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教育應符合以下要求:
(壹)尊重未成年人身心發展規律和個體差異;
(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保護未成年人的隱私和個人信息,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3)遵循家庭教育的特點,實施科學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
(4)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緊密結合、相互協調;
(5)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靈活多樣的措施。
2.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與中小學校、幼兒園、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和社區密切配合,積極參與其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導和實踐活動,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3.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樹立家庭是第壹課堂、父母是第壹任老師的責任意識,承擔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用正確的思想、方法和行為教育未成年人養成良好的思想、品行和習慣。
* * *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員,應當協助、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開展家庭教育。
4.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樹立家庭是第壹課堂、父母是第壹任老師的責任意識,承擔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用正確的思想、方法和行為教育未成年人養成良好的思想、品行和習慣。
* * *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員,應當協助、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開展家庭教育。
5.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樹立家庭是第壹課堂、父母是第壹任老師的責任意識,承擔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用正確的思想、方法和行為教育未成年人養成良好的思想、品行和習慣。
* * *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員,應當協助、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開展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