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師範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天水師範學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壹章?通則
規則壹。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障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甘肅省教育廳的有關政策和要求,結合高等學校招生
天水師範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天水師範學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壹章?通則
規則壹。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障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甘肅省教育廳的有關政策和要求,結合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規則二。本章程適用於天水師範學院2022年本科招生。
規則三。普通本科招生實行“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透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實行“陽光工程”,招生工作接受上級部門、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簡介
第五條?學校名稱為天水師範學院,英文名為“天水師範大學”。
第六條?學校代碼:10739
第七條?教育水平:本科和研究生(碩士)
第八條?辦學類型:公立高校
第九條?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十條?學校地址:學校位於中國歷史文化名城甘肅省天水市,註冊地址為甘肅省天水市秦州區何潔南路。
第十壹條?學歷與學位證書:學校實行學分制管理,在規定的學習期限內(3-6年),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並修滿規定學分,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及有關規定的,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授予學歷和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天水師範學院。
第三章?體制
第十二條?學校成立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確定年度招生計劃,組織實施招生工作,討論決定招生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第十三條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普通本科學生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學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學校沒有委托任何個人代理人和中介機構從事招生工作。
第十四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學校根據甘肅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根據實際辦學條件、學科專業設置和畢業生就業率等情況,科學合理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預留計劃數不超過當年本科招生規模的0.5%。預留計劃的使用以集體審議、集體決策為原則。錄取過程中,經招生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根據生源情況,將預留計劃增加到生源充足的省份(專業)。
第十六條學校面向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推出招生計劃,招生計劃通過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網站、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向考生公布。具體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最終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五章?準入原則
第十七條?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將在正式投檔前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和模擬投檔情況完成計劃調整,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5%以內,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考生能夠被錄取。
第十八條?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學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九條平行誌願的招生工作采取“分數優先、誌願填報、壹輪招生”的模式。
第二十條?學校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普通文理類專業按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誌願按照“分數第壹,遵循誌願”的原則分配。比如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文史類根據語文、文科、數學、外語成績確定。理工類按照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成績的順序確定。當考生成績達不到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根據考生的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招生滿。不能滿足專業誌願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被辭退,專業誌願無差分。中等職業學校對口招生時,考生成績相同的,根據綜合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以上錄取規則與原籍省份不壹致的,按照原籍省份錄取規則和投檔成績排名方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壹條?誌願考生的招募按照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學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符合國家政策要求。對於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學校承認加分,根據分數分配專業。
第二十三條?普通專業,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規則;江蘇省選考科目要求等級為BB,科目要求等級為4C1,考生入檔後排序規則為“年級第壹”;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必須達到專業設置的選修科目要求,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二十四條?學校藝術體育類專業文理兼收,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求,按文理綜合或文理分科分別公布招生計劃。對於采取平行誌願方式的省(批次),本專業按照本省的排序原則和錄取規則錄取;對於采取非平行誌願方式的省份(批次),音樂、舞蹈表演、體育專業錄取原則為:考生文化課、專業課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後,按專業課成績順序錄取,考生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高考文化課總分、語文成績順序錄取;藝術設計類專業錄取原則為:考生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後,按照專業課70%、文化課3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錄取。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專業課、高考文化課總分、語文成績錄取;戲劇影視文學專業錄取原則為:考生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後,按照專業課占30%、文化課占7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高低順序錄取。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照高考文化課總分和語文成績的順序依次錄取。數字媒體藝術專業按普通文理類專業招收普通本科第二批,按藝術類專業培養。
