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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學2020年院校專項計劃和“啟航計劃”招生簡章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面向農村和貧困地區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精神,進壹步提高農村學生招生比例,大力促進招生機會公平,讓更多好學優秀的農村孩子進入大學,實現大學夢,上海大學2020年將繼續實施“啟航計劃”,主要面向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和縣(含縣級市)。

壹.領導機構

上海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二、招生對象

(壹)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地區(天津、海南、寧夏、青海、西藏除外)縣以下(含縣級市)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異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地區由相關省(區、市)確定。

(2)符合以下所有條件的學生可以報名:

1.符合2020年統壹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和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實施地區農村戶籍,本人具有當地戶籍連續3年以上;

3.本人連續3年在戶口所在地縣高中就讀,實際就讀。

三、招生專業及計劃

(壹)招生專業

招生專業

招生科目

職業限制

評論

電氣類

(代表“理工科壹類”)

僅招募

理科學生

色盲不適合。

列入本類別的專業:理論與應用力學、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應用物理、工業設計、測控技術與儀器、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微電子科學與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技術、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字媒體技術、土木工程、建築學、城鄉規劃、工業工程、生物醫學工程、智能科學與技術、材料物理、智能制造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機電壹體化工程、網絡空間安全、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人工智能。

第壹學年結束時,班內專業將分流(見註2)。

註:1。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考生在三門選考科目中必須有壹門物理。

2.第壹學年末專業分流。分流時,學生根據自己的意願填報各自班級的所有專業,學校根據分流綜合成績(由高考成績、大壹學業成績和個人綜合表現組成),按照各專業學生人數上限和學生填報誌願的順序,從高到低排序。

3.類別所含專業如有調整,以各省市公布的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二)招生計劃

100人。

我校將根據各省(區、市)合格考生情況和歷年在校學生學習情況,分省制定招生計劃,並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我校本科招生網站上公布。在錄取時,我校可根據各省(區、市)合格考生的申請,在各省之間適當調整招生計劃。

四、報名方式

5月11至2020年5月25日,考生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gxzxbm/,以下簡稱“報名系統”)進行報名;

網上報名:招生類型為“高校專項計劃”,考生應嚴格按照操作說明準確完整地填寫相關信息。如果有獲獎證書等證明材料,需要上傳清晰的電子版,不需要郵寄書面材料。

在線報告內容:

(壹)個人、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的戶籍等基本信息;

(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中課程成績和年級排名;

(三)個人陳述(包括個人評價、興趣愛好和未來發展規劃等。,字數約為1000字);

(四)其他專項證明材料(包括各類獎項、社會實踐活動、研究經歷和成果等。);有獎項,但未按要求上傳獲獎證書掃描件的,不予認可該獎項;

(5)網上報名成功後,上海大學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將自動生成條形碼,由中學進行信息核實(申請表每壹頁均需考生簽名並加蓋學校公章),並將申請表掃描件上傳至本報名系統。

動詞 (verb的縮寫)審計程序

(壹)報名資格審查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各省(區、市)對考生的戶籍、學籍進行審核。

(二)考生材料審查

我校組織專家對考生高中階段的學習成績、獲獎情況、個人陳述等材料進行評審,從中選出優秀考生,並於2020年6月30日前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考生可在報名系統查詢成績。

六、錄取方式

(1)符合入選條件的考生須參加2020年高考,並按各省(區、市)招生考試院有關規定填報我校專項計劃誌願。

(2)考生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於所在省(區、市)本科第壹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實行高考改革合並批次的省、市以該省、市公布的相當於本線的控制分數線為準),江蘇考生選考科目二必須達到BB及以上。

(3)報考我校的合格考生,按考生高考成績(含政策分)從高到低排序,根據我校公布的省計劃和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依次錄取。

(四)成績相同的,依次比較數學、外語、語文的成績。

七、監督約束機制和投訴渠道

(壹)上海高校專項計劃和“揚帆計劃”招生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在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接受上級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檢查。

(2)考生如對上海大學專項計劃和“揚帆計劃”招生工作有異議,可向上海大學招生和畢業生就業辦公室提出書面投訴,由該辦公室負責給予答復。如果還持有不同意見,可以逐級向上級反映。

八。其他人

(壹)在我院招生計劃和“揚帆計劃”中,壹經查實,將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聯系電話:021-66134148監督電話:021-36215782。

電話接聽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65438+下午0: 00,1:00-下午4:30。

上海大學本科招生網:

九、本辦法由上海市高校招生和畢業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主管部門相關政策調整,我校相關政策也將相應調整,以調整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