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公司為了更好的引起求職者的興趣,獲得越來越多的簡歷,會誇大薪資待遇。直到求職者在招聘面試或實習期或公布員工後,發現具體薪資與預估或之前報出的薪資水平相差較大時,才會產生辭職的想法。壹旦離職率小了,招聘和用工成本也會增加。我有壹個吸引優秀人才的好建議,就是把80%的人能拿到的工資公布為平均收入。簽訂合同,填寫員工的工資和相應的要求,對員工和用人單位都是有利的。
壹般來說,在勞動合同中,壹些與員工工資相關的條款並不是很大,HR要如實填寫。因為工資結構復雜,建議選擇配件讓員工簽字。壹般來說,HR只是牽頭做招聘、招聘面試、聘任等基礎工作,在薪資、職位等至關重要的問題上沒有話語權。靠譜的企業有完善的薪酬和職位管理體系。對於應屆畢業生,崗位級別要根據妳的畢業證來界定,比如研究生和本科畢業生,起薪會略有不同。非應屆生按照招聘進來,看妳面試的崗位,比如某IT公司,是初中程序員還是高端優秀的專業技術人員。壹旦按照招聘面試錄取,還會匹配職位管理系統測評,沒有商量的余地。自然,求職的時候,如果妳是有壹定級別的領導幹部,如果妳足夠優秀,可以和領導幹部談工資,也許會有人欣賞。
壹般人發布職位的時候都會附上薪資類別。假設是30萬到35萬,相當於告訴求職者,大家都是這個範疇,我心目中的極限是30萬。在這樣的情況下,求職者在填寫期望薪資時,壹般會在這個區域,比如30~35,所以我壹般會按照30萬減去10%來跟他談。面試官聽到他開價27萬,壹開始會很不滿意,向我指出他期望能達到30 ~ 35萬。經過壹番交談,我可以告訴他,這很難。然後我學會了放下手機吃飯。我跟他說主管放了,特別想給妳申請30萬。它真的不能再漲了。壹般情況下,求職者都會勉強同意,我也就完了。如果求職者很不滿意,那就要看大家手裏有沒有存貨了。如果有,和第二個候選人談談。如果他不得不,很可能會重復上述實際操作,直到會談結束。自然永遠不會超過3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