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目的
明確人事部門在人力資源招聘、培訓和考核方面的職責和安排,以規範我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人事部門。
第三,權力和責任
1.人事部主管負責人事管理體系的建立、培訓和人事考核的策劃和實施。
2.人事文員負責新員工的招聘和培訓以及員工檔案的管理。
3.廠長負責批準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和培訓計劃。
四。工作程序
1.招聘人員
1)各部門因生產需要需要新增員工,向人事主管提出書面申請,人事主管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招聘條件和員工數量,送經理審批。
2)經理批準後,人事部發布招聘廣告面向社會招聘。
3)應聘人員由安保人員帶至人事部,人事部主管或文員進行面試,驗證身份證等有效證件。
4)應聘者需如實填寫個人簡歷、學歷、入廠前有無犯罪行為及其詳細地址。
5)人事部門應對將要從事重要崗位(如運輸、倉庫管理、搬運等)的人員進行身份和背景審查。)在公安部門的幫助下,並經核實後才能上崗。
2.培養
1)人事部組織安排新員工的壹級培訓,讓員工了解公司的質量體系和方針、廠規廠紀。
2)人事部組織安排新員工二級培訓,安排教員進行消防安全和防恐培訓,包括防火、急救、逃生等安全知識和識別非法進入、報告內部陰謀、認知安全、危險意識等防恐知識,並保存培訓記錄。
3)人事部負責制定公司培訓計劃,送廠長審批,並由人事部組織或監督實施,員工培訓記錄保存在人事部。
3.檔案管理
1)人事文員負責管理公司所有員工的個人檔案,勞動合同和法律部可以方便的提供可靠的信息。
2)人事部保存員工離廠記錄表,註明員工離廠的姓名、時間和原因,並向保安部提供相關信息,防止被辭退的員工被重新錄用,防止自動離廠者混入工廠。
4.離開工廠的員工
1)被辭退員工名單由人事部提供給保安部,保安負責監督被辭退和被辭退員工行李的檢查,辦理離床手續,下班時間經保安檢查後安排離開,收回出廠合格證。
2)被辭退的員工壹旦離開工廠,人事部門不得重新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