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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應註意的事項

關註1,了解這個“二手房”是否屬於允許出售的房屋。

因為公房"房改"售房,壹些單位仍然保留優先購買權。所以壹定要咨詢原權利單位同意所購房屋過戶的書面意見並簽字。

註2了解房屋權屬是否真實、完整、可靠。

房屋所有權人是否與他人存在“* * *權利”關系,房屋是否存在其他債權債務糾紛。但最重要的是,賣方必須出示並提供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

註意3了解所購“二手房”的確切建築面積

合同中約定,出售房屋的面積以現行房產證為準,不包括其他面積。此外,還要考察地段、環境、價格以及房屋結構、格局、采光條件和物業管理等相關問題。

註意4了解購買“二手房”的程序

購買“二手房”的買賣雙方必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國土房管局市場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登記、過戶和繳納國家規定的稅費。

註意5:了解室內設施的細節。

有些業主往往在簽訂合同時口頭向客戶保證,所有鋁合金門窗、地板、空調、櫥櫃、熱水器都可以贈送。結果實際交房時,客戶發現門窗被拆,地板被撬,房子裏壹片狼藉,業主承諾的空調熱水器也不見蹤影。

附註6付款方式

在簽訂購房合同的過程中,壹定要註意付款方式的各個環節。比如買賣雙方可以約定付款方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客戶向業主或中介公司支付相當於房價壹定比例的定金。

附註7交付時間

在簽訂合同時,還應明確約定驗房時間為過戶後的工作日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時間;驗房前及驗房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誰承擔;此外,雙方的其他約定也需要在合同中註明。

附註8違約責任

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時候最好能明確註明各方的責任和義務,這對於避免糾紛有很大的幫助。如違約、違約金、逾期付款、逾期付款等違約行為。

揭秘消費陷阱:買二手房不得不防的八大陷阱

3 15信保法律專家組揭秘消費陷阱——買二手房不得不防的八大陷阱。

二手房因為價格優勢,周邊配套成熟,受到很多市民的青睞。但是,與新開發的商品房相比,二手房買賣存在更多的風險。為此,德信律師事務所信保法律專家組成員任秀福律師專門總結了二手房買賣中的幾個陷阱,提醒購房者註意。

陷阱1

在買賣房屋之前,核實產權證是購房者壹般不會忽視的環節,但並不是所有人都會考慮產權證的真實性。最直接有效的防範方法就是向房地產產權登記部門查詢,核實產權的真實性。

陷阱2

出賣人擁有合法的處分權,這是保證二手房買賣合法有效的基本條件,否則買賣合同可能無效,這是二手房買賣中常見的“陷阱”。為了避免這個陷阱,購房者要註意以下幾個方面:賣方必須是房產證上登記的產權人;房屋有多個* * *人的,需要所有* * *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賣方已婚的,買賣行為需經其配偶確認,購買二手公房需征得同居人同意。

陷阱3

簽訂買賣合同後,出賣人將房屋出售給他人並辦理過戶手續的,之前的買賣合同不能履行。“預先登記”是避免這種陷阱的有效手段,但購房者要註意,必須在預先登記後三個月內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如果他們超過三個月沒有申請,預先登記將無效。

陷阱4

所購房屋由出賣人或承租人居住時,買受人付款後,如果房屋所有人拒絕交房,買受人仍將無房可住。為了避免這種陷阱,在購買這類房屋時,買方應在房屋空置並具備交付條件後支付房款,付款後立即接管房屋。

陷阱5

壹些沒有辦理產權證的房子,因為存在難以解決的問題(如開發商未繳納政府費用、設計變更未獲批準等),可能很長壹段時間都拿不到產權證。如果買這種房子,壹定要先明確不辦理產權證的原因,充分預期未來的風險,再決定是否購買。

陷阱6

如果房屋產權受到限制,如被抵押或被法院查封,購房者在購房後將無法順利取得所有權,甚至可能造成經濟損失。購房者應提前向房產管理部門查詢。如果存在以上情況,不要購買。

陷阱7

賣家為了賣房,往往會向買家提供虛假的信息和承諾,但有些內容並沒有寫進合同。事後,買家發現問題時,日子也不好過。為了避免這種“陷阱”,買方在向賣方詢問其關心的問題後,應盡可能檢查情況的真實性,並要求將這些內容寫入合同。

