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關於印發引導和鼓勵醫學院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若幹政策意見的通知》(浙衛發[2013]9號)精神,進壹步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辦法》和我縣有關規定,2065 438+03年全縣,有關單位的招聘計劃已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由縣衛生局組織實施,筆試服務由省衛生廳提供。招聘的有關事宜及安排如下:
壹、招聘單位、崗位和條件
具體招聘單位、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報考要求見《嘉善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招聘崗位表》(附後,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
(1)雇主
招聘單位是本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包括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鎮衛生院,共9家。
所有招聘單位均為機構編制部門批準的事業單位。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全縣9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42個崗位89名工作人員,均為專業技術職務。
其中,縣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崗位為A類崗位,其他鎮(街道)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崗位為B類崗位,與招聘崗位表中相應崗位代碼的首字母壹致。
(三)招聘對象的範圍
1.招聘對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含同期留學回國人員,但不包括2013年在省內培養農村社區醫生的畢業生);
(2)具有浙江省各地常住戶口的各類高校畢業生;
(3)在本縣各類企事業單位連續工作1年以上,簽訂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的人員。
上述應屆畢業生和留學回國人員應在2013年8月底前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學歷證書或境外學歷證書;其他報考非全日制學歷的人員,應在報名前取得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學歷證書。
鑒於本次招聘人員需在2013年8月底前到崗,本縣各醫療機構不支持在職人員在此期間提前與本單位解除聘用合同,故該類人員不視為招聘的合適人選。
2.鑒於本次招錄體檢及考核工作參照浙江省現行公務員考試相關政策規定執行,身體條件不符合《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細則(試行)》第十二條所述情形者,不適宜錄用。
3.因在考試中違規違紀受到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且仍處於禁入期的人員,不得報考。
(四)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壹般應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40周歲及以下(即1972年3月17日之後出生);
2.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3.醫學專業畢業。
根據招聘單位實際需要,部分崗位年齡條件適當放寬,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實習護士資格的人員學歷放寬至中專。各單位、崗位具體報考條件以《招聘崗位表》為準。
(五)招聘條件補充說明
1,專業。由招聘單位參照《高等學校專業設置目錄》進行認定,以適合崗位工作為原則,應與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入學考試專業要求相匹配,不強調專業名稱完全壹致。
2.工作經驗。以勞動(聘用)合同和養老保險繳費記錄為依據,時間計算至2065438+2003年6月底。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公示等程序進行。
(壹)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報名和資格初審在浙江省衛生廳門戶網站進行。網站是。
1,網上報名。時間:2013月17 8:30 ~ 3月22日17:00。考生登錄省衛生廳網站,註冊個人真實信息後,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本次招聘不收報名費。
鑒於全省各地同時集中招考,使用同壹個網上平臺報名,參加全省統壹命題的筆試,每位考生限報其中壹個職位。
報名期間,報名系統每天17:00公布實時報名人數。
2.資格初審。時間:2013年3月7日9:00 ~ 3月23日17: 00。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在網上查詢成績及未通過初審的原因。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處於網上報名期的人員,可再次報名,接受資格審查。
壹般每個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數不得少於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將酌情減少招聘人數,直至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部分低於最低開考比例或無人報考的職位,由縣衛生局根據招聘單位意見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後繼續接受報名,或適當放寬招聘條件後繼續接受報名。相關信息將於2013年3月25日公布。
3.再次報名。時間:3月25日9:00 2065 438+03 ~ 3月27日17:00。註冊系統重新開放。對於之前未報考的職位,低於最低開考比例或招聘條件放寬的職位,尚未報名的人員和之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可再次報名,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重新報名期間同步完成,本輪資格初審不合格者不再給予其他報名機會。
經重新報名和資格初審後,由縣衛生局與招聘單位研究,根據實際報名合格人數確定擬組織的崗位,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並在網上公布最終確定的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計劃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的,招聘單位在征求報考人員意見後,直接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獲得申請資格。確定組織考試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可於2065年4月3日8:30-4月6日17:00登錄省衛生廳網站,確認參加筆試,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取得報考資格,並按準考證的明確要求參加考試。逾期未確認者(規定時限外仍可打印準考證,系統自動保存相關記錄),如不便於招聘機構進行考試,則視為不合格,責任由報考人員承擔。
(二)筆試
筆試由全省統壹,同時舉行。
時間:2003年4月4日上午9時-11時。
地點:嘉興考點(詳見準考證)。
內容:包括基礎醫學知識和可選模塊。其中,醫學基礎知識為* * *答題,涵蓋衛生法律法規和醫學學科相關知識,占筆試成績的60%;自選模塊由考生自行選擇題目作答,涵蓋醫學、藥學、護理、技術等專業知識,占筆試成績的40%。筆試不指定參考復習用書。
筆試滿分100。筆試結束後,根據A、B崗位實際參加考試的人數,按照淘汰人數20%的比例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由系統自動生成)。在此基礎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不超過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姓名或準考證號)。
筆試合格線和入圍面試人員名單於2013年4月24日前在網上公布。筆試成績和名次由考生本人在省衛生廳網上查詢。
(三)資格審查
入圍面試的考生應參加資格復審,由縣衛生局另行確定,並在網上通知。
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網上報名信息表(附照片)、身份證、戶口本(卡片及頁面)、學歷證明(含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相關材料1份,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招聘崗位涉及職稱、專業(執行)資格等條件的,核實相關材料;涉及工作經歷的,應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繳納記錄證明(其他材料招聘單位可參考)。
(4)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由縣衛生局網上另行通知。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面試評價的因素和權重由單位和崗位確定,主要考察員工的基本素質、溝通協調能力、基層工作環境適應能力和業務處理能力。
面試滿分100。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少於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於此分數線者不納入體檢和考核。其他職位沒有合格線。
(五)確定體檢和考核對象。
筆試和面試結束後,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按50%計入總成績(即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各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總成績相同者,筆試成績高者優先),按招聘人數確定體檢和考核對象。
(6)體檢和評估
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按相關操作規程執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七)公示、聘用和待遇
1,宣傳。體檢、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單位確定為應聘人員,並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對擬聘用人員無異議或經考察存在不影響聘用問題的,由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入職和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或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按時畢業,或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聘用條件的,取消其報考資格。
2.就業。聘用人員納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後,考核合格者正式錄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享受學費補償政策的人員,除就業後規範化培訓時間外,在本縣(原則上在同壹用人單位)服務期不少於5年。
3.治療。本次招聘的人員享受浙衛發[2065 438+03]9號文件規定的優惠政策。其中,2013年被聘至B類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含同期留學歸國人員),在簽訂聘用合同並約定取得資格的最低年限和服務期後,給予學費補償,並按照每名本科生4.6萬元、專科生2.6萬元的標準給予補貼(畢業後40%,服務期滿後60%)。其他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8)補充資金
放棄或被取消入圍或擬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不合格的應聘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安排。
第三,紀律和監督
(壹)本次公開招聘的信息、實施過程及擬聘用人員的公示信息在以下網站發布:
1,嘉善縣衛生局網站(/);
2.嘉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申請人請註意瀏覽,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2)如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請在信息發布之日起5日內向嘉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察科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聯系電話:0573-84126195。
(三)考試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考生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4)本次招聘不直接安排或委托、授權任何社會組織或個人安排任何培訓課程。任何兜售與本次招聘有關的資料和信息的行為,均與招聘機構無關。請不要輕信。
四。咨詢和解釋
(1)聯系電話:0573-84235011(嘉善縣衛生局人事科)。
(二)招聘信息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和嘉善縣衛生局按有關規定解釋。
點擊下載:嘉善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招聘職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