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詳情可登錄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查詢。
問:如何識別各類企業(含中央、省屬企業)、市縣所屬機關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律師事務所?
答:根據工商營業執照,企業註冊地址必須在太原;機關根據機構編制部門頒發的統壹社會信用代碼證書進行識別,事業單位根據各級機構編制部門頒發的法人登記證書進行識別,發證機關為市、縣(市、區)機構編制部門,地址必須在太原;民辦非企業單位根據市縣民政部門出具的法人登記證明認定,地址必須在太原;律師事務所根據其執業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太原市司法局本年度檢查考核專用章)認定,地址在太原市。
問:如何識別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碩士生和本科生?
答:國內大學需要提供畢業證和學位證,以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在登記備案表中,學習形式顯示為“普通全日制”或“全日制”。如果學習形式中的“*”表示“未知”,則申請人必須提供“註冊證明”,可認定為全日制教育。
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和註冊證明。
中外合作大學畢業生按國內學歷認定。
取得全日制博士、碩士學位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參加工作後能否領取地方人才能力素質提升補助,根據《團工作簡訊2015第10期幹部人事檔案審核問答》中的認定標準,根據《幹部學歷審核確認表》或《幹部基本信息審核登記表》認定,由組織人事部門認定。
問:關於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請補助(貼)的種類和提交的材料。
答:2017以後入學,全日制學習,畢業後具有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就業報到證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按全日制研究生對待。
申請生活補貼、租房補貼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需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
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讀研究生期間未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勞動關系或其他雇傭關系的,可申請提高本地能力素質補貼,需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問: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碩士生和本科生在校學習期間領取工資或繳納社會保險是否屬於領取補貼的範圍?
答:因勤工儉學、擇業、畢業實習等原因在校期間繳納社保不滿6個月(含)的申請人,可納入高校畢業生申請補貼(貼)範圍。符合條件6個月以上者,可申請本地人才能力素質提升補貼。
問:如何認定兩所壹流大學和學科?
答:1。雙壹流大學繼續按照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在《關於公布世界壹流大學和壹流學科名單的通知》(教研函[2017]2號)中公布的42所高校認定;
2、“雙壹流”建設學科按申請人的畢業時間劃分:
(1)2018至2021(含)期間前來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繼續按照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公布世界壹流大學和壹流學科建設高校名單的通知》(教研函[2017]2號)認定。
(2)2022年(含)以後畢業的高校畢業生,按教育部公布的2022年第二輪“雙壹流”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認定。
如果畢業證專業與教育部公布的學科不壹致,需要登錄學信網-陽光高考-專業知識庫或學信網-研招網-專業知識庫查詢認定學科。如果還是鑒定不出來,需要查看畢業學校官網確認;如仍不認可,需提供規範的學科證書(見附件9),標有“自定義”的學科也可根據官網公布的“雙壹流”學科建設規劃中的壹流學科結合學校證書進行認可。
問:如何識別三類事業單位(不含公職人員)和省級民辦高校,即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科研院所和公立醫院?
答:根據省機構編制部門出具的法人登記證明,事業單位地址必須在太原。
普通高等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根據教育部門網站信息認定;科研院所:因省級機構重塑改革後科研院所名單尚未確定,已申請的可繼續申請相關補貼(已轉企的可繼續在其所在市區人才補貼窗口申請相關補貼),新申請的待科研院所名單確定後再研究給予相關單位人才補貼問題。公立醫院:根據衛生部門網站信息認定;民辦高校:以省民政廳出具的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為準。
教研、科研、臨床壹線崗位:根據單位出具的崗位證書和聘用合同相關資料認定(需單位公章、紀檢部門簽署意見、紀檢部門公章)。
問:勞務派遣人員申報時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勞務派遣人員由實際用人單位申報,提供勞務派遣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三年及以上的勞動合同和實際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有效期內的勞務派遣協議。
問:妳是如何決定第壹次來工作的?
答:公務員以就業文件和保險證明綜合認定,其他人員以就業文件(合同)或勞動合同、個人學習工作經歷和保險證明綜合認定。如果不夠,還需要其他證明材料。
以前參加工作,因學歷提升離職,取得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在政策規定的時間重新就業,但未申請工作補貼(崗位)的,可視為第壹次來,參加工作。
以前來過並參加靈活就業保險的,在政策規定的時間就業的,可視為第壹次來並參加工作。
問:如何確定第壹次來工作和申請補貼(貼)的時間?
答:錄用(備案)文件時間是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第壹次來工作;其他申請人在畢業後第壹次來工作時抓緊時間,參加社會保險。
申請補貼的時間以簽訂合同、參加社會保險、畢業三者中較晚的時間為準。
來穗工作補貼(崗位)可享受壹次,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應在首次來穗工作五年內申請該補貼(崗位)。
問:如何確定職業選擇期?
