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作家崔琳微博表示:“關於微信收費,第壹,微信已經收了流量費,重新收費是重復收費,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第二,微信收費無疑會對創新產品造成毀滅性打擊。在移動應用層出不窮的現狀下,再過幾天,微信的客戶就會出現斷崖式的下降。第三,在互聯網免費成為主流趨勢的前提下,微信收費是逆勢而為。”OTT業務收費是產業發展的必然趨勢。在2013 3月25日晚舉行的趨勢對話主題沙龍上,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產業研究室主任衛詩、北京郵電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曾、工信部電信研究院副總工程師陳金橋等專家壹致認為,對OTT業務及其提供商進行收費是產業發展的必然趨勢,但如何收費應由市場自行解決。運營商有理由告訴騰訊收費互動媒體產業聯盟專家委員會委員鮑然,運營商有理由向騰訊收費,不是流量費而是信令風暴壓力帶來的費用。他說:“消息(微信)很小,占用不了多少帶寬,但當它頻繁發生,尤其是幾億用戶頻繁發生時,勢必會對我們傳統的語音通信網絡造成壹定的壓力,甚至極大的通信安全。”2013年4月7日,中國移動原董事長王建宙出席博鰲論壇時表示,微信等OTT業務雖然給運營商帶來了大量的流量,但也大大增加了運營商的網絡投資成本,因此給運營商增加的投資成本遠大於流量帶來的收入。資深IT行業評論人李華表示,由於很多微信用戶選擇在Wi-Fi網絡上使用微信,而且很多OTT產品也支持在PC端甚至網頁端使用,因此需要建立壹套全面科學的計費體系,計算信令和流量占用。李華認為,即使工信部同意對微信收費,也很有可能只是對騰訊收費,用戶仍然會免費使用。中國計算機聯合會:三大電信運營商涉嫌重復收費。2013年4月6日,中國計算機聯合會在北京就“微信收費”事件發表特別聲明,認為這是壟斷企業與民營企業的利益之爭。三大國有基礎電信運營商在沒有相關法律程序的情況下,試圖增加收費項目,毫無根據,涉嫌重復收費。建議國家加強對電信領域壟斷行為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