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招生對象為具有國民教育系列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壹般應具有學士學位)、具有國民教育系列且具有兩年工作及以上經驗的大學專科畢業生。
自2009年起,應屆本科畢業生也可報考全日制MPAcc。入學考試的筆(初)試采取全國聯考,統壹命題、統壹閱卷;面試由各單位自行組織。各單位結合筆(初)試、面試、個人經歷和工作業績組織錄取。
擴展資料:
實施辦法
1、招生與考試:招生對象為具有國民教育系列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壹般應具有學士學位)、具有國民教育系列且具有兩年工作及以上經驗的大學專科畢業生。自2009年起,應屆本科畢業生也可報考全日制MPAcc。入學考試的筆(初)試采取全國聯考,統壹命題、統壹閱卷;面試由各單位自行組織。各單位結合筆(初)試、面試、個人經歷和工作業績組織錄取。
2、培養方式與學習年限:非全日制(即半脫產和在職學習)會計碩士學習年限為三至四年,其中至少有半年時間在培養單位內學習。全日制會計碩士為脫產學習,學年壹般為兩至三年。
3、課程教學與學位論文:根據《會計碩士專業學位設置方案》和本單位會計碩士專業學位培養方向的要求,參照《會計碩士專業學位參考性培養方案》,有針對性地制定本單位培養方案、設計課程體系、確定教學內容、把握學位論文要求,采取靈活多樣的教學方式、精心做好培養工作。
4、修滿規定學分並通過學位論文答辯者,授予會計碩士專業學位。
5、會計碩士專業學位與會計學學術性學位是規格不同的兩種學位類型,各有側重,其招生辦法、教育內容、培養模式、質量標準等要突出職業要求,註重學術性與職業性的緊密結合。
開展會計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要轉變教育觀念,既要遵循高層次人才培養的壹般規律,又要深入探索會計碩士專業學位教育的特有規律;要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註重學習借鑒國際上先進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要建立完善的質量監督與保障制度,保證會計碩士專業學位教育和培養質量。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