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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的問題

關於2008年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決定組織實施2008年全省各級(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下同)非領導職務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計劃和職位

全省各級* * *計劃考試錄用公務員4907人,其中省級機關717人,市級機關4190人。

具體招錄職位、招錄人數及省級招錄機關資格條件詳見6月5438+10月04日在安徽人事編制網(www . ahrst . cn/)、安徽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安徽先鋒網(www.ahxf.gov.cn/)等網站發布的《安徽省2008年考試錄用各級公務員職位指南》。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還將陸續在當地人事網等媒體發布《職位指南》,公布本市招錄機關的具體招錄職位、招錄人數和職位資格條件。以後也可以查詢安徽人事編制網。

二、申請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品行良好;

4.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和工作能力,符合崗位要求;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其中,報考人民警察職位者,①身高條件為:男性不低於1.70米,女性不低於1.60米;(2)體重條件:男性不低於50公斤,女性不低於45公斤;③視力狀況:雙眼視力(裸眼視力)不低於1.0;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0 65438+10月31之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3 65438+10月31之後出生),必須符合招聘崗位的具體年齡要求。人民警察崗位的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1990 65438+10月31之前出生),25周歲以下(1983 65438+10月31之後出生);其中,專業性較強的人民警察崗位年齡要求可放寬如下:18周歲以上(1990 1日10月31日之前出生)28周歲以下(1980 1日10月365438之後出生);

7、具備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此外,公安機關還有少數特殊崗位,如法醫、理化檢驗、痕跡檢驗、影像技術、文書檢驗、心理測試、警犬技術、計算機(縣級以下)等。①身高要求為:男性不低於1.68米,女性不低於1.58米;(2)體重條件為:男性不低於48kg,女性不低於43kg③視力條件:雙眼視力(裸眼視力)不低於0.8;④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1990 65438+10月31之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78 65438+10月31之後出生)。

如果招聘崗位對基層工作經歷有要求,妳必須有相應的工作經歷。其中“基層工作經歷2年以上”是指畢業後在各類基層單位工作2年以上。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中央機關和我省人事檔案(錄用)考試中被發現有違紀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公務員(含試用期公務員),被開除公職不滿五年的人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含研究生),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招聘方法和步驟

本次考試由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組織,分別由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和招錄機關實施。按照制定錄用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試(警察崗位)、面試、體檢及考察、公示、批準錄用的步驟進行。

省級以下垂直管理系統招聘的崗位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及考核、公示等環節納入主辦市統壹實施。省人事廳負責錄用計劃和錄用審批。

第四,註冊

(壹)報名方式和時間

本次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是位於www.apta.gov.cn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站。全省統壹報名時間為2008年6月265438+10月21日9:00至65438+10月27日,逾期不再報名。經批準,相關部門的涉密崗位采取特殊報名方式。

(二)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報名,在線閱讀並簽署《考試成績承諾書》,按要求如實、正確填寫《安徽省2008年各級機關錄用公務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尺寸295 * 413像素,尺寸20-108)。所填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資格要求和擬報考崗位資格要求壹致、真實。否則責任和後果自負。凡因弄虛作假通過資格審查或實際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壹經查實,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壹個職位,必須使用同壹有效身份證件報名和參加考試。

(3)網上確認

報考人員請於16: 00前從1.29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如資格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初審,可於10月29日16: 00前改報其他職位。

申請人須提前辦理網上支付工具(工行牡丹卡、E時代卡、信用卡、貸記卡、金融賬戶,或建行儲蓄卡、生肖卡、信用卡、雙幣信用卡)。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應於2月1日16: 00前按規定的收費標準和要求在網上繳納筆試費用,逾期視為自行放棄。完成網上繳費後,於2008年3月7日至3月11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貧困農村大學生和城鎮居民可享受減免筆試考試費政策。這部分報考人員也將實行網上報名後網上確認,先網上繳費。報考人員在2008年3月15日至3月17日期間,到其參加考試的市人事局辦理減免筆試費用的審核確認手續(在省考點參加考試的,到省人事廳審核確認)。申請人辦理減免手續時應攜帶以下證件: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家庭申請人,家庭所在地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申請人,其家庭所在縣(區、市)扶貧辦(處)出具的扶貧證明,貧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同時,需要提供相關證件和資料(如戶口本等。)那可以證明他們和家人的關系。

