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將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情況每年更新壹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在該局門戶網站查閱指南。
局辦公室是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協調和推進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政府信息公開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
壹、主動披露
披露的範圍
我局主動向社會公開以下與人事工作相關的主要信息:
1.機構設置和主要職能;
2 .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
3.人員規劃和計劃;
4.工作指南;
5 .人事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的項目、依據、程序、期限和辦理方式;
6.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和標準;
7.主營業務工作;
8.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重大利益或者社會影響的決策;
9.法律法規規定由本機關掌握的其他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 * *服務相關的政府信息。
具體信息見福建省人事廳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在福建省公務員局門戶網站公布。
(2)開放形式
1.在本局門戶網站上公開屬於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2 .通過省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報刊、廣播、電視等形式公開政府信息;
3.在本局檔案館設立政府信息查閱場所,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公示期限
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信息披露的其他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獲取信息的方式
1.登錄我院門戶網站首頁“政府信息公開”欄目,瀏覽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查閱、獲取本局檔案中的人事政府信息;
3 .可以從省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報紙、廣播、電視等公開渠道獲取信息。
第二,根據應用。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根據生產、生活、工作等需要,,申請獲取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外的相關政府信息。可直接在我局門戶網站填寫並提交《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或從我局網站下載並填寫《申請表》,向我局受理機構提交書面申請表。
(壹)受理機構的書面申請
福建省公務員局辦公室
郵寄地址:福州市華林路76號福建省公務員局辦公室。
咨詢時間:周壹至周五正常工作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2)應用方法
憑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直接通過互聯網申請
申請人在該局門戶網站直接填寫並提交《福建省公務員局(省人力資源開發廳)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電子版。
2.書面申請
申請人可從我局門戶網站下載申請表或到我局辦公室領取申請表,填寫後提交。
3.口服
書面申請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申請,由受理機構人員代為填寫申請表。
(3)申請處理
受理機構收到申請表後應當予以登記。能當場回答的,不能當場回答的,自報名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做出如下回復:
(1)屬於公開範圍的,應當向申請人提供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於不予公開範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3)不屬於本機關公開範圍的,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機關和聯系方式。
(4)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經局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後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五)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應當征求第三方意見,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時限內。
(四)依申請公開提供信息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費用。檢索、復制、郵寄等費用的收取標準,按照財政、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憑相關證明,經本人申請並經局辦公室負責人批準,可以減免相關費用。
第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舉報。
省監察廳設在省公務員局監察室。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