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份額的壹次性效應
向所有人發放消費券的政策受到政府收入的制約,本身不是壹項可持續的政策。2007年中國政府財政收入5萬億元,人均收入3800元。不要把所有的財政收入都花在任何公共服務上。平均每個中國人壹次能拿到不到4000元的優惠券。代金券政策只能產生壹次性的短期效果。沒有後續的投資和資金,無法形成消費-投資-生產-收入-再消費的循環,無法達到刺激經濟回歸正常增長的目的。
2008年初,美國政府針對個人的6543.8億+0600億退稅政策僅維持了壹個季度的社會零售額增長。最終的結果只是推遲了經濟衰退,因為沒有後續投資和信貸的支持,不可能產生經濟增長的持續效應。
更有甚者,人人消費券的政策,其代價是政府放棄全部或部分當期可以調動和調節的資源,使得經濟增長在缺乏私人動力的情況下,失去了對政府投資的帶動和引導能力。中國有6543.8+03億人口,與世界上任何壹個國家和地區都不壹樣。中國的綜合國力可能會做很多事情,但是分散了就無足輕重了。拆解強大的綜合實力,無異於自廢武功,自拆鎧甲。
在經濟下行、民間投資明顯下滑、經濟增長缺乏持續動力的情況下,尤其是在6543.8+0.3億人口的中國,人人消費券刺激的消費增長可能成為壹次性的、“短命的”經濟行為。
流動性陷阱和消費券
發放消費券的做法應該類似於凱恩斯的“挖溝填溝”政策。根據為應對大蕭條而誕生的凱恩斯理論,大蕭條時期,利率降至零無法刺激投資增長,因此經濟陷入“流動性陷阱”,經歷大衰退。因為沒有“有利可圖的投資”機會,只能增加政府支出和投資,擴大內需來拉動經濟增長。政府甚至可以采取超常規的行動,找壹批人挖溝,再找另壹批人填溝,給無意義的勞動發工資,增加社會的支付和消費能力。二戰後德國采取了這壹非常措施。在非常時期,政府也采取了極端措施,動用壹切可用的工具擴大財政赤字,甚至大規模發行鈔票提供後續資金支持,不擇手段、不惜壹切代價將經濟拉出“陷阱”。美聯儲主席本·伯南克在研究20世紀30年代大蕭條時提出了壹個著名的觀點。坐在直升機上分發美元是刺激經濟增長和拯救危機的殺手鐧。面對當前美國“百年壹遇”的經濟危機,伯南克正在將自己的觀點變成現實。
給無意義的勞動發工資和發優惠券很像。但“挖溝填溝”有壹層額外的含義,只夠滿足基本消費的收入是正當勞動掙來的。而直接發放消費券是“不勞而獲”的,人均消費券的平均分配就更沒有理論依據了。而且“挖溝填溝”的活動只有在“流動性陷阱”出現時才會發生,經濟處於大蕭條時期根本無法正常運轉,政府只能靠赤字和高通未來崛起的風險來換取經濟復蘇。曾經實行“挖溝填溝”政策的德意誌,後來為高通的崛起付出了沈重的代價,最後不得不用新貨幣取代舊貨幣,解決了高通勢不可擋的崛起。
在全球經濟危機的背景下,消費券突然變得流行起來。從“歐元之父”蒙代爾到國際軟件學院教授蔡恒進等十位學者都極力主張將其作為提振消費的有效反危機對策,壹些國家和地區也付諸實踐。然而,優惠券真的是壹個好主意嗎?我不這麽認為!
“用使社會生產在高技術基礎上不斷發展的方法來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正統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本身對社會主義基本經濟規律的上述概括,充分說明了消費的重要性,因為擴大消費本身就是經濟發展的最終目的;當前的國際經濟金融危機進壹步增強了擴大內需特別是擴大消費的重要性。之所以如此,是因為過去20年,尤其是過去10年,中國經濟增長高度依賴外需。雖然這種增長模式取得了輝煌的成就,但全球經濟危機導致的外需萎縮敲響了警鐘,警告我們這種模式是不可持續的。更重要的是,如上所述,我們經濟發展的目標本來是提高我國公民的物質和文化生活水平,但高度依賴外部需求的經濟增長模式內在地要求盡量減少我國公民的收入,以增強我國出口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價格競爭力,這與經濟發展的最初目標背道而馳。只有內需驅動的經濟增長模式內在地要求增加國民收入,從而創造更多的生產有效需求,這才符合我們經濟發展的最初目標。
擴大消費真的很重要,那麽如何才能可持續地提振消費呢?為此,我們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首先是創造就業機會,提高人們的就業預期。在這裏,投資和消費並不完全矛盾,因為投資創造就業機會,而消費只有有了就業機會才能實現;而且農村的路、水、電等基礎設施的投資完成,讓農民的產品可以因為面對更廣闊的市場而獲得更多的收入,進而擴大消費。
二是提高現有可支配收入的預期。為此,壹方面要重建和完善養老、醫療、義務教育等社會保障,改變消費預期;另壹方面,要適度擴大保障性住房需求,在保持和增加房地產交易量的同時抑制房價,從而釋放更多的購買力。同時,在國際初級產品市場普遍崩盤的背景下,我們還需要通過維持和提高政府收購價、建立和補充重要大宗物資儲備、防止價格受損等措施來支撐壹些重要初級產品的價格。這樣的價格支持措施主要用在農產品領域(13.23,-0.01,-0.08%,對)。
第三,改善收入分配的不平衡,讓國民收入更多流向中低收入階層,然後再轉化為國內生產者和銷售者的收入,而不是高度集中在極少數高收入階層,進而扶持海外奢侈品生產者和銷售者。
但是在所有這些刺激消費的可持續措施中,優惠券並不在其中。無論是像臺灣省那樣亂發消費券,還是像十位學者建議的給低收入家庭發1000元,都不太可能達到我們預期的有效提振消費的目的,反而可能產生深遠的負面後果。
首先,我們期望提振消費的是可持續的提振消費,即使優惠券有效果,其效果也只是壹次性的。其次,即使消費券可以壹次提振消費效益,但這種效應也不應被高估,因為消費券可能會取代消費者計劃的其他支出,從而限制和抵消其增加消費的作用。
更值得警惕的是,壹味追求消費券這種免費獲得的福利,會損害民族自強不息的精神。在持續嚴格的計劃生育政策下,我國城市居民普遍形成了獨生子女家庭結構,在這種家庭結構下成長起來的年輕壹代普遍缺乏責任感和艱苦奮鬥的精神。我們應該做的是努力抵消這種負面影響,而不是對削弱年輕壹代奮鬥精神的危險傾向火上澆油。
是的,改革開放30年來,收入分配失衡成為導致我國消費率偏低的重要因素。財政作為再分配工具,有責任在扭轉收入分配失衡方面發揮作用,但扭轉收入分配失衡的核心應該是完善收入分配規則,使其更加公平,而不是不分青紅皂白地給公眾免費獲得收入的機會。福利壹定要和工作掛鉤,沒有能力工作的除外。
回顧歷史,泛濫的福利可以侵蝕壹個民族自力更生、自強不息的精神。上層政客為了贏得政治支持,競相將泛濫的福利分給羅馬居民,導致曾經勇敢無畏的羅馬人變成了壹群膽小無能的失敗者。經過短短二三十年的寄生生活,“八旗子弟”已經成為腐朽墮落的寄生蟲的代名詞...我們必須警惕重復歷史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