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機構的性質
學校全稱:廈門華夏學院
學校代碼:12709(國家代碼)
學校地址:廈門市集美文教區天馬路288號(郵編:361024)。
主管部門:福建省教育廳
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招生層次:本科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廈門華夏學院
學歷證書類型: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授予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畢業證,由教育部進行電子註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可以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二、學校概況
廈門華夏學院由時任廈門市政協主席蔡創建,1993,廈門市政協動員社會力量捐資。是教育部批準的全日制本科院校。位於著名愛國僑領陳嘉庚的故鄉廈門市集美區,毗鄰沿海高鐵樞紐廈門北站,是集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後勤服務樓、行政辦公樓、運動場於壹體的現代化智能校園。
學校根據辦學定位,緊扣區域經濟發展需求,服務地方產業發展,圍繞區域重點產業區域,合理有序設置專業群,重點建設信息與智能機電、環境與公共衛生、工商與管理、人文藝術、語言等四個專業(群)。學校的宗旨是“精”和“強”。教育部批準備案的專業有:食品質量與安全、環境科學與工程、制藥工程、康復治療、醫學檢驗技術;通信工程、物聯網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機器人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財務管理、審計、投資、金融、會展經濟與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電子商務、物流工程、供應鏈管理;數字媒體藝術、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網絡與新媒體、商務英語、藝術教育(音樂方向、舞蹈方向)。
三。2020年招生專業及計劃
2020年學校招生專業及計劃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告為準。
第四,組織
1.成立由校領導任組長的招生領導小組,統壹領導全校招生工作,學校招生辦負責處理日常具體工作。錄取工作實行“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嚴格按照教育部和省級計劃部門批準的當年招生計劃和學校制定的招生細則招生。
2.成立以校黨委紀委為組長的紀檢監察組,負責監督招生工作,處理各類招生投訴。
動詞 (verb的縮寫)錄取原則
1.堅持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我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所在省(自治區)制定的招生政策和紀律。
3.在各省(自治區)劃定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內,按各省(自治區)的規定進行投檔。根據學生的情況,確定換擋的比例。原則上換擋速比在各省(自治區)規定的換擋速比範圍內。
4.文理科錄取規則
(1)對於實行專業誌願填報方式的省份,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即按照文化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對實行高校誌願填報模式的省份,按照“誌願清零”的原則錄取,即根據考生專業意願,參照考生相關科目成績、身體狀況和綜合素質評價,按照文化總分從高到低安排專業。當考生成績不能滿足考生所報專業誌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從高分到低分隨機調劑考生文化課成績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招生滿為止;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將被辭退。
5.各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各專業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進行招生。新生入學後需要重新檢查身體。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取消錄取資格。
6.我校專業教學和培訓使用的外語是英語,沒有口語考試的要求。
7.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學校面向全國部分省份招收非師範類藝術專業學生。考生文化成績、專業成績須達到所在省美術、設計、音樂、舞蹈本科水平。如果學生不滿意,可以在政策允許的範圍內以較低的分數錄取。
福建省實行“多投壹檔”錄取模式。錄取結束後,根據綜合成績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外語、專業、綜合、數學的順序確定考生排名。
福建省藝術考生綜合成績計算公式:
數字媒體藝術專業綜合成績=文化投資成績×60%+專業省統考成績×2.5×40%;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綜合成績=文化投入成績×60%+專業省統考成績×2.5×40%;
藝術教育專業(音樂方向、舞蹈方向)綜合成績=文化投入成績×20%+專業省統考成績×2.5×80%。
環境設計專業綜合成績=文化投入成績×60%+專業省統考成績×2.5×40%。
外省(非福建省)藝術類錄取方式、投檔規則和投檔比例以省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原則為準,數字媒體藝術、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專業按投檔後文化分類選擇;藝術教育專業是按投檔後的專業分數進行選拔的。如需綜合成績,請參照我校福建省藝術類考生綜合成績計算辦法。
六、2020年收費項目、標準和退費辦法(具體根據價格主管部門的批復和學校收費的最終確定)
1.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核定並由學校最終確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2.退款方式(民發將服務價格改為2019394):
(1)繳費後未入學者,按收費標準的90%退還該學年學費和住宿費。
(2)繳費後入學不滿壹個月的,按收費標準的80%償還該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
(3)繳費後已入學壹個月以上至壹學期(含壹學期)的,按收費標準的50%償還學年學費和住宿費。
(4)繳費後上學超過壹個學期的,不退還該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
七。激勵措施
學校建立了“獎、助、減、勤、緩、補、貸”七位壹體的資助體系。目前獲獎項目32個,每年全額提取學費收入的5%作為學生資助專項資金,覆蓋學生總數的29%。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助學金,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可以參加獎學金。1.獎學金制度:以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誌獎學金為主體,學校現有獎學金為補充。校內獎學金包括專業獎學金、洪濤獎學金、蔡獎學金、常勛獎學金、蔡瑞金獎學金等14種獎學金。2.獎學金制度:以國家獎學金為主體,現有學校獎學金為積極補充。校內助學金包括洪濤助學金、常勛助學金、蔡助學金、鄭助學金等65,438+08助學金。3.學費減免制度:符合條件的學生直接免除學費。4.延期學費資助制度:符合條件的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新生綠色通道”申請延期學費。
5.勤工助學制度:學校每年從助學專項資金中提取1萬余元,“114號百呼中心”提供1萬元設立勤工助學崗位,按照學校《學生勤工助學實施細則(修訂)》的規定,6.貧困學生就業及其他臨時補助:新生入學、寒暑假上下學、畢業生就業期間對家庭困難學生給予臨時補助。
八。咨詢、查詢和聯系信息
希望報考我校的考生可登錄學校網站或電話咨詢我校辦學情況及相關招生信息。
招生網站:
學校網站:
微信微信官方賬號:xmhxxy1993
招生電話:0592-6276222,6279222。
招生咨詢QQ號:1353585377,781051971,730766756(QQ群)。
招生咨詢微信號:hxzsb01,hxzsb02
招生投訴電話:0592-6276201
九。本章程由廈門華夏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廈門華夏大學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