(四)註冊相關事項

報名確認截止後,確認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人數的比例不得低於4:1,方可開始考試。市以下法院、檢察院系統專門用於招錄通過國家統壹司法考試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的職位,報名人數與職位招錄計劃人數的比例應不低於2: 1。國家和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區)法院、檢察院用於招錄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職位,報名人數與職位招錄計劃數的比例應不低於3: 1。規定的考試比例不足的,經省、市兩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取消該職位的招聘或相應減少該職位的招聘計劃數。個別專業要求(或工作性質)特殊或要求碩士及以上學歷人員的崗位。未達到考試規定比例的,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舉行考試。取消招聘的考生可於2008年2月3日9: 00至16: 00在安徽人事考試網上報考其他職位。

動詞 (verb的縮寫)筆試

(壹)筆試科目

(1)各級招聘機構從事計算機、法律、會計、藥學、稅務、公安、外語等專業崗位。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專業知識》。

(2)各級招錄機關上述職位以外的職位,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

(三)市以下法院、檢察院系統專門用於招錄通過國家統壹司法考試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的崗位。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

書面內容

筆試內容以《安徽省2008年公務員錄用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在安徽人事編制網上發布,報考人員查詢。《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及相關《專業知識》不指定復習參考資料。

(三)筆試時間和地點

1,筆試時間:2008年3月16。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4: 00 —— 16: 00“申論”還是“專業知識”

2.筆試地點:省考點設在合肥,各市考點設在各省轄市政府所在地。縣(市、區)沒有考場。

(四)筆試成績的計算

筆試結束後,筆試成績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與《應用》(或《專業知識》)5: 5的比例合成,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筆試成績合成前,少數民族報考者按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強民族工作的若幹意見》(皖發〔2000〕17號)給予5分(合成前,兩科成績分別加2.5分和2.5分)。

設定《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最低控制分數線:省級55分,市以下50分(省級檢察院派駐基層的檢察院、省級監獄勞教機構、省級以下垂直管理單位按以下標準執行)。進入面試的人員(法院、檢察院、公安、森林公安、監獄勞教機構的警察崗位為體能測試)必須是達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的人員。

不及物動詞資格審查

體能測試或面試前,各招錄機關和省轄市招錄機關負責根據政策規定、報考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和資料、考試座位表上的照片和資料,對確定為體能測試或面試人選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要求或不能提供所需證件的,取消其參加體能測試或面試的資格。入圍人選因資格取消等原因出現空缺的,在筆試成績等額遞補後進行資格復審。

在資格審查時,申請人應提供以下文件和材料:

1.2008年全日制畢業生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2.職工屬於社會的,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其中,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各科合格,2008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社會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主管自學考試和成人教育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學歷層次、畢業時間和“2008年畢業,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各科合格,待發畢業證書”的書面證明。

招聘崗位有學歷、資格證書等要求的,報考人員在資格審查或核準聘用時,應相應提供相關證件和材料。

資格復審時未能提供學歷證明的,須提供所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證明,未能提供者取消資格。

資格復審通過的報考人員,還應按規定辦理繳費手續,領取體能測試或面試通知。

七、體能測試

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森林公安、監獄勞教機關警察職位的,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體能測試。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照不低於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同壹職位筆試達到線的考生(同壹職位報名人數為10及以上的,比例不低於2:1);低於規定比例的按實際達到筆試人數確定。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則確定最後壹名為體能測試考生(以下面試、體檢、考察環節按此原則掌握)。

