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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問答?

本次考試將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報名時間為2023年2月3日10:00至2023年2月7日16:00。報名網站為:上海“壹網通辦”門戶網站()《202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報名》(請點擊

申請人需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足夠清晰明亮,jpg格式,高105至210像素以內,寬75至150像素,大小100KB以下)。

報考人員應根據自身情況、擬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認真報名,每人限報壹個職位。

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可自行更改報名信息。報名截止後,成功報名者可在規定時間內下載打印準考證並參加考試。

為了提高考試資源的利用率,請不要無故缺席考試。

考試不收報名費。

三、如何了解報考人員的具體對象?

答:凡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招聘簡章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的,均可報考。

非外省市畢業生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有效期內)1年以上,計算截止時間為65438+2023年2月31;同時還應符合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和報考條件。

有工作經驗的應屆畢業生(比如本科畢業後就業,然後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可以作為應屆畢業生申請。

如果有規定的工作年限,也可以以非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報考有工作經驗的崗位,只能選壹個。

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的畢業生。)非普通高等教育的都是非應屆畢業生。

4.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壹扶”、“大學生支援西部服務計劃”等項目的人,可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嗎?

答:參加過大學生村官、“三支壹扶”、“大學生支援西部服務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當年考核合格的,可作為應屆畢業生報考。

5.留學回國人員如何報考事業單位?

答:報考的留學回國人員必須符合招聘公告和招聘簡章規定的條件和要求,同時提供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出國學歷學位證明材料。

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申請人可在網上(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相關要求。

6.如何計算申請人的年齡和工作年限?

答:如果對申請人的年齡要求是“年齡上限為40周歲”,這個條件是指10月1983 1日後出生,以此類推。

根據招聘簡章中“最低工作年限”的要求,計算截止時間為65438+2023年2月31。

比如最低工作年限壹年,申請人應在65438+2022年2月31之前參加工作。

以前在不同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可以累計計算;如果部分職位要求相關專業工作年限,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滿足。

招聘崗位明確要求工作經驗的,應聘者必須具備。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算工作經歷。

7.填寫考試報名信息表需要註意哪些問題?

答:(1)考試報名信息表中各項內容必須認真、準確、真實填寫。

(二)“考生身份”註意事項:可分為“應屆生”和“非應屆生”兩類,其中“應屆生”是指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即將畢業的學生,“非應屆生”是指除應屆生以外的報考人員,包括在職人員和未就業人員。

(三)國家2023年、2022年招收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離校時未工作,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2年),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仍在各級畢業生就業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工作的,均可作為應屆畢業生報考。

(4)如果考生是在中國準備黨員,填寫申請表時在政治面貌壹欄選擇“在中國的黨員* * *”。

(5)報考時已辭職的人員,須在“工作單位”壹欄填寫“未就業”字樣。

(六)報名時間結束前,申請人可以變更報名信息。

註: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八、如何咨詢招聘簡章中的“專業”、“學歷”、“政治面貌”等條件?

答:如對簡章內容有疑問,如“專業”、“學歷”、“政治面貌”、“其他條件”、“備註”等,或需要進壹步確認是否符合崗位要求,請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

詳見公告附件《上海市202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咨詢電話及監督電話壹覽表》。

9.網上報名前需要做哪些準備?

答:首先,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確保符合應聘條件。其次,要準備符合要求的電子照片。

X.上傳的照片有什麽要求?

答:網上報名必須正確上傳電子照片。照片應該是我近期的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必須清晰明亮,為jpg格式,高度在105到210像素之間,寬度在75到150像素之間,大小在100KB以下。

(溫馨提示:如因照片質量問題影響筆試,責任自負。)

XI。什麽時候可以下載打印準考證?

答:報名人員完成網上報名確認後,須於2023年3月23日10:00至3月24日16:00通過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不需要彩色打印,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必須妥善保管,以備筆試和面試使用。

12.網上報名需要註意什麽?

答:(1)報名前壹定要認真閱讀招考公告及附件,結合本人實際情況謹慎報考。

(二)考試報名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對網上錄入信息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確認符合報考條件。

面試前將進行資格審查。

(3)報名者不得冒充他人報名,否則由此產生的糾紛由報名者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四)報考人員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報名並參加考試。

(5)報考人員完成信息填報和職位選擇並提交成功後,系統頁面顯示報名成功的提示信息,可視為報名成功。

成功報考人員請按時下載打印準考證,否則視為放棄考試。

(6)由於互聯網等不確定因素,請申請人在錯誤的時間提出申請。

(7)報名系統不支持手機、平板等移動終端。

十三。考試的時候需要註意什麽?

答:請考生認真閱讀《考生須知》、《考場規則》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特別註意以下幾點:

(壹)考試前30分鐘,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兩種證件必須同時具備)進入考場。

(二)考試開始30分鐘後,不準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或離場。

(3)報考人員考試時必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和橡皮。

不允許攜帶計算器、手機、智能手表、書籍、紙張、筆記以及各種電子和通訊工具設備進入會場。

考試中不得使用塗改的物品和計算器。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任何理由抄襲、復制或傳播試題內容。

考試期間(結束前),非法復制、獲取、傳輸、分發試題及答案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考試結束後,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帶出考場的,按照《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5)報考人員必須遵守考場規則。違紀作弊的,取消考試資格,並按照《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6)考試結束後,將采用技術手段對雷同答案進行識別和鑒定。被認定為雷同答案的,按規定給予無效處理,涉及違紀作弊的,按有關規定另行處理。

考生有義務妥善保護自己的答案信息,不被他人抄襲。如有相同答案,雙方取消考試成績。

(7)考點沒有停車條件。報考人員應提前熟悉考點地址和參加考試的交通路線,按時參加考試。

(八)考點內禁止吸煙,考生應自覺維護校園環境衛生;請不要將貴重物品帶入考場。

14.筆試答題有什麽要求?

