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資訊咨詢 - 上個公司沒給妳離職證明。下壹家公司該怎麽辦?

說明原因,實在不行就告訴人事可以做背景調查,僅此而已。

個人經驗,壹般公司都會要,但妳不要也不是不可能。我的意思是我失去了以前的公司,搬家了。當時HR(公司是世界500強)讓我寫壹份承諾書,大致意思是我已經離開了某家公司,以後如果和前公司有什麽和現在公司無關的糾紛,我就隨便說幾句,然後辦理入職手續。

我身邊就有這個問題的例子

上個公司沒給妳離職證明。下壹家公司該怎麽辦?

說明原因,實在不行就告訴人事可以做背景調查,僅此而已。

個人經驗,壹般公司都會要,但妳不要也不是不可能。我的意思是我失去了以前的公司,搬家了。當時HR(公司是世界500強)讓我寫壹份承諾書,大致意思是我已經離開了某家公司,以後如果和前公司有什麽和現在公司無關的糾紛,我就隨便說幾句,然後辦理入職手續。

我身邊就有這個問題的例子

上個公司沒給妳離職證明。下壹家公司該怎麽辦?

說明原因,實在不行就告訴人事可以做背景調查,僅此而已。

個人經驗,壹般公司都會要,但妳不要也不是不可能。我的意思是我失去了以前的公司,搬家了。當時HR(公司是世界500強)讓我寫壹份承諾書,大致意思是我已經離開了某家公司,以後如果和前公司有什麽和現在公司無關的糾紛,我就隨便說幾句,然後辦理入職手續。

我身邊就有這個問題的例子。朋友晶晶離職,然後找下壹份工作,入職新單位需要提供原單位的離職證明。因為很多私企制度不是那麽完善,員工離職也不會給妳離職證明。離職證明涉及領導簽字和公章。如果妳沒有得到它呢?

謝謝妳的主要問題。我來接。

自2008年《勞動合同法》實施以來,每個公司都更加關註這個問題。離職時,之前的公司會主動開具證明,新公司入職時會要求開具。所以題主提出的問題的現狀才會出現。

現在妳需要確認的是,妳離開上壹家公司的時候,公司給妳的是離職證明,還是因為妳沒有妥善保管而丟失的?無論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其實很簡單。

01.聯系上壹個公司HR,讓他們補辦收據。就在昨天,公司壹個離職三四個月的同事給我打電話,問我能不能給他開個離職證明。我當時的第壹反應是,是我忘了給他壹份離職證明,還是我離職後沒有給他?

我翻出了這位同事的相關離職材料和人事檔案,確認他辦理離職手續時我已經按要求給他出具了離職證明,於是我給他回了電話,告訴了他實際情況。

這個同事後來說回家再找找。如果他找不到,他能得到壹張新的收據嗎?面對這個問題,我的看法是,只要不涉及修改離職信息,我不認為公司有什麽問題。所以,我回復他沒有問題。如果回家找不到,可以來公司補辦。

所以,面對這樣的問題,題主應該聯系上壹家公司的人事部門,讓他們開具收據。

02.公司不開收據怎麽辦?可能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壹些人員為了顯示自己的權利或者優越感,可能會讓離職的員工為難。面對這個問題,主要是確定離職時公司是否有離職證明。如果已經發了,又因為自身原因丟失了,那就只能請以前的同事努力了。

如果妳離職是因為公司沒有給妳開證明,妳可以明確的告訴這位遇到麻煩的同事。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公司出具離職證明是法定義務。如果公司不出具離職證明,員工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向相關勞動部門舉報投訴,可以要求公司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對於按規定合法合法離職的,出具離職證明對公司沒有風險,是在幫助公司規避風險,所以最後公司會配合幫助解決這個問題。希望能對題主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可以私信我。

以上僅代表個人觀點。如有不同意見或建議,歡迎在下方留言討論。如果妳同意我的觀點,請關註我,我會繼續提供職場信息,謝謝!我來回答妳的問題。

從兩個方面來說,從用人單位的角度來說,如果新員工拿不到離職證明,可以使用告知承諾制,即打算寫壹份承諾書,大意是:本人符合公司招聘條件,因XXX原因拿不到離職證明;如本人陳述不實,違反誠信原則,自願承諾法律責任。最後,讓新員工在承諾書下按手印。

從個人角度來說,要積極與主管領導溝通,說明拿不到離職證明的原因。如果條件允許,應該讓以前的同事來證明。

以上兩種方法都不可行,暫時不管,等公司人事部門來處理。只要妳的工作不重要,這些程序只是個形式,時間拖久了就過去了;如果妳不能推遲,妳必須自己想辦法去做。最多妳只要換個工作就行了。沒什麽,別擔心。

只是個幌子。是教不來的吧?

