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取得執業獸醫資格證後,可以開展動物診療活動嗎?
不會吧。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執業獸醫資格證書的獸醫從事動物診療、動物保健等經營活動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經註冊的執業獸醫可以從事動物診療、動物保健、獸藥處方、出具證明文件等活動。未經執業登記的,不得從事上述活動。
29.取得執業助理獸醫資格證後,可以開展動物診療輔助活動嗎?
不會吧。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執業助理獸醫資格證書的獸醫從事動物診療輔助活動的,應當向註冊管理機構申請備案。經備案的執業助理獸醫可以從事動物診療輔助活動。
30.執業獸醫的註冊機關是誰?
登記機關是指縣(市轄區)級人民政府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市轄區沒有獸醫行政管理部門的,登記機關為其上壹級獸醫行政管理部門。
31.申請執業註冊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請獸醫執業註冊或者備案,應當向註冊機關提交下列材料:註冊申請表或者備案表;執業獸醫資格證書及其復印件;醫療機構出具的半年內健康檢查證明;身份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動物診療機構從業證明及其復印件。
32.動物養殖場(養殖小區)聘用的獸醫人員可以申請註冊備案嗎?
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聘用的取得執業獸醫資格證書和執業助理獸醫資格證書的獸醫,可以憑聘用合同申請獸醫執業註冊或者備案,但不得在境外開展獸醫執業活動。
33.註冊執業獸醫和執業助理獸醫享有哪些權利?
可以按照登記的執業場所、執業類別、執業範圍在動物診療機構執業,可以從事動物疾病預防、診療、開藥、填寫診斷文書、出具相關證明文件等活動。註冊助理獸醫在執業獸醫的指導下協助獸醫執業。
34.註冊執業獸醫和執業助理獸醫應履行哪些義務?
遵守法律、法規和相關管理規定;遵守動物診療操作技術規範;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獸藥和獸醫器械;應當按照當地人民政府或者獸醫主管部門的要求,參與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遵守職業道德,履行獸醫職責;關愛動物,宣傳動物健康知識和動物福利;接受再教育,提高動物診療水平。
35.壹個執業獸醫可以同時在不同的醫療機構執業嗎?
不會吧。執業獸醫只能在動物診療機構從事獸醫執業活動,但動物診療機構之間的會診、支持、邀訪、急救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