上海市有關政策法規為依據,以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辦好每壹所學校為目標,以切實維護中小學生合法權益、規範學校招生行為為原則,依法實施義務教育學校招生。(2)青浦區教育局在區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根據“十三五”期間區域教育布局調整和常住人口變化情況,按照創建優質均衡發展區的要求,統籌規劃了本區域義務教育發展。根據實施意見和本地區常住人口分布情況,按照就近免費入學的原則,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招生計劃和相關政策,保障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
(三)繼續應用“上海市義務教育招生系統”(shrxbm.edu.sh.gov.cn),實施義務教育招生規範化管理。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招生計劃外自主招生,嚴禁擅自跨學區招生。
(四)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及時向社會發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的相關信息,加強教育管理部門、中小學校、家庭和社會之間的溝通。通過青浦區教育網、學校網站公告、“校園開放日”、在社區張貼“錄取通知書”等方式,向轄區適齡兒童告知招生政策、招生信息登記的時間、地點,以及招生核查的時間、地點和需要審核的各類證件。向按時從幼兒園進入小學的適齡兒童發放《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向從小學進入初中的學生發放《入學通知書》作為入學憑證。
(5)根據上海市義務教育招生系統提供的區域內適齡兒童數據,均衡配置教育資源,合理確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班額,安排適齡兒童入學。小學每班人數不得超過45人,初中每班人數不得超過50人。
(6)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當按照區教育局確定的就近入學範圍和招生計劃安排適齡兒童入學。實施均衡班,嚴禁學校舉辦義務教育階段各類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特色班;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作為招生的依據或參考,不得以面試、面試、評優等名義選拔學生。,並嚴禁以任何形式進行文化測試選拔並根據測試結果編入班級。全面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不再安排義務教育學校特長生招生計劃。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等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要明確具體辦法,妥善安排入學。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當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隨班就讀。
二、招生程序
(壹)小學招生1。入學信息註冊。學校要在區教育局相關部門的統籌安排下,按照本市義務教育招生工作要求,做好人員培訓、設施設備、網絡暢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關工作人員,確保適齡兒童入學信息順利登記。
2020年小學招生對象為:2065438年9月+0、2065438年+8月365438年+0、2004年出生且6周歲以上的兒童;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進入當年學校的,可以向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延期入學壹年。最後壹年符合入學條件但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未入學的,可向本區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入學。
4月8日至4月23日,在園適齡兒童家長登記子女入學信息,未入園適齡兒童家長在區內指定地點登記子女入學信息,領取《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和《入學登記通知書》。4月23日是本市小學招生信息登記的統壹截止日期,此後不得更改招生信息。家長在取得《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後,必須按照規定樣式上傳適齡兒童照片,作為入學的重要依據。報名點應告知上傳照片的相關要求。
2.公民應該上小學。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須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註冊系統註冊,選擇“公辦小學註冊”或“民辦小學註冊”。其中,公辦小學報名時間為4月26日至4月30日,民辦小學報名時間為4月26日至4月28日。
3.小學入學模式。本區所有公辦小學堅持“免試入學”原則,采取戶籍地段匹配、居住地段匹配或“電腦派位”等方式安排學生入學。根據2020年青浦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小學招生範圍和市區學校安置細則,各學校對區教育局相關部門出具的新生名單和學校報名材料進行現場核實,然後進行入學登記。
4.協調戶籍入學。按照本市有關規定,繼續做好戶籍分離的適齡兒童的登記入學工作。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在戶籍地入學確有困難的,憑解珍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居住登記(回執)申請居住登記入學(截止時間為4月23日)。區教育局結合本區實際,繼續實施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按居住地分離的實施細則。先安排戶籍與實際居住地壹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統籌安排區域內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入學。3月20日,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細則公布。
具有本市集體戶籍的適齡兒童,按照居住地登記辦法入學。具有本市戶籍居住在廉租住房的適齡兒童,可持戶口簿和相關居住證明到廉租住房所在地登記,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就近安排入學。
5.來上海的人的孩子都入學了。各學校要在教育局有關部門的統籌安排下,按照有關要求,切實做好來滬兒童的入學工作。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四部門關於在滬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就讀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規[2018]5號),2020年,在滬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子女需要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 適齡兒童須持有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證》,父母壹方須持有有效期。 且壹年內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六個月(09年7月19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補繳,因疫情防控需要補繳的除外)或連續三年在解珍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完成靈活就業登記(首次登記日至2020年6月30日)。
6.核實公立小學。5月16-5月17是本市統壹公辦小學第壹批核查日。區內指定註冊核驗點對已完成公辦小學註冊的適齡兒童和家長的證件進行現場核驗。
在本市登記的,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攜帶戶口本、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在居住地登記的還需攜帶房產證、本市單獨戶籍人員居住登記(回執)或廉租房相關材料。
非本市戶籍的,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憑本人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父母壹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明、本人合法居住證明。
區內指定的報名驗證點必須認真核對在滬就讀壹年級的隨遷子女及其父母的相關證件,並通過居住證讀卡器核對本人及其父母的居住證件及有效期;通過信息系統對來滬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和靈活就業登記證的子女父母信息進行比對。
從5月20日起,陸續給核實通過的適齡兒童發放公辦小學入學信息。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在公辦小學參加第二批驗證,5月30日至5月30日,31。
