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強化責任落實
明確了縣公管委的指導責任、各類工程招投標活動和第三方服務機構的監管責任、招標人的主體責任和招標人成立的“壹標壹組”關鍵人責任小組、縣紀檢監察機關、公安等執法執紀部門在招投標領域的查處責任。
進壹步明確各部門職責,調整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查處招投標領域突出問題專班,加強對招投標領域違法行為的查處。
2.加強審計和評估。
明確招標人必須在網上招標前對重點項目進行標底預審和重大事項標底預審管理。加強對投資大、投訴多、招標後履約不到位項目的重點監督評估工作機制,進壹步優化公共資源配置,提高招標項目質量和經濟社會效益。
3.加強制度建設。
建立健全集體研究確定招標代理機構制度、集體研究確定標前審核機構制度、招標文件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違約條款審查制度、項目管理機構設立等制度措施,進壹步完善招投標運行體制機制,規範招投標市場秩序,提高招投標監督管理水平,優化招投標領域營商環境。
2022年招標領域專項工程的目的:
1,有利於控制項目投資。節省人力、物力和財力,從而降低工程成本。
2.有利於鼓勵建築企業公平競爭,不斷降低社會平均勞動消費水平。
3、有利於保證工程質量。
4.有利於形成市場化的定價體系,使工程造價更加合理。
5.有利於供需雙方更好地相互選擇,使工程造價更符合價值基礎。
6.有利於規範價格行為,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7、有利於預防職務犯罪和商業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