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教育部實施陽光工程、依法治校精神,做好2020年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制定本章程。
第壹條本章程適用於南陽職業學院普通高校招生工作。
第二條南陽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南陽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主管教育督導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南陽職業學院
第五條學校國家標準代碼:14353河南省招生代碼:6389。
第六條地點:河南省南陽市西峽縣白宇北路999號
第七條辦學層次:專業辦學類型:民辦高校
第八條辦學特色:南陽職業學院以就業為導向,以教學為中心,註重素質教育和實踐能力培養,校企合作,工學結合,培養能夠滿足地方生產、建設、管理、服務壹線崗位需要的高級技能型專門人才。
第三章組織結構和職責
第九條南陽職業學院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條南陽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南陽職業學院普通高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壹條南陽職業學院紀委監察部負責招生監督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和招生目標
第十二條學校招生計劃以河南省教育廳批準公布為準,具體分為單招計劃和統招計劃。
第十三條招生計劃公布形式。公布招生計劃的渠道主要有兩個:壹是河南省招生管理部門以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二是學校通過招生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四條招生對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思想品德優秀,取得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壹考試資格的考生。
第五章入學規則
第十五條招生工作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的統壹組織下,實行教育部“招生學校負責監督”。
第十六條準入原則
1.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堅持“公平、公開、公正、擇優”的原則;
2.可根據學生情況調整專業計劃,優先錄取入檔考生,保證第壹誌願專業,接受非第壹誌願考生,無年級差異;
3.在考試成績相同的情況下,符合國家政策要求的考生可優先錄取。
第十七條撤檔原則:對不服從調劑或因健康原因不適宜錄取的考生,學校將予以撤檔。
第十八條體檢標準:專業錄取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藝術類考生錄取原則
1.考生符合報考條件和河南省藝術類考生錄取規則;
2.考生文化課成績(高考成績)在河南省藝術類考生文化課控制分數線以上;
3.合格的專業成績;
4.考生按照上述要求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5.在考生文化成績並列的情況下,按照藝術類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其他錄取要求,男女生比例:各專業無性別比例要求。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壹條收費:根據國家相關收費政策,普通三年制專業學費為7500元/生/年,高爾夫運動與管理和高鐵客運服務專業為80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為8500元/生/年,兩年制專業為9000元/生/年。
第二十二條新生報到:被錄取的新生應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報到。不能按時報到的考生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後可延期報名;未經學校同意不按時報到的考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自願放棄錄取資格的考生信息將上報省級招生辦,在錄取數據庫中註銷,並建立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考生數據庫,報教育部備案。
第二十三條各專業教學和培訓中使用的外語應為英語。
第二十四條畢業證書:學生修完學校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和學分,經考核合格者,由學校授予南洋職業學院全日制畢業證。
第25條資助政策
我校資助工作的目標:不讓壹個學生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1.國家助學貸款
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以選擇在原籍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也可以在學校申請大學生助學貸款。在校申請大學生助學貸款的大壹新生,需按要求準備以下材料:(1)《南陽職業學院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本人及家長簽字);(2)學生證復印件;(3)錄取通知書復印件。
2.國家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年)、國家勵誌獎學金(5000元/生年)、國家獎學金(壹年級4000元/生年、二年級3000元/生年、三年級2000元/生年)。
3.其他資助政策
除以上政策外,我校還有各種補助政策,如學校獎學金、企業獎學金、勤工儉學、國家兵役補助、基層服務貸款補償等。
第二十六條學校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377-60551111 60396693。
招生監督電話:13343774466
學校網站:
電子郵件:1163897777@qq.com。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解釋權屬於南陽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