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公務員局
2009年下半年,將通過公開考試招聘公務員。
為適應我市各級機關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條例(試行)》和《重慶市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 * * 2009年下半年,重慶市委組織部,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公務員局招錄全市各級非領導職務公務員1188人(含人民警察768人),科員及其他相當職務以下,參照公務員法,458個行政機關(單位)。
附件:
1.0 2009年下半年重慶市公務員職位壹覽表。xls
2.2009年下半年重慶公開招聘人民警察職位壹覽表。xls
3.重慶少數民族地區列表
4.錄用人民警察體格測量標準
5.2009年重慶市公開招聘公務員考試報名推薦表
壹、招聘的範圍和對象
(壹)具有重慶市行政區域內常住戶口,且具有國民教育專科以上學歷的人員。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的非重慶市常住人口。
二、申請條件
(壹)具有中國國籍。
(2)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出生於1973年8月至15+0991年8月之間)。其中報考公安人民警察的年齡為1983,8月15,8月1991之間出生(公安學、公安技術類畢業生年齡放寬至1981,8月15)報考公安人民警察碩士及以上學歷,報考監獄醫療崗位的年齡報考森林公安人民警察、重慶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執法人員的年齡在8月1980至8月191之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其中,報考公安、監獄人民警察,須符合錄用人民警察體檢標準,雙眼視力4.8以上或矯正視力5.0以上,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報考公安刑事技術崗位、監獄醫療崗位、勞教人民警察(醫務人員)、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和重慶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執法人員,男性身高須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須在1.55米以上;報考勞動教養人民警察(醫務人員),須*任意眼視力或矯正視力4.9以上;報考重慶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執法人員,須具備雙眼視力或矯正視力4.9以上。
(六)具有國民教育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工作能力符合崗位要求。
(七)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附件2)。
(八)其他要求。
1.工作經驗。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包括基層工作經歷和相關工作經歷,詳見附件1和附件2),報考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工作經歷。其中,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基層和生產壹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在縣鄉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生產壹線和農村工作的經歷;在軍區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也算是有基層工作經驗。相關工作經歷是指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和工作性質相似的經歷。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截止到2009年8月15。大學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算工作經歷。
2.不準報考的規定。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被開除未滿五年的公務員、非應屆高校畢業生、2004年以來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法律規定禁止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不得報考。
此外,報考人民警察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報考:(1)受過勞動教養和少年管教的;(二)犯罪嫌疑人尚未查明的;(三)被辭退的;(四)受到警告以上(不含警告)處罰的;(5)道德敗壞、流氓、盜竊等不良行為;(六)有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七)直系血親和對自己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國內外從事我國政權活動的。
3.2008年、2009年選調到我市農村基層單位工作的大學生,報考前必須先解除選調協議或申請取消選調資格。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筆試、體能測試(限報考人民警察和重慶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的考生,下同)、面試、體檢、考察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根據各崗位競爭情況分別招聘。
四。註冊程序
(1)職位查詢
各招聘單位擬招聘崗位的具體招聘指標、崗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附件2。
