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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市建設管理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天津城市建設管理職業技術學院

2020年普通高職招生章程

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為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學院招生工作實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學院政策、法規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學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學院概況

1,學院名稱:天津城市建設管理職業技術學院

2.學校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3.辦學層次:高等職業教育

4.學院代碼:14020

5.學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區光榮路2688號

6、學院的基本情況:

天津城市建設管理職業技術學院是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面向全國招生的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院校。

學院成立於1975,隸屬於天津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依托行業優勢,重點建設能源、建築、城市管理三大專業建設集團,著眼天津區域能源產業綜合實力雄厚,突出行業優勢辦學定位,推進多方聯動、多方參與、開放式辦學格局。是“十三五”天津市提升辦學能力的“國內壹流優質學校”和“世界先進高職院校”建設單位。

學院堅持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以學院章程為依據依法治校,領導班子團結協作,勤政務實,全面貫徹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堅持思想引領,形成上下同心、匯聚能量、奮發向上的凝聚力,打造企業家育人團隊。學院擁有教育部“高等職業院校提升專業服務產業能力建設工程”專業,是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BIM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試點單位、天津市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優秀單位、天津大學職業技術教育研究生培養基地。

學院獲得國家職業教育教學成果獎二等獎、天津市職業教育教學成果獎特等獎、天津市科技進步二等獎、三等獎等。,並獲批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協同創新中心”和“高校實踐教育示範基地”。

學院先後承辦了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建築工程測繪”和天津市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建築工程測繪”和“工程測量學”以及第二屆京津冀大學生測繪技能大賽等賽事。師生積極參加各級各類比賽,多次獲得國家和天津市獎項,成績顯著。

學院努力推行“政、企、校、研”五元壹體模式,將“工匠精神”和“責任、誠信、有為、* * *進步”的企業文化貫穿於人才培養的始終。重點建設建築專業、發展能源專業、發展城市管理專業三大專業,開設365、438+0相關專業。針對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新能源、建築工程、機電、城市管理等行業,培養勝任壹個崗位、適合多個崗位、具有良好職業素養、創新精神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

學院實施“溫暖工程”,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天津市政府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高校獎學金、企業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勤工儉學、國家助學貸款等多元化教育體系,確保沒有壹個學生因家庭困難而輟學。為了滿足學生繼續深造、提升學歷的願望,通過各種方式方法建立了便捷、順暢、完善的學歷提升體系。學生可以通過推薦、高職專升本、專升本等多種渠道進入本科院校深造。

天津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作為華北地區最大的國有支柱產業,為優秀畢業生提供了很好的工作崗位。與全國240家企業建立了長期合作關系,先後開展了委托培訓班、訂單培養、委托培訓等多種形式的校企合作,為畢業生提供了廣闊的就業前景。自建院以來,為中國和天津的能源、建築、電力、交通、城管等行業培養和輸送了大批高素質的技術技能人才。

第二章招生機構

第四條學院設有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計劃,決定與招生有關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日常工作。

第六條學院紀委監察室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和收費標準

第七條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專業要求、學生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20年高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根據教育部批準的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發送到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高校招生辦,並通過各省招生考試信息網、報考指南等渠道和高校網站向社會公布。各省、各專業招生計劃詳見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簡章。在錄取過程中,根據學生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招生情況,經高校招生委員會研究並報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在跨省招生計劃中進行適當調整。

第八條學費標準:普通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特殊專業每生每學年5500元;藝術類專業每學年每生8000元。住宿標準:8人每生每學年800元;6人,每學年每生1000元。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調整,按物價管理部門批準的文件執行。

第四章準入規則

第九條準入應當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和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誌願和高考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綜合評定,擇優錄取。在錄取過程中,我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條高校誌願實行順序誌願省份原則,錄取采取誌願優先原則,即按照考生填報的高校誌願順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報考第壹誌願的考生,只有當各省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的第壹誌願報考人數, 自治區、直轄市少於招生計劃的考生報考第二誌願是否被錄取,以此類推。 實行平行誌願的省份,錄取規則以當地省級招生部門規定為準。

第十壹條專業誌願錄取分數線優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隊,再按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順序錄取。如果考生成績沒有達到第壹個專業誌願錄取分數線,即是否達到第二個專業誌願錄取分數線,以此類推,直到最後壹個專業誌願。在考生所報專業誌願未被錄取的情況下,服從專業調劑的可調劑到未完成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予以辭退。內蒙古自治區專業錄取實行“專業自願清零”的原則。

第十二條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等省(區、市)的招生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和相關措施進行。高考改革試點省(區、市)的考生必須達到學院選考科目的要求。投檔結果相同時,按各省(區、市)確定的相同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三條天津市考生,根據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普通高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參考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如果考生分數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和數學的分數,以分數較高者優先。

第十四條政策性加分考生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原則執行。

第十五條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獲得省/市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的考生;其次,文史依次對比語文、外語、數學;理工類依次比較數學、外語、語文成績,以較高者優先(如考生所在省有相關規定,則執行所在省的要求)。

第十六條藝術準入規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要求,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專業控制線且聯考或統考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錄取。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對藝術類專業錄取無明確要求的,按高考文化成績與專業聯考或統考成績之和錄取。如有同分考生,優先錄取專業課成績較高者。專業課成績仍相同的,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十七條錄取專業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和《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取消乙肝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第十八條學院所有專業的外語課程均為英文,少數民族語言考生應認真填寫。

第十九條收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核準備案的考生名單後,以特快專遞方式發送錄取通知書。

第五章後續管理

第二十條被錄取的新生應按有關要求和學院規定的時限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應向學院招生辦請假。不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對考試合格的新生,辦理入學手續,進行學籍註冊;如審查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不予辦理入學手續。根據國家政策,應征入伍的新生應當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第二十壹條新生入學後,按照《天津城市管理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管理規定》和《天津城市管理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管理實施細則》進行管理,按照專業人才培養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二十二條學院實行“獎、助、貸、減、免”等各項國家資助政策,為貧困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建立綠色入學通道,幫助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三條學生完成規定的學業,經考核達到畢業標準,授予天津城市建設管理職業技術學院畢業證書。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僅適用於天津城市建設管理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高職招生。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學院招生委員會審定,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天津城市建設管理職業技術學院以往關於高職招生的政策規定凡與章程不壹致的,壹律廢止,以章程規定為準。

第二十七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咨詢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誌願的參考,不作為高校錄取承諾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天津城市建設管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咨詢和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咨詢地點:招生辦(行政樓109室)

網站:www.tjchengjian.com

聯系電話:022-58319057022-58216356。

傳真:022-58319000

學院郵箱:tCJGZZhaoban @ 126.com

地址:天津市北辰區光榮路2688號(郵編:300134)

監督電話:022-58859752

天津城市建設管理職業技術學院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