私立學校的招生情況
1.發布招生簡章。進壹步加強對民辦學校招生工作的指導和管理。區教育局根據學校實際情況核定招生計劃和招生範圍,並將各民辦學校招生計劃報市教委備案。相關信息在“上海市義務教育招生系統”和區政府網站教育頻道公布。嚴禁民辦中小學在計劃外招生,嚴禁擅自以“國際部”、“國際課程”、“海外班”等外國名義招生。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不引進海外課程,不使用海外教材。
民辦學校應當在批準的招生計劃和範圍內招生。經區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具備寄宿制條件的民辦學校可適當擴大招生範圍,民辦學校可按走讀、住宿分類制定招生計劃,民辦壹致學校可自行制定免試直接招生計劃和校外招生計劃(2020年校外招生計劃數不少於2019年實際校外招生數)。民辦學校根據政策,符合相關條件的學生,可在學校招生計劃中進行劃分,具體辦法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制定。民辦學校根據招生計劃實行分類註冊。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時,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實行計算機隨機錄取。
學校招生簡章和公告必須在區教育局備案,並通過學校網站向社會公布。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公開內容應包括辦學情況、招生計劃、收費標準、“三不”(不提前或變相招生,不舉行測試、考核、科目練習、面試或面談,招生不與任何培訓機構掛鉤)、辦學特色等。
2.實行網上報名。本市民辦學校實行網上註冊招生。4月26日至4月28日,在民辦小學就讀的適齡兒童須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註冊系統填報誌願。每個適齡兒童可填報1民辦小學參加電腦隨機錄取,可填報1民辦小學調劑誌願。5月6日至5月8日,在民辦初中就讀的學生必須在上海市義務教育招生系統填報誌願。每個學生可填報1民辦初中參加計算機隨機錄取,可填報1民辦初中調劑誌願。
3.規範入學程序。報名人數少於或等於招生計劃的,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招生計劃。4月22日至4月23日進行民辦學校直接錄取。5月18日至5月19日,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計算機隨機錄取。計算機隨機錄取使用全市統壹軟件,實行全程錄像,在計算機隨機錄取過程中引入公證機構參與,並向市、區兩級教育行政、監察監督部門和學校家委會代表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計算機隨機錄取結果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公布,並導入“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註冊系統”。對於計算機隨機錄取的學生,區教育局將於5月20日至5月20日組織核查,電話:21。5月23日-5月24日,安排調劑誌願錄取。
4.發放錄取通知書。5月20日起,本市將通過短信和“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註冊系統”告知相關入學信息。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於5月27日完成,學校將招生名單上報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校的通知,學生需攜帶戶口本、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就業失業登記證、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
公辦和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未被民辦中小學錄取的,根據已分配入學的公辦中小學實際情況,按照學校分班規則和同類學校排名靠後的原則,安排進入有結余的相應學校就讀,超出部分由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當年區、校招生政策和規則安排。已填寫《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的小學畢業生,由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填寫表格時選擇的戶籍(居住地)安排就讀公辦初中。
三、具體工作要求
(壹)公開招生信息地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主動通過自身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區教育局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20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及時向社會公布相關信息。
學校應當通過本單位網站的“信息公開”欄目及時公開招生相關信息。
3月21日起,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開展網上“校園開放日”活動,全部由公辦學校開展,民辦學校也可開展。網上“校園開放日”主要展示辦學理念、課程設置、師資水平、辦學特色等。參與學區、集團建設的,應當展示* * *享有的* * *資源,但不得向學生註冊、組織任何形式的測試、測評、面試、面試或考察,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形式的簡歷(包括各種證書)等材料。
(二)發放錄取通知書
區教育行政部門在完成本地區適齡兒童入學安排和入學工作後,於8月15日前向新生發放《錄取通知書》,並於8月30日前將學生入學信息接入“上海市基礎教育學生信息管理系統”。
(3)推進註冊制
為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年註冊制度,學校應向學生家長發放學年註冊通知書,明確查驗相關證件的要求。來滬兒童及其家長應註意證件有效期,及時到相關部門換發(因疫情防控自動簽註除外)或補辦。學校應該告知家長不能註冊的後果。家長壹定要及時到學校和相關部門辦理相關證件,確保所持證件的有效性。
第四,加強監督管理
(壹)加強指導和監督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特別是加強對民辦學校計算機隨機錄取過程和結果的監督和管理。嚴格執行市教育行政部門關於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的要求,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招生工作平穩有序進行。以專題會議的形式配合區內相關部門,積極開展轄區內信息登記、網上“校園開放日”、登記驗證等活動,加強校園周邊治安、交通環境、文化環境的治理,防止在校園內及周邊發放社會教育培訓廣告或其他宣傳品。
(二)開展教育督導
各區教育督導部門要充分發揮責任督學定期督導學校的優勢,對教育資源均衡配置、適齡兒童義務教育權利保障、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規範等進行過程督導,督促指導學校依法履行規範辦學責任,逐步形成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常態化督導機制。
(3)完善監督機制
教育局督查科將進壹步加強對招生相關政策和工作要求落實情況的督查,依法查處招生過程中的違規違紀行為,幫助解決本區中小學招生工作中的突出問題,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規範有序開展。
(四)推行問責制
公辦學校在招生過程中,舉辦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特色班。招生以學生各種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為依據或參考的,或拒絕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入學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相關規定,區教育局將責令其限期改正。經查證情節嚴重的,追究直接責任校長的責任。招生違規行為記入校長、教師信譽檔案,與職稱、職級評定掛鉤,評先評優。區教育局將對區內民辦學校違規招生進行嚴格監管和查處。
(五)實施“雙降”措施
民辦學校在招生過程中不兌現“三個”,以考試(測試)方式選拔招生,招生時以學生的各種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作為依據或參考,或無學校註冊材料招生,違規收費招生,組織對註冊家長的評價、調查等活動,擅自招生。區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的有關規定,責令校長或者相關責任人員及時改正,並酌情減少該校招生計劃數和政府專項扶持資金。
2021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安排和要求仍由市教委統壹規定,各類學校不得提前開展招生及相關工作。
動詞 (verb的縮寫)2020年青浦區小學入學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