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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仙桃職業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2022年仙桃職業學院章程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結合仙桃職業學院(以下簡稱學校)

2022年仙桃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2022年仙桃職業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2022年仙桃職業學院章程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結合仙桃職業學院(以下簡稱學校)

2022年仙桃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2022年仙桃職業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2022年仙桃職業學院章程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結合仙桃職業學院(以下簡稱學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全面考試、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委、教育主管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及國家標準代碼:仙桃職業學院,12740。

第五條學校地址及郵政編碼:湖北省仙桃市紡織大道8號,433000。

第六條辦學性質和辦學層次:仙桃職業學院是經湖北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技術學校。也是省級優質院校。2021獲批湖北省“雙高計劃”建設單位。辦學水平是高職(專科)。

第七條學制:三年(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兩年(五年制學生)。

第八條學業證書和畢業證書的種類: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其學籍可在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

第三章組織結構和職責

第九條學校應當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關於招生工作的政策,制定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招生計劃,領導和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和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十條招生就業辦公室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章程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招生工作,處理學院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壹條學校應當成立由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招生專業和招生對象

第十二條招生計劃:學校執行湖北省教育廳下達的總計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的招生代碼、分類代碼和招生計劃可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專業目錄中查到。

第十三條招生專業:2022年招生專業27個。即臨床醫學、護理學、助產學、醫學影像技術、康復技術、機電壹體化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新能源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建築工程技術、工程造價、大數據與會計、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烹飪技術與營養、計算機網絡技術、軟件技術、大數據技術、電子商務、數字媒體。

第十四條招生對象:參加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壹考試”的往屆高中畢業生,參加湖北省組織的技能高考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

第五章入學規則

第十五條在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制度下,學生錄取應嚴格執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委員會確定的高校錄取分數線和優秀錄取政策,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學校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錄取(退檔)規則,公平公正地錄取(退檔)已按規則進入檔案的考生。高考綜合改革省(市)的錄取按照改革省(市)公布的方案和相關辦法執行。專業選修科目要求以改革省(市)公布的要求為準。

第十七條專業分級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按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當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同分數排序規則錄取。如果沒有專業級差,專業誌願達不到,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進行專業調劑,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予以辭退。

第十八條我校所有專業文理兼收,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語不限,入學後以英語為主。

第十九條考生在錄取期間應時刻關註自己的錄取狀態,保持聯系電話暢通;考生因信息不明或變更而錯過報名期,導致通知無法送達或遲到的,由考生負責。在錄取期間,顧問的意見僅供參考,任何關於是否錄取的預測都不是我們錄取承諾的壹部分。

第二十條特殊類型招生按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執行。

第二十壹條新生必須按時報到,無故不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不予註冊。

第六章入學體檢標準

第二十二條學校錄取考生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2003]3號)、《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廳[2010]2號)。按照《關於進壹步規範招生就業體檢項目,維護HBsAg攜帶者招生就業權益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10]12號)和《省教育廳、省衛生廳關於做好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意見》(鄂教[2004]4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於殘疾考生,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的,正常錄取。

第二十三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對其進行身體健康復查。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適合所錄取專業的,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進行轉專業或取消資格。

第七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四條學生按照湖北省物價部門審定的標準繳費:學費標準普通類專業500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6500元/生/學年。

第二十五條學生繳納學費、住宿費後,退學、休學、轉學或者提前結束學業的,應當按照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學校退費審批程序辦理退費手續。學生因違反校規或刑法被勸退或開除學籍的,其學費和住宿費不予退還。

第八章貧困家庭學生資助

第二十六條家庭困難學生,(1)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標準原則上為“學費加住宿費”(最高額度為8000元/年),在校期間貸款利息由國家承擔;(2)憑貧困證明可申請人均3000元/年的國家助學金(壹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3)學校統籌安排勤工助學崗位。

第九章優秀學生獎

第二十七條品學兼優的學生可獲得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和國家勵誌獎學金(5000元/年)。

第十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新生入學後,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在規定時間內審查其入學資格。復試合格者,進行電子註冊,取得學籍。復試不合格者,取消資格。

第二十九條報名郵寄地址和聯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仙桃市紡織大道8號

郵政編碼:433000

聯系電話:0728-3331818?3331828

網站:www.hbxtzy.com

咨詢QQ: 800858540

第三十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