陷阱8

如果原業主未能支付供暖、水、電、有線電視等費用。,將導致買受人無法正常使用這些附屬設施。買家首先要了解相關情況,同時要把法律責任明確寫入合同,以約束賣家。

買房被中介忽悠?二手房四大陷阱壹壹拆除。

最近二手房市場特別火,不管是買還是租,都達到了近壹年來的頂峰。但在熱鬧的市場交易中,遇到二手房交易陷阱的客戶也不少,其中四種非常常見。

儲藏室

兩個隔間減少為壹個隔間-

陷阱壹:虛假房源

蕭山的魏女士打算在杭州開店,於是新年過後,她開始關註合適的店面房源。今年2月,她看到壹家中介公司發布的房屋廣告,其中包括壹家位於市中心季翔廟路的店鋪。根據廣告中的描述,房源為“沿街旺鋪”,面積50多平米,樓層較高,可分為上下兩層,並特別標註為“兩開間”。“基於這些條件,我覺得這個房子做店面還是挺合適的。”魏女士說,她很快就和這家中介公司取得了聯系。

中介第壹次帶魏女士去現場看房時,中介說房東不在杭州,沒有房子鑰匙,只能在門口看。當時魏女士發現,從立面的梁柱來看,這套房子應該是單間。但經紀人解釋,旁邊的空鋪也是房東的,裏面是開著的,肯定是雙人間。

當魏女士在房東來的時候提出要好好看看房子,中介說現在想買這套房子的客戶很多。如果魏女士有意購買這套房子,可以先交1.5萬的定金。如果交易完成,可以全額退款。如果沒有完成,可以全額退款。魏女士以為自己沒什麽損失,就交了這筆“押金”。幾天後,中介通知她可以去現場看房了。這次魏女士進屋發現是單間。當她問代理人時,代理人表示她弄錯了。“單間怎麽做生意?”魏女士當即決定退房,而前面壹直服務很好的中介在這壹刻翻臉,拒絕退還1.5萬元定金。

拆遷:假房源是黑中介的慣用伎倆。更常見的是拋出虛假低價房作為誘餌。對此,最有效的防範措施是當面詢問買賣雙方,避免只聽中介的壹面之詞。

為了逃避賠付,中介上演了壹出雙簧戲——

陷阱二:獨家代理

馮女士賣房的時候,很多中介公司都來找她要房子的獨家代理權。中介公司開出的條件之壹是,兩個月內幫馮女士把這套房子按約定價格賣出去。如果到時候沒賣出去,中介給馮女士賠償2000元;如果馮女士將房屋掛靠給其他中介公司,或者擅自出售房屋,要向中介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當時馮女士的房子已經賣了很久了,還沒有找到買家,於是馮女士就和代理公司簽訂了獨家代理協議。

馮女士的房子壹直沒有賣出去。眼看只有十天了,兩個月的期限就要到了。這時,馮女士的電話突然多了起來。“都是自稱是買家的陌生電話,其中壹個特別想買我的房子。”馮女士回憶,女客戶告訴馮女士,她很喜歡這套房子,只要價格便宜壹點,就準備下單。馮女士告訴這位客戶,她的房子已經委托給壹家中介公司做獨家代理。如果她真的要買,可以和中介壹起談。但客戶不同意,堅持要和馮女士私下處理,急著簽意向書。

“我真的差點感動了,難得有這麽真誠的客戶。”馮女士說,當時家裏人提醒,這很可能是中介唱的雙簧戲,就讓這個當事人再考慮壹下。“結果在兩個月期限的最後幾天,這個客戶每天都打好幾個電話,表示要下單,要簽意向書。有壹次我威脅說,如果不賣給她,這房子肯定不賣。”馮女士說,不出所料,房屋獨家委托到期,中介要賠償後,客戶再也沒有打電話來。

拆遷:以前壹些中介公司為了制造房子賣得好的假象,會打很多“房屋信托”來賣房,托市;而現在又出來偽裝買家的“托兒”。賣家除了要想清楚這其中的來龍去脈,還要練練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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