答:請仔細閱讀註意事項,並特別註意以下幾點:

(壹)監考人員核對報考人員信息無誤後,在考場座位表上簽字。

(2)考試開始後,先在試卷和答題卡相應位置填寫(塗)本人姓名、試卷代碼和準考證號。

(3)報考人員應使用規定的答題工具在答題卡指定位置作答。

(4)考試中不得使用計算器、塗改物品等電子設備。

(5)考試結束鈴響時,應立即停止答題,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背面朝上放在桌上,經監考老師同意後方可離開。

15.這個考試有沒有考前培訓,有沒有指定的考試用書?

答:本次考試不組織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培訓班,也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

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出版刊物,上網卡等。以社會上任何考試命題組或專門培訓機構的名義舉辦,與本次考試無關。

請提高警惕,不要上當受騙。

考前身份證和準考證丟了怎麽辦?

答:身份證丟失的申請人必須及時到公安部門補辦臨時身份證或者公安部門出具帶照片的身份證明文件。

準考證丟失的考生可以在考前在網上下載打印。

考試結束後,不再辦理補辦準考證手續。

17.筆試成績公布的時間和方式是怎樣的?

答: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將於2023年4月27日10:00公布,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查詢。

十八、本次考試如何確定面試人員?

答: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簡章規定的面試比例,確定各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崗位要求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必須同時達到。

招聘單位負責通知面試。

面試前,用人單位會對擬面試的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筆試成績排名在後的考生依次遞補。

面試什麽時候舉行?面試需要帶什麽證件和材料?

答:面試壹般在成績公布壹周後組織。

面試時,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生證(工作證)、報名信息表原件及相關招聘單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凡相關材料和信息虛假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要求的,招聘單位將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二十、如何處理提供的虛假信息?

答: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或與報考資格有關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二十壹、報考人員考前必須了解的相關內容有哪些?

答: (壹)為確保廣大報考人員和考試工作人員的健康和安全,將根據新冠肺炎感染預防控制相關要求和考試工作實際,采取必要措施。

請及時關註報名系統考試中健康防護的相關要求,按規定做好個人防護,遵守考試現場管理,不影響正常參加考試。

(2)為保障考試安全和秩序,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必要時,考試機構和考點工作人員在組織實施考試過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根據考試保密的需要,對相關人員的相應行為進行必要的限制。

2.關閉相關考試場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3.檢查申請人的身份證等證件,檢查申請人攜帶的物品,必要時使用安全監控設備,或者以適當方式對申請人進行檢查。

4.暫扣報考人員違規攜帶的用於或者可能用於作弊的設備、工具、材料等物品。

5.在考試場所設置和使用視頻監控、無線電檢測等電子設備,在必要範圍內幹擾或者屏蔽無線通信。

6.對報考者違反考場考試紀律和規則的行為進行制止和處理,必要時終止報考者繼續參加考試。

7.故意幹擾、破壞考試的,移交公安、司法等部門處理。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關於處理考試違法行為的規定。

第二百八十條之壹在按照國家規定應當證明身份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八十三條非法生產、銷售間諜專用器材或者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八十四條之壹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為他人實施前款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將第壹款規定的考試試題、答案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用於考試作弊的,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

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壹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二百八十八條違反國家規定,擅自設置、使用無線電臺或者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幹擾無線電通信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法釋[2019]13號)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具有相應情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壹第壹款規定的“情節嚴重”,包括:在公務員錄用考試中組織作弊的;導致考試延期、取消或啟用;組織考生跨省、自治區、直轄市作弊的;多次組織考試作弊的;組織30人以上作弊的;提供作弊器材五十件以上的;違法所得三十萬元以上的;其他嚴重情節。

第三條具有規避或者突破考場防止作弊安全管理措施的功能,獲取、記錄、傳輸、接收、存儲考試試題和答案的程序和工具,以及專門為作弊設計的程序和工具,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壹第二款規定的“作弊器材”。

第五條以考試作弊為目的,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試題、答案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壹第三款規定的“情節嚴重”,包括:非法出售或者提供公務員錄用考試試題、答案的;導致考試延期、取消或啟用;多次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試題、答案的;非法出售或者向三十人以上提供試題、答案的;違法所得三十萬元以上的;其他嚴重情節。

第六條以考試作弊為目的,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試題、答案,試題不全或者答案與標準答案不完全壹致的,不影響犯罪的認定。

第九條以竊取、刺探、收買方法非法獲取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試題、答案,同時組織考試作弊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的,分別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條、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壹規定的,以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組織考試作弊罪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處罰。

二十二、今年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方式采取什麽形式?

答:今年還是采取集中招聘和分散招聘相結合,集中壹次筆試,分散多次招聘。

筆試成績在下壹年度集中招聘公告前有效。集中招聘後用人單位仍需聘用的,可隨時組織公開招聘,根據筆試成績按壹定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如需再次筆試,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經上級主管部門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後,自主組織實施,筆試成績以用人單位組織的筆試成績為準。

23.相關的電話號碼是多少?

答:政策咨詢監督電話:詳見附件《上海市202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咨詢監督電話壹覽表》。

考試事務

技術

咨詢時間:考試報名期間每天9: 00至17: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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