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65 438+05]47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2021年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方案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21]4號),2026 54 38+0年上半年在部分城市試點舉辦房地產經紀人
壹.試點城市
2021上半年試點城市17個,分別是: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大連、深圳、石家莊、唐山、秦皇島、沈陽、南京、杭州、合肥、濟南、鄭州、武漢、長沙。各試點城市考試實施機構及聯系方式見附件1。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加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全工作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65 438+06]64號)規定,報考人員應當在其現工作或註冊地所在城市報名參加考試。
二、考試報名的基本條件和其他要求
(壹)考試報名的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及規範;
2.堅持誠實、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
3.遵守職業道德。
(二)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考試報名的其他要求。
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考試的,應當具備上述考試報名的基本條件,還應當具有中專或者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房地產經紀人登記的其他要求。
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考試報名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經考試合格,取得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助理職業資格證書,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滿6年;
2.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滿3年;
3.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滿2年;
4.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1年;
5.取得碩士學位(學歷),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1年;
6.獲得博士學位。
三、考試科目和考試範圍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考試有***2科,分別是《房地產經紀人綜合能力》和《房地產經紀人操作實務》;考試範圍由《房地產經紀人國家職業資格考試大綱(2020)》確定。
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科目共4門,分別為房地產交易制度與政策、房地產經紀職業入門、房地產經紀專業基礎、房地產經紀操作;考試範圍由《房地產經紀人國家職業資格考試大綱(2020)》確定。
符合部分免考科目要求的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時申請免考1考試科目。免試部分的條件及相關規定見附件2。
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以下簡稱中房科)根據上述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組織編寫了相應的考試用書(2020年第三版),由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出版。報考人員可在中國房地產中介網(www.agents.org.cn)“資格考試”欄目查詢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樣式。
四、考試報名和準考證打印
(壹)考試報名時間
2021上半年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從4月1開始至4月15。
請報考人員在上述考試報名期間登錄中國房地產經紀網(www.agents.org.cn)的“房地產經紀人國家職業資格考試服務平臺”(以下簡稱考試服務平臺),於2021年4月20日前繳納考試費。成功註冊需繳納考試費。
(2)考試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考試費每科人民幣90元。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通過考試服務平臺繳納考試費。考試交費截止後,報考人員因自身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考試費不予退還。
除中國住房學校收取考試費外,試點城市的考試實施機構、考試服務機構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報考人員收取任何考試費。
(3)下載考試費發票
5月15後,中房學將為申請人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考試費電子發票下載方法如下:
1.登錄考試服務平臺下載;
2.下載登錄時預留的郵箱地址;
3.以註冊時預留的郵箱或手機號為用戶名,在發票網站(www.fapiao.com)註冊後下載。
電子增值稅普通發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使用規定與紙質增值稅發票相同,可以下載、打印和使用。根據稅務部門的相關規定,個人擡頭考試費的發票可以報銷。
(四)考試報名註意事項
1.考試報名條件和考試科目條件中相關年份的免試截止時間為2021 4月15。
2.報名時上傳的證書照片將用於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和證書查詢認證系統。請慎重選擇。照片具體要求如下:照片文件為JPG或JPEG格式,像素為295px×413px,尺寸為1寸證件照(2.5cm×3.5cm),大小為10KB,背景顏色為白色。
3.2001年及以後,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薛鑫網,www.chsi.com.cn)上傳帶二維碼的學歷認證報告;對於其他人,上傳畢業證原件。
4.符合部分免試科目要求的報考人員,應在報考信息中的“免試條件”欄選擇相應的免試條件和免試科目。申請人可以放棄豁免。如果在“豁免條件”壹欄中選擇“無”,則表示豁免。
5.根據《關於做好港澳居民參加內地舉辦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民部發〔2005〕9號)和《關於對臺灣省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的通知》(民部發〔2007〕78號)精神,港澳臺省居民可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為對香港、澳門和臺灣省居民登記情況進行統計,請申請人在填寫登記信息時準確填寫相關信息。
6.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應如實填寫相關信息並上傳證明材料,確保所填信息真實、完整、準確、有效。誤報、漏報後果自負,報考信息壹經試點城市考試實施機構審核通過,原則上不得修改。
(5)打印準考證
成功報考人員可於5月24日至30日(2021)登錄考試服務平臺打印準考證。
動詞 (verb的縮寫)考試安排
(1)考試的日期和地點
考試日期2021 5月29日(周六)、30日(周日)。各考試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因特殊原因確需調整的,將及時在中國房地產經紀網公布。請註意。
(2)考試時間
房地產經紀人助理職業資格考試各科目考試時長為1.5小時,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各科目考試時長為2.5小時。
(三)考試方法
所有考試科目均采用閉卷、計算機化考試(簡稱機考),即在計算機終端獲取試題、答題、提交答案結果。
機考將於2021年4月29日至5月28日在中國房地產中介網舉行。在此期間,申請人可以登錄考試服務平臺,提前熟悉基於計算機的考試環境和電子考試表格。
(4)做好防疫工作。
為貫徹國家疫情防控政策,確保考場合規安全,考生應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防疫要求,服從考場安排,配合落實各項防疫措施。
六、考試成績查詢和資格證書收集
(壹)考試成績發布和查詢
考試結果將於考試日期後兩個月內公布。屆時,報考人員可登錄考試服務平臺查詢自己的考試成績,打印成績單。
(二)考試成績的滾動循環
各科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
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助理職業資格考試的,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2)個考試科目;但符合部分免試科目要求且未放棄免試資格但只參加1考試科目的人員,必須在1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4個)考試科目;但符合部分免試科目要求且未放棄免試資格且僅參加三門免試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三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三)取得資格證書
在規定期限內通過考試的,取得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住房城鄉建設部監制的相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公告領取資格證書後,請符合條件的人員到報名所在地試點城市考試實施機構領取。
七。相關要求
(壹)實施試點城市考試機構應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時通過考試服務平臺管理員入口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和數據統計。資格審查完成日期應不晚於2021年4月17日。
(二)實施試點城市考試機構應在考試日期前對考場的選址、座位數量和考場準備情況進行全面認真的檢查;考試期間,應當安排巡視人員認真檢查考場紀律,嚴格要求監考人員執行考場有關規定:
1.考生進入考場不得攜帶通訊設備和具有計算、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被帶入考場者應切斷電源,與其他物品壹起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帶到座位上。
2 .考生進入考場後,監考人員應認真核對準考證和身份證件。
3.對違反考試紀律和有關規定的行為,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規定》(令第102號)的有關規定處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31)。
(三)考試期間,實施試點的城市考試機構應有專人值班。全國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辦公室值班電話為010-88565730、88083150。請在20265438年5月24日前發郵件至jjrks@cirea.org.cn或傳真至010-88083156。
八、其他註意事項
(1)報考人員如對考試政策有疑問,可與報名所在試點城市的考試實施機構聯系;關於考試服務平臺的技術問題,請致電:?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考試:0531-66680723;
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021-61948896。
(2)中房學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訓,也從未授權或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舉辦相關考前培訓。
(3)中房學不發布考試習題集(全真模擬試題),也從未授權或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發布考試習題集(全真模擬試題)。
試點城市考試實施機構要嚴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認真組織實施2021上半年本市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考試報名和考試實施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向中國住房學院反映。
附件:
1.試點城市考試實施機構及聯系方式
2.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免於部分考試科目條件及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