1和2021年(含)以前來參加工作的,視為畢業後三年內參加工作。
2018年來工作的,應在2015 1(含)後畢業。
2019年來工作的,應在2016 1(含)後畢業。
2020年來工作的,2017 1(含)後畢業。
2021年來工作的,應在2018 1(含)後畢業。
2.2022年(含)以後來工作的,認定為畢業後兩年。
例:2022年65438+2月31之前來工作的,應在2020年之後畢業(畢業時間以畢業證時間為準)。
問:如何確定勞動(聘用)合同說明書的效力?
答:用人單位應與應聘人員簽訂三年及以上期限的勞動(聘用)合同,或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累計滿三年且合同到期的,填寫最新的勞動(聘用)合同。合同應當具備法律規定的基本內容,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了勞動(雇傭)關系。
勞動合同、聘用協議等經濟合同不屬於勞動(聘用)合同。
問:如何把握用人單位按規定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答:根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證明,不夠的話,還需要提供其他證明材料。
用人單位應當繳納社會保險,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國有企業由於政策原因,在被註冊成立的總公司與被註冊成立的子公司(分公司)之間繳納社會保險、簽訂勞動(聘用)合同不統壹。總公司和子公司(分公司)的營業執照及總公司出具的公函(包括總公司與子公司(分公司)的關系、子公司(分公司)申請補貼的具體人員等))提供,由總行或子(分)行申請。國有企業,因政策原因,總公司與子公司(子企業)在繳納社會保險、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等方面不統壹的,應提供總公司和子公司(子企業)的營業執照及總公司出具的公函(包括總公司與子公司(子企業)的關系)、子公司(子企業)申請補貼的職工姓名及姓名。
問:如何把握全日制博士生的生活補助標準?
答:中央和省屬合並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公立醫院、民營企業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照“不重復”的原則進行遞補。市縣全日制博士生按每月5000元的標準申報。
問: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如何申請補貼?
答:“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三支壹扶”、“西部大學生誌願服務”等基層服務項目工作人員可申請補貼。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已簽訂合同或協議的期限可放寬至壹年及以上;基層項目任職人員由用人單位申報,申報時提供市級黨政部門證明材料。證明材料的內容包括: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如繳納社會保險、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協議)等,也應壹並說明。
問:村(社區)委會成員如何申請補貼(貼)?
答:除文件規定的材料外,還需提供居委會或社區居委會的選舉證明作為勞動(聘用)合同;支部(總支部)成員還應提供上級黨委選舉的批準文件作為勞動(聘用)合同。由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單位申報。
問:如何界定申請高技能人才前來租房、提高本地人才能力素質(職業資格)的補助發放範圍?
答:1、2018-2021年(含),機關事業單位“技師”指持有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對於企業和社會組織,“技師”、“高級技師”是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二級、壹級)並在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網上查到的在職(聘)人員。
2.2022年(含)以後,已取得列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13技能人員二級(技師)、壹級(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並已在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網上查到的在職(聘)人員。
問:如果申請人在領取補貼期間離職或工作中斷,如何申請補貼(貼紙)?
答:申請人在領取補貼(貼)期間離職並合並的,停止發放各項補貼;領取補貼(貼)期間離職,按政策規定在用人單位重新就業的,可在新的用人單位繼續申請。因辭職再就業而中斷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障的,中斷期間不予支付,領取補貼(貼)的期限不因勞動(聘用)合同和社會保障中斷而延長。
問:申請世界前200名大學(不含國內大學)的補充條件是什麽?
答:2020年以後參加工作的申請者,畢業時必須在ARWU、THE、QS、US News的名單中。
2018、2019年參加工作的報考人員,按原規定執行。
問:《關於嚴肅組織人事紀律加強工資管理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0號)中如何規定機關事業單位職工要參加培訓學習?
答:《關於嚴肅組織人事紀律加強薪酬管理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65 438+02]50號)規定,在國內參加全日制研究生課程學習的在職職工,原則上不保留其公職,學習期間停發工資。因單位工作需要定向、委托培養的,經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主管部門備案後可保留公職。原單位應與本人簽訂協議,明確相關事項。
問:住房補貼的相關問題
1.適用範圍:符合申請生活補貼條件,來太原工作後購買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不含近親屬住房)的,可申請住房補貼。
2.所購房屋產權歸申請人個人所有或夫妻共同所有(證明必須有雙方姓名,以房產部門登記為準)。
3.夫妻雙方申請同壹套* * *產權住房的,領取的補貼總額不得超過購房金額。
4.申請住房補貼的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已備案的新建商品住房買賣合同;購買二手房(不含近親屬的房屋)的,應提供不動產權證書、存量房買賣合同、完稅證明。夫妻雙方申請* *產權的同壹套房子的,需要提供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