如上述錄取規則不適用於原籍省份,則實行原籍省份藝術成績排名辦法,從高到低按最好錄取。
第二十五條?運動訓練專業錄取時,在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照考生文化成績(折算成100%)和體育專項成績3:7的比例進行綜合評定[綜合成績=(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按照考生填報的誌願順序進行分項選擇。
招生項目有性別要求的,按照計劃的性別子項目,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六條?我院高考招收按國家計劃招生、具有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學籍的高職(專科)應屆畢業生。已在甘肅省應征入伍並有退伍證的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應為往屆大學生退伍。
錄取實行免試和統考兩種方式。
免試生招生按照《甘肅省2022年高等職業院校免試生招生實施方案》(甘招衛發〔2022〕1號)執行。符合免試條件之壹的考生,可免試文化素質統考,只報考我校組織的專業能力測試。我校將根據職業能力測試結果抽取合格分數線,成績以“合格”和“不合格”兩種方式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公布。學校只接收職業能力測試成績合格的考生。
統考包括文化素質和專業基礎兩部分,采取平行誌願的招錄方式。錄取工作在省高校招生委員會的統壹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和學校組織實施。錄取制度是“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對建檔立卡的貧困戶和普通考生的誌願實行平行誌願。平行誌願按照“分數優先、誌願壹致、壹輪投檔”的原則進行。即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對考生進行排序,然後按照優先原則按照平行誌願的自然順序從前到後搜索考生。壹旦搜索到計劃不足的學校,就向學校備案。歸檔結果的分類方法。排名結果由考生文化素質和專業基礎成績之和構成,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排名結果相同時,按考生專業基礎、計算機、英語科目排序。
錄取時,因學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生源不足,無法完成各專業招生計劃。經教育部門批準後,學校將根據學生情況在專業間適當調整計劃。
第二十七條?學校體育藝術專業錄取不限制外語成績。
第二十八條?學校英語和商務英語專業只招英語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外語,但公共外語教學只安排英語教學。
第二十九條?我們學校有些專業是按照大學科招生的。對於大類招生、多個專業但招生時專業尚未確定的考生,在進入學校進行通識教育和基礎學科教育後,根據個人意願和學習成績在學院進行培養。
第三十條?學校普通專業招生不限制男女生比例。運動訓練專業性別要求及男女生招生人數按《天水師範學院2022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中的相關要求執行。
第三十壹條?2022年,學校啟動了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優秀教師定向培養計劃(簡稱優秀教師計劃)、甘肅省農村小學通用型教師定向培養計劃(簡稱小學通用型計劃)、革命老區專項計劃、精準扶貧專項計劃、 少數民族緊缺人才培養專項計劃(簡稱藏區專項計劃)、扶貧專項計劃及相應的甘肅省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 具體政策按照國家和甘肅省有關文件執行。
第三十二條?學校招收甘肅省少數民族預科班,具體政策按照甘肅省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少數民族預科生第壹學期學習結束後,按照高考成績占30%、文化課成績占50%、綜合評價占2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確定專業分流排名。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次年普通本科招生計劃和學前教育學生實際情況確定分流專業數量。學生按照專業分流排名依次選擇分流專業,按照《天水師範學院少數民族學前學生分流進入本科專業實施辦法》(石天學院[2021]1號)執行。
第三十三條?錄取結果將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要求和規定公布,考生可通過所在省市招生部門網站查詢。
第六章?基於費用的激勵補貼
第三十四條?普通本科學生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按照甘肅省發展改革委、甘肅省財政廳統壹核定的學分制收費標準執行。學費標準(甘發改費[2016]133號):文科3800元/人·年,理科4000元/人·年,工科4400元/人·年,外語、藝術4300元/人·年。
運動訓練專業學費標準(甘發改費[2065 438+00]1384號):4500元/人/學年。
少數民族預科收費標準(甘加費[2006]120號):本科預科學費為15000元/人/學年。
校企聯合辦學學費標準(贛發改價格[2019]897號):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由學校與達內時代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聯合辦學,學費標準為8000元/人/學年;其他校企聯合辦學收費以甘肅省發改委審批為準,收費待定。
住宿費標準(甘發改收費[2016]697號和甘發改收費[2016]1133號):700-1150元/人/年。
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準如有變化,按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
第三十五條?學校建立了“國家資助、學校獎補、社會捐贈、學生自助”四位壹體的發展型資助體系,通過“獎、貸、助、勤、補、減”等措施,獎勵學習成績優異的學生,資助經濟困難的學生。
學校設立的獎學金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年)、國家勵誌獎學金(5000元/人/年)、李政道獎學金(5000元/人/年)、學校綜合獎學金和單項獎學金等。設立的助學金包括國家助學金(平均3300元/人/年)、省屬高校貧困生助學金(3000元/人/年)、學校助學金、社會助學金等十余項,每年受助學生比例達到60%以上。
學校為貧困家庭的新生開通了“綠色通道”進行註冊。在校經濟困難學生還可以通過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助學金、臨時困難補助、學費減免、參加學校提供的勤工儉學等方式獲得資助,幫助其順利完成學業。
第七章?後續管理
第三十六條?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時限內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到校者,應提前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第三十七條?新生入學後三個月內,學校按照國家有關招生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和相關資格審核。經復試達不到錄取要求的學生,取消錄取資格。
第三十八條?為體現因材施教的原則,充分發揮學生的專業特長,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提高學生培養質量,凡被我校錄取的新生,均可根據《天水師範學院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在入學後第二學期期末申請轉專業。
第三十九條學校以學生為中心,實行分層培養、因材施教的理念,努力培養視野開闊、知識面廣、專業基礎深厚、理論素養高,具有本學科基礎知識、初步基礎研究和應用能力的拔尖人才和優秀人才。
第八章?補充條款
第四十條?學校以往有關本科招生的規章制度如有抵觸,以章程為準。本章程如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不壹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第四十壹條?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高考招生工作,學校其他單位組織的招生宣傳活動,須經招生就業辦公室批準後方可實施。凡未經招生就業辦公室批準擅自宣傳造成的招生問題,由責任單位承擔。
第四十二條?學校聯系信息
郵寄地址:甘肅省天水市秦州區何潔南路
郵政編碼:741001
聯系部門:天水師範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
電話:(0938)8363669?8350098(傳真)
學校網站:
郵箱:zsktssy@163.com
第四十三條?本章程由天水師範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四條?本章程自通過頒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