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制定高等學校的招生計劃和章程。
參與自主招生改革試點的高職院校必須制定招生章程,其中明確規定我校不同招生形式的招生條件、文化綜合考試科目、技能考核或面試方式、免試免試實施辦法、錄取規則和收費標準。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的高職院校要列出對考生學業水平的要求。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的高職院校,必須列出必要的職業資格和技能等級證書(包括證書名稱等級、頒發機關等。)供相關專業考生參考。職業資格和技能等級證書原則上為國家職業資格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能等級證書,或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考官(或授權)中級以上(含中級)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省級教育考試。招收體育、藝術類專業的高職院校應試行技術考試,可認可我省組織的技術科目統考成績,按省招生委員會公布的3A批次體育、藝術類科目錄取控制最低分數線劃定合格分數線。招收現代學徒的高職院校應在招生章程中明確招生計劃。高校招生計劃和章程於2月下旬網上報送省教育廳,由廳相關職能部門進行聯審。3月上旬前,高職院校公布聯考後自主招生計劃和章程,並據此開展招生宣傳。
(二)組織報名。
1.確認高考報名信息。
普通高考成績合格,符合高職院校自主招生條件的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考。各普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要做好擬參加高職院校自主招生考試學生的組織報名工作。每位考生只能獲得壹個普通高考報名號。
未取得高考報名編號的考生可在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原高考報名點)辦理高考報名手續,未參加高考報名的中職學校應屆學生及其他往屆學生可通過戶籍所在地市、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辦理。各普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要做好高考考生資格審查工作,引導考生確定網上報名信息。市級招生考試機構應當做好本市轄區內報名點的指導和協調工作。高考復試報名要求按照《關於做好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壹招生考試報名備案工作的通知》(趙廣東[2014]22號)執行。
為方便現代學徒制考生報名和考試,允許符合我省高考條件、擬報考高職高專現代學徒制試點招生的考生借用其他城市。此類考生應由試點高職院校根據《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正式報名信息表》的內容向合作企業招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