(二)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報名全部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1.提交申請。報考人員可於2009年8月10至8月15期間登錄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入報名系統,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壹個單位的壹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同時用新舊身份證號報名。報名和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壹致。報名時,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全部內容,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憶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確認報名、下載打印準考證、查詢成績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凡弄虛作假者,壹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2.資格預審。招錄區縣(含自治縣,下同)和市直部門根據報考人員在網上提交的材料和報考職位的條件,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在報考人員報名後2日內提出審核意見。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審查不合格的,應當說明原因。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招聘區、縣、市級部門應下載打印考生報名信息,供資格審查和考察使用。
3.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應在填寫報名信息後2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因信息有誤未通過審核,可在8月17日前及時修改,資格復審。資格初審不合格者不能參加考試。報考人員要慎重選擇報考人員和職位。壹旦通過資格審查,報考人員不得變更報考人員和崗位。(報考人員對資格審查結果有疑問的,可向招考區縣和市直部門咨詢。聯系電話見附件1和附件2)。
4.在線支付。報考人員初審合格後,須於8月19日前網上繳費(根據嘉〔2006〕144號文件規定,公務員筆試報名費每科50元,兩科共100元,三門共150元),以確認參考。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壹家公司的壹個職位進行報名確認。網上報名後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具體確認程序根據網絡提示進行。
屬於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減免考試費。報名確認繳費時,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家庭申請人憑家庭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申請人憑家庭所在地縣級以上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基本信息檔案卡(復印件)。於8月19日(周壹至周五,上午8:30-下午12: 00,下午14: 00,下同)前壹個工作日到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重慶市渝北區新牌坊壹路1號)。也可以先網上繳費,在筆試前壹個工作日到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退款。逾期未辦理審查的,不免除審查費。
以下四類享受公共科目筆試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報名確認繳費後,須於8月24日至26日到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加分確認手續:截至2009年8月15日,取得服務鑒定證書後在重慶市行政區域內服務1年以上,服務1年以上但考核合格的在校大學生, 持有重慶市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辦公室(地址:渝中區中山四路81,電話:023-63865438)報考少數民族地區公務員的少數民族報考者(詳見附件3)持有少數民族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同時提供戶口簿、身份證); “中國重慶青年人才論壇”優秀論文獲獎者持有獲獎證書;2006年參加重慶市“三支壹扶”計劃的大學生,通過電話直接向重慶市“三支壹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申報,經批準後由辦公室向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提供正式名單(電話:023-8686883)。逾期未申請的,不得享受加分政策。
加分名單由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於2009年9月14日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公示。“三支壹扶”大學生和西部(重慶)誌願者的公示項目為:姓名、性別、服務地點;少數民族報考人員加分的公示項目為:姓名、性別、民族、住所;“中國重慶青年人才論壇”優秀論文獲獎者公示項目為:姓名、論文題目、獲獎時間。
5.打印準考證。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審查並繳納報名考試費的人員,於2009年9月8日9:00-2009年9月2日24:00登錄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使用A4紙,保證字跡和照片清晰),憑準考證原件和身份證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試地點參加考試。考生自行負責打印準考證遲到,影響參加考試。
動詞 (verb的縮寫)檢查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除刑事技術崗位、監獄醫療崗位、勞動教養人民警察(醫務人員)外,其他崗位招聘指標占報名人數的比例必須達到各招聘崗位面試比例(詳見附件1、附件2)及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指標。對於因報名人數達不到筆試比例而被取消的職位,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將退還已繳納職位費用的考生,或調整其報考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考試大綱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考生可自行下載。
(壹)筆試
筆試時間為2009年9月13。筆試采用閉卷形式進行,分為1、2、3、4、5次考試。考試科目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按照國家規定,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專業科目為治安基礎知識、監獄專業基礎知識、醫療衛生保健基礎知識、森林治安基礎知識。各科成績100。
