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公室
綜合協調政務和事務;負責各類公文的傳遞和管理;負責會議、文秘、檔案、信息、教育通信、報刊訂閱、收發、信訪、保密、安全、普法宣傳、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監督監察、政務、校務公開和機關後勤保障等工作;
㈡人事股
配合有關部門根據不同類型學校的人員編制情況,確定全市各類學校的人員編制定額,根據各校教師隊伍的富余和短缺情況,提出全市學校間教師隊伍調整的建議;參與對中小學領導班子的考核;配合有關部門指導高校畢業生就業,負責畢業生登記和畢業生檔案移交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各級職務的聘任和職稱管理工作;負責人事工資年度報告,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全市教育系統各類人員的工資調整和各項福利待遇的審核審批工作;辦理教職工辭職(退休)審批手續;辦理教師榮譽證書;組織和指導全市學校年度考核,推薦和評估全市教育系統專項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人事檔案的管理;完成局黨組安排的臨時工作。
(3)規劃財務審計單位
負責全市教育基金的籌集和管理;指導全市學校的財務管理,監督檢查教育經費的使用;審查批準市屬學校教育經費的預算和決算;制定基建投資計劃,監督管理教育專項資金、補助資金等,並管理各種教育項目的資金;負責全市教育綜合報表的統計工作;監督管理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負責局機關公共財物的管理,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基建項目的監督管理;配合市會計核算中心做好全市教職工工資發放工作。負責對本單位及其下屬單位的下列事項進行審計或者審計。財務計劃或者單位預算的執行和決算;預算內外各種教育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情況;大型設備購置和國有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基本建設和維修項目的預算和決算;對下屬單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的審計;經濟合同的簽訂和執行;各種教育經費的落實和使用情況;國家財經法規和上級及本級財務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上級和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負責審核和提交中小學政府采購申請。中小學校的重要審計事項,經主管領導批準,可直接審計或參與調查處理。負責定期監督中小學教育經費的管理和使用,積極宣傳國家審計法律法規,對中小學財務收支等經濟活動中的有關問題提供咨詢服務。負責運用審計職能加強內部管理,促進教育經費增加,提高教育投資效益,促進廉政建設,維護單位合法權益。
㈣基礎教育股
管理全市基礎教育,擬定全市基礎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指導中小學教育、校外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制定基礎教育發展目標和規劃,組織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掃除青壯年文盲計劃;審查中小學的設立和變化,指導學校管理和教育改革,管理中小學教學用書;對全市社會力量舉辦的普通中小學的管理進行評估、論證、審批;負責全市高中階段學生學籍和考試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工作;實施和指導全市中小學日常管理、素質教育和學生安全教育。
㈤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股
統籌管理全市各類職業教育和成人文化教育;擬定全市職業教育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市政府直屬職業學校的教育改革、專業建設、教材建設和實訓基地(實驗室)建設,制定中等職業學校和成人教育學校的管理辦法和辦學評估標準,並組織實施;協調和指導職業教育教師的培訓;負責全市中等職業教育學歷管理;指導全市職業學校安全穩定工作。
⑹政策和法規股
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和教育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教育行政執法檢查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法律培訓和法律咨詢服務;承辦對市教育局的行政處罰和涉及市教育局的行政訴訟的處理;負責教育行政申訴和教育仲裁案件的受理和處理;指導和協調市教育局其他單位的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全市社會力量辦學的審批和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的發放與管理。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群工作,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市紀委監察局派駐紀檢組、監察室行政工作人員2名,其中紀委監察局行政工作人員1名,紀檢組長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