體能測試工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印發的《安徽省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暫行)》(皖人發〔2008〕3號)的規定,分別由省招錄機關和各市組織實施。達到其中三個項目規定標準的,體能測試合格(其中報考公安機關少數特殊崗位的,達到其中兩個項目的標準的,體能測試合格)。因體能測試不合格導致面試考生出現空缺的,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同壹崗位考生的筆試成績,然後進行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試。更換工作只進行壹次。

八、面試

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法院、檢察院、公安、森林公安、監獄勞教機構的警察職位體能測試合格)按照3: 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職位招聘計劃數在10及以上的,比例為2:1)。低於規定比例的,按實際達到筆試合格線(或體能測試合格)的人數確定。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面試工作細節另行確定。

面試結束後,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6: 4的比例合並為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小於等於崗位招聘計劃人數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當天實際參加面試的面試人員面試成績的平均值,方可進入體檢、考察程序。

九、身體檢查和檢驗

省級招錄機關體檢、考察人選按考試總成績排序,按照以下原則確定:職位招聘計劃數1,比例2:1;2-5人的,在招聘計劃數上增加1人;6-8人的,增加2個招聘計劃;超過9人的,在招聘計劃數上增加3人。省級檢察院派出的基層檢察院和省級監獄勞教機構體檢、考察人選,根據考試總成績和崗位招聘計劃數確定。各市(含納入市統壹組織實施的省級以下垂直管理單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的原則,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考察工作由省級招錄機關和各市組織實施。

體檢工作按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事部、衛生部發〔2005〕1號)、《公務員體檢手冊(試行)》(人社發〔2007〕25號)組織實施。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森林公安、監獄、勞教等警察崗位,體檢標準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衛生廳(皖人發〔2008〕4號)印發的《安徽省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暫行)》的有關規定執行。

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錄用職位的要求,考察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進壹步審核考察對象的任職資格。檢查由檢查工作組進行。

體檢實施前,因體檢對象自願放棄等原因造成招聘崗位體檢人選出現空缺的,在同壹崗位的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考察實施後,因各種原因招聘崗位招聘計劃有空缺的,從同崗位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順序等額遞補。

十、公示和錄用審批

體檢、考察工作結束後,報考省級招錄機關(省級檢察院基層檢察院和省級監獄勞教機關派出的除外)並經考試、體能測試、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同等具備錄用資格。省內招聘機關根據考生的考試成績、考察和體檢結果,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直接參加本單位人事、監察部門,經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後,擇優確定擬聘用人選。各市(含納入市統壹組織實施的省級以下垂直管理單位)根據省考試工作方案的有關精神和本市公告的具體規定,擇優確定擬聘用人選。

確定擬錄用人選,由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分別審核後,在省、市人事網站按規定公示7天。公示期滿後,由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規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公務員主管部門對招錄機關擬錄用人員進行錄用審批後,因各種原因取消錄用的,不予更換。

XI。監督和檢查

為增強考試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報考人員對考試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負責對各級招錄機關、組織部門、人事部門和考試機構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各級監察部門對考試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加大對考試違紀案件的查處力度。不按名額、錄用計劃、職位要求、規定資格條件和程序進行公務員錄用的,公務員主管部門將作出宣布無效或責令其按規定程序重新報考的決定;對違反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試工作造成負面影響的招考機構,將給予通報批評;影響特別惡劣的,暫停考試壹年。對違反考試錄用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工作人員資格、調離考試崗位或處分的處理。對違反考試錄用工作紀律的考生,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取消錄用資格、暫停考試、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等處理。根據有關規定;凡被查出有作弊行為的,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確保考試的公開、公平、公正。

本次考試,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不舉辦任何輔導培訓班,也不委托任何社會培訓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招聘政策及信息、體檢項目及標準、體能測試項目及標準、各市人事網站及咨詢聯系方式等已在安徽人事編制網、安徽先鋒網、安徽人事考試網發布,供報考人員查詢。

本《公告》由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負責解釋。省招生考試咨詢電話:0551-2602415、2609726(政策咨詢)、2862049、2862054(考試咨詢)、2602404(監督舉報)。

安徽省人事廳、安徽省委組織部

2008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