每個公司都可能要求提供離職證明,因為需要證明妳處於離職狀態,才能和妳簽訂勞動合同。壹旦單位錄用在職員工,如有重復錄用,將受到處罰。

1,最好和上壹家公司協商開壹份。如果妳剛離職,人事很清楚妳的情況,忘記給妳開證明應該不是問題。直接給妳發個證就行了。離職時間長,人事記不清情況的話,讓人事幫妳查壹下(開過總會有存根的)。如果沒打開過,看能不能直接打開。如果已經打開了,看能不能補壹份。如果公司不想給妳穿小鞋,以上方法可以解決問題。

2.最後壹家公司開不起來,找政府幫忙。我們手裏應該都有壹個叫就業證的東西,實際上是記錄就業和失業的。如果妳的公司真的很難拒絕開,那麽妳可以拿著社保停保政策作為證明,要求街道進行失業登記,這樣就可以記錄妳現階段失業了。失業人員再就業,新單位也不會有什麽問題。

希望對有同樣問題的朋友有所幫助。

歡迎關註和交流。

如果妳正常離開上壹家公司,給妳出具離職證明是上壹家公司的義務。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原單位履行後續義務,出具離職證明。可以參考《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應該對妳有幫助。

但是如果妳因為其他問題被前公司強制解除勞動合同,離職證明也是必須要給的,但是上壹家公司可能會如實填寫離職原因,影響妳在下壹家公司的就業。

不建議作弊。建議妳找上壹家公司的hr同學聊聊。畢竟是法治社會,可以講道理。

通常新公司會要求員工入職時提供之前公司的離職證明。如果妳沒有上壹家公司的離職證明,妳應該根據上壹家公司不給妳離職證明的原因,采取以下措施。

(1)與新單位協商延遲提供離職證明,爭取時間。壹般情況下,新公司在決定錄用新員工後,才會要求員工提交各種入職材料。這時候可以和新公司的人員協商延遲提交離職證明。

所以,只要如實客觀告知公司人員原因,希望延遲提交離職證明,壹般都會給予寬限,只要是在試用期內上交即可。

(二)根據上壹家公司沒有出具離職證明的原因,選擇處理方式。壹般情況下,可以通過以上方法解決問題。如果真的遇到極端的前公司和新公司,壹種是妳就是不發離職證明,壹種是沒有離職證明就要辭退妳。此時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原公司賠償因拒絕出具離職證明而無法繼續工作的損失。可以準備好offer,勞動合同,工資標準,解除通知等。這些證據可以作為司法機關判斷損失原因和損失數額的有利依據。

如果公司拒絕提供離職證明,且無法協商,而妳的下壹個公司必須有離職證明,那麽妳只有兩個選擇。

第壹,放棄這個機會,找壹份新工作,去壹家不需要提供離職證明的公司;

二是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出具離職證明。妳可以要求公司賠償因妳無法提供離職證明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這個問題相當普遍。很多人離職都沒有辦理離職手續。他們直到找到新工作,下壹家公司需要提供的時候,才知道有壹個叫離職證明的東西。

從入職第壹天起,妳就與公司建立了勞動關系,公司與妳簽訂了勞動合同;

離職時,離職證明證明妳與公司建立的勞動關系已經解除。

公司招聘員工不僅僅是安排工作,按時發工資這麽簡單。如果公司雇傭了其他公司的員工,那麽在壹些問題上,公司可能要承擔連帶責任。

所以入職前要先明確雙方關系,方法是通過離職證明核實。

還有壹個原因。以天津為例。公司到人社局辦理入職登記時,上壹家公司還沒有辦理離職登記。這時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需要提供員工和上壹家公司的離職證明,才能辦理錄用登記。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公司應當為員工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拒絕辦理是違法的。如果只是不給最後壹家,可以找勞動監察或者仲裁部門幫忙。

如果上壹家公司已經倒閉,沒有辦法補辦離職證明,也可以在工商部門給下壹家公司開具公司註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