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水庫和灌溉工程的建設、管理和運行安全;負責水庫安全防洪工作;負責灌溉和供水;負責庫區水域活動的監督檢查,配合市水政監察支隊做好相關的水政執法工作;保護庫區水資源和水利設施。
2.保定市西大洋水庫管理所
負責水庫和灌溉工程的建設、管理和運行安全;負責水庫安全防洪工作;負責灌溉和供水;負責庫區水域活動的監督檢查,配合市水政監察支隊做好相關的水政執法工作;保護庫區水資源和水利設施。
3、保定市安格莊水庫管理處
負責水庫和灌溉工程的建設、管理和運行安全;負責水庫安全防洪工作;負責灌溉工作;負責庫區水域活動的監督檢查,配合市水政監察支隊做好相關的水政執法工作;保護庫區水資源和水利設施;負責水利風景區的管理和服務。
4、保定龍門水庫管理處
負責水庫和灌溉工程的建設、管理和運行安全;負責水庫安全防洪工作;負責庫區水域活動的監督檢查,配合市水政監察支隊做好相關的水政執法工作;保護庫區水資源和水利設施。
5.保定市水利防汛抗旱服務中心
為全市水利、防汛、抗旱提供法律、政策咨詢和技術服務;參與全市防洪規劃和保護標準、各類水利防洪規劃和重點防洪工程防洪措施的前期調查、分析和論證;為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提供技術服務;承擔全市水利防汛抗旱信息收集整理、水旱災害統計核實、防汛抗旱效益和減災效益評估等工作;組織收集和整理全市實時水利水文信息。
6.保定市水資源服務中心(保定市節水服務中心)
為本市水資源的利用、節約、保護和城鄉供水提供法律、政策咨詢和技術服務;為全市水資源管理提供支持和保障服務;承擔城市節水服務工作。
7.保定水庫移民服務中心
配合各縣(市區)做好穩定水庫移民工作。
8.保定水電和農村電氣化發展中心
為全市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開發利用規劃編制提供服務;承擔水能資源開發利用許可的論證工作;指導農村水電行業的技術進步、技術推廣和人才培養;承擔全市農村水電信息系統建設和農村水電統計工作。
9.保定市水利局水信息中心
負責全市防汛通信網絡的規劃、設計、建設、管理和維護;負責全市防汛抗旱指揮中心、大中型水庫、蓄滯洪區通信預警系統的建設、管理和安全;受主管部門委托,承擔市水利局信息自動化和網絡的建設、管理和維護。
10,保定市水土保持工作站
為全市水土流失、生態環境治理和重點小流域綜合治理提供法律、政策咨詢和技術服務;承擔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技術審查和服務;承擔水土流失防治和監督管理的技術指導:承擔全市水土保持技術法規和標準的編制和技術論證;承擔水土保持宣傳、人員培訓、技術服務和新技術推廣。
11,保定市水土保持實驗站
開展水土保持科學實驗研究;開展水土保持生態環境建設和山區綜合治理開發新技術示範推廣;開展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
12,保定灌溉試驗站
承擔國家灌溉試驗站網安排的灌溉農業基礎數據采集和需要長期開展的灌溉試驗任務;承擔國家灌溉試驗合作研究任務;承擔農田灌溉試驗、農業節水技術、農業用水效率監測與評價;承擔河北省設立的節水灌溉科研項目和研究成果的示範推廣工作;為河北省乃至全國節水灌溉的發展提供技術支撐;為全市科學灌溉、節約水資源、保護水環境、維護生態環境提供技術支撐;承擔灌溉試驗基地的建設和運營。
13,保定市水政監察支隊(保定市水利工程質量安全技術中心)
根據管理權限,受主管部門委托,宣傳、貫徹有關法律、法規;在庫區開展水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水庫等水源和水活動的保護情況;保護水資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態環境、防汛抗旱、水文監測等相關設施;配合和協助公安、司法部門查處水上治安和刑事案件;指導和監督縣(市、區)水政監察隊伍;為水利工程建設安全、質量管理和質量投訴提供法律政策咨詢和技術服務。
14,保定市水務系統管理服務中心
承擔城市水系的管理和維護;負責城市規劃區內河道、堤防的防洪、維護和管理,承擔水利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的工程維護、養護和管理;承擔唐河總幹渠末端至撫河與進賢河交匯處新建工程的運行管理。
15,保定市水利物資服務站
負責全市防汛抗旱物資的規劃和采購;負責全市防汛抗旱物資的儲存、保管、維護、檢查、驗證、更新和回收、調配和運輸;負責代儲防汛物資的管理、經營和維護,並協助調配和調運。
16,保定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
17,保定建築安裝工程部
18,保定鉆井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