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比例是多少?
《擔保法》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作為價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保證金應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應當在定金合同中約定定金支付的期限。定金合同自定金實際支付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物的20%。
因此,按照上述法律的規定,購房認購書約定的購房定金比例不得超過購房款的20%。比如,如果買方要購買的商品房價格為200萬元,那麽認購書中規定的購房定金不能超過40萬元。
繳存比例超過規定金額怎麽辦?
購房定金比例超過20%怎麽辦?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第121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20%的,超過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說,超過20%的定金不屬於定金,不適用法律關於定金罰則的規定。
所謂定金罰則,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作為價款或者予以追繳。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超過20%的不會被列入雙倍返還的範疇。
比如房價200萬,按照規定,存款比例應該是40萬。但是認購書上的定金是50萬,所以定金違約金不能適用於超出的654.38+萬。如果因開發商原因導致購房合同無法簽訂,那麽開發商應當雙倍返還購房人定金80萬元,而不是654.38+0萬元。當然,開發商也必須將超出定金的654.38+萬返還給購房者,這樣購房者就可以拿到90萬。
這樣,如果押金超過20%,對開發商沒有影響。即使他們違反了合同,也沒有必要加倍賠償超出部分。所以這也可能導致壹些開發商開口。所以買房時,購房者壹定要清楚法律規定的界限在哪裏。對於那些大嘴巴的開發商,不要放過,才能最大程度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0-21。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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