1考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試與應用。
兩類考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和公安基礎知識。
三類考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監獄專業基礎知識。
四類考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應用和醫藥衛生基礎知識。
五類考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森林公安基礎知識。
加分: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在筆試合格分數線標註前給予加分。“三支壹扶”大學生、西部(重慶)誌願者、少數民族申請者加5分;“中國·重慶青年人才論壇”優秀論文獲得者將獲得10分,優秀論文提名獎獲得者將獲得5分,優秀論文入圍獎獲得者將獲得2分。
筆試合格分數線由重慶市公務員局統壹劃定。
(二)報名資格現場審查
現場審核報名資格審查時間為165438+2009年10月2日-6日。筆試合格並按面試(體能測試)比例進入面試(體能測試和補充專業知識)的人員,須攜帶相關證件和材料到指定地點(詳見附件1和附件2),由招錄區縣市級部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本簡章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65438份、復印件65438份,具體為提供本人畢業(學位)證書、身份證、戶口本,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稱、外語水平或政治面貌等其他證明材料。此外,尚未取得畢業證的2009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還須持有學校簽署的《2009年重慶市公開招聘公務員考試推薦報名表》(詳見附件5),在職人員還須持有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者(含對考生有身高要求,初試不符合條件者)或主動放棄者,取消面試資格(體能測試和專業知識補充)。經重慶市公務員局批準,在遴選報考同壹單位同壹職位的合格人選時,可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空缺。
(3)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時間165438+2009年10月2日-6日。人民警察和重慶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執法人員體能測試由重慶市公務員局、重慶市公安局、重慶市司法局、重慶市林業局、重慶市交通委組織,體能測試在各招錄地點進行。
根據體能測試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同壹單位同壹崗位的體能測試人選。根據招聘崗位體能測試比例,體能測試最後壹名成績並列的,並列人員全部進入體能測試。未達到體能測試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行體能測試,不核減招聘指標。
體能測試項目:根據《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標準》(詳見附件4),男子跑10 m× 4、1000 m、立定跳遠、引體向上;女子是10 m× 4來回跑,800 m跑,立定跳遠,仰臥起坐。報考區縣公安局基層民警崗位和監獄人民警察崗位的考生,體能測試達到規定標準的3項及以上為合格,報考其他人民警察崗位和重慶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執法人員的考生,體能測試達到規定標準的2項及以上為合格。體能測試結果將於體能測試結束當日公布。
(4)面試
1.補充專業知識。加試時間為165438+2009年10月2 -6日。補充專業知識由招錄單位在重慶市公務員局的指導和監督下組織實施(詳見附件1和附件2“其他要求”欄)。
加試專業知識考生從同壹單位筆試(體能測試)合格考生中按面試比例擇優確定,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市委組織部、市外經貿委(英語翻譯崗位)、外僑辦考生。按照不低於1:3且不高於1:30的招聘指標比例,在同壹單位、同壹崗位的公開考試合格考生中,從按照招聘崗位的面試比例,加試專業知識最後壹名成績並列的,並列人員全部進入專業知識考試。加試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占面試成績的30%,除市委組織部、市外經貿委(英語翻譯崗位)、市外僑辦外。面試成績的計算公式為:面試成績=結構化面試(或無領導小組討論的面試)成績×70%+專業知識成績× 30%。專業知識考試第二天內,專業知識考試成績由招考區縣和市直部門公布。
2.面試。面試時間為165438+2009年10月8日(其中重慶市司法局面試時間為165438+2009年10月7日、8日)。面試由重慶市公務員局組織實施。面試人員按面試比例從同壹單位同壹崗位筆試(體能測試)合格者中選取,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市委組織部、市外經貿委(英語翻譯崗位)、市外僑辦面試人員。專業知識測試合格的考生中,按照1:5的面試比例,在同壹單位同壹崗位給出考生兩次總成績(即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根據招聘崗位的面試比例,如果面試最後壹名成績並列,並列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達不到招聘崗位面試比例的,重新計算確定招聘指標。計算公式為:重新確定的招聘指標數=進入面試人數×面試比例,計算結果小數部分四舍五入。刑事技術崗位、監獄醫療崗位、勞動教養人民警察(醫務人員)崗位達不到面試比例的,不核減招聘指標。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或無領導小組討論的面試形式進行。有的單位進行結構化面試(或者不經過領導小組討論的面試),增加專業知識。市級部門壹個面試組有4-10名面試人員的,面試不進行領導小組討論;每個區縣(自治縣)至少有壹個采訪組(4-10個采訪對象)進行討論采訪,不設領導小組;其他面試小組進行結構化面試。結構化面試成績公布如下:面試完第二名考生後,考官當場向第壹名考生公布面試成績,以此類推。不經領導小組討論公布面試成績的方式是:招聘區縣市級部門在面試當天公布每位考生的面試成績。面試要求考生用普通話答題,滿分100。面試當天(結構化面試考生超過40人的次日)向考生公示面試成績、總成績和體檢人選名單。
六、身體檢查和檢驗
(壹)總分計算方法。面試合格者中,以考生筆試成績的60%和面試成績的40%計算總成績。報考區縣公安局的基層警察崗位、監獄人民警察、勞教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總成績=筆試成績÷3×60%+面試成績×40%;報考市委組織部、市外經貿委(英語翻譯崗位)、市僑辦的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加試專業知識成績)÷3×60%+面試成績×40%;報考其他崗位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
(2)體檢。根據總成績,按照同壹單位同壹崗位招聘指標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當進入體檢的最後壹名總成績並列時,在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考試成績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的考生。
公安人民警察體檢(除報考條件中對視力、身高要求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銀發[2002]60號)和《關於進壹步加強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審核工作的通知》(銀發[2005]142號)的要求組織進行。監獄、勞教人民警察體檢(本簡章“報考條件”中對視力、身高有要求的除外)按《重慶市司法行政機關錄用監獄、勞教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及標準》(渝法〔2004〕128號)的規定組織進行。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體格檢查,除身高條件外,應當按照公安人民警察體格檢查標準執行。其他公務員體檢(除本簡章“報考條件”中對視力、身高的要求外),按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規定和於仁發〔2005〕25號文件的要求組織進行。
(3)檢查。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區、縣、市級部門會同招聘單位進行考察,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在學習和工作中的表現和成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空缺的,按照報考同壹單位同壹職位的其他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遞補考生總成績並列,按上述確定體檢人選的原則辦理。
七。宣傳
招聘區、縣、市級部門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結果合格的人員中擇優確定人選,並對人選公示7天。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學歷、所學專業、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以及各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公示地點為擬聘用人員所在的招聘區、縣、市級部門。公示方式是通過公告或通過網絡、報刊等媒體在公示場所進行公示。公示時,要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八、聘用審批和初審
錄用審批前,考生不符合招錄條件,自動放棄錄用資格的,經重慶市公務員局批準,可按報考同壹單位同壹職位的其他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空缺。如遞補考生總成績並列,按上述確定體檢人選的原則辦理。
經考核、體檢、考察合格,公示期滿後無問題或有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由重慶市人社局批準錄用為公務員,享受相應待遇。新錄用公務員由招錄區縣市級部門發給公務員錄用通知書,實行1年試用期,從新錄用公務員到招錄單位報到之日起計算。試用期滿者,予以任用;不合格的,取消資格。
2009年65438+2009年2月31之前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的2009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不予錄用。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公務員是面向社會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政策性強。各招聘區縣和市直部門要高度重視,堅持原則,按規定辦事,嚴格按程序辦事。在征兵工作的各個環節,都要嚴格人事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保證征兵工作的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如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壹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錄用資格,並按公務員考試錄用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X.其他人
(壹)公共科目合格分數線、各職位進入面試(體能測試)的最低分數線、考生筆試成績及排名、報名資格現場復試、面試(體能測試、補充專業知識)、體檢報名等招聘環節的具體時間和地點,請於2009年6月20日後登錄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二)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通過以下方式咨詢:
1.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3-86868838,023-86868837。
2.聯系電話:023-86868820,023-8686812筆試、減免考試費、辦理筆試享受加分手續。
3.辦理大學生“三支壹扶”證明電話:023-86868883
4.西部(重慶)計劃大學生誌願服務誌願者證辦理咨詢電話023-63861558,服務熱線966520。
5.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23-8686812、023-8686810、023-86868663、023-86868608。
6.網上報名資格初審、報名資格現場審核、體能測試、專業知識補充、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相關問題,請按附件1和附件2中的聯系電話直接咨詢相關招聘地區部門。
本章由重慶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200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