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租需要房東同意嗎?案例1
問題:孫先生轉租壹個商鋪,房東和第壹個租客簽訂的期限是五年,但沒有約定是否可以轉租。房東知道了店鋪轉租的事情,我也付了房東壹年的租金。現在是壹年,原來的合同還剩兩年。現在房東以轉租未經他同意為由要求解除合同。請問樓主的說法有法律依據嗎?
回答:房東的訴訟請求不應支持,合同有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市房屋租賃合同的司法解釋》第16條規定,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未在六個月內提出異議,以承租人未同意為由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房東要求解除合同沒有法律依據。
轉租需要房東同意嗎?案例2
問:吳某今年6月租了壹套房子。現在因工作調動需要到其他城市工作,想把租住的房子轉租給他人。他不確定是否需要出租人的同意。
答:如果租賃合同約定可以轉租,那麽出租人不能以承租人轉租為由解除合同。租賃合同約定不得轉租,承租人轉租給他人的,出租人有權終止與承租人的租賃關系。如果租賃合同中沒有關於轉租的約定,承租人的轉租行為仍需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轉租需要房東同意嗎?案例3
小楊租賃了約4畝集體使用權的土地,建了廠房。2007年3月,小楊將廠房出租給另壹家公司,但該公司遲遲不付租金。為此,小楊訴至法院,要求解除雙方的租賃協議,由公司支付租金至判決生效之日。
但法院的判決是,小楊所建房屋為違章建築,意味著雙方的租賃協議無效,但公司在使用租賃房屋時仍應支付相應的房屋使用費。
王展律師說,承租人租用的房屋必須屬於合法建築。租賃房屋本身違法的,其租賃合同無效,直至違法消除。
轉租需要房東同意嗎?案例4
李女士:我租了壹個商鋪。我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時候,工商所說因為是轉租店鋪,需要壹個房東出具同意轉租的證明。通過二房東找到壹個房東,被告知對方出國了,短時間不能回來。工商所表示,這種情況無法辦理營業執照。我該怎麽辦?
答:《個體工商戶條例》和《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只規定申請登記需要提交經營場所證明,並沒有規定壹個房東必須出具同意轉租的證明。這個證明其實就是為申請人提供壹個保障,避免以後經營場所變更帶來的風險。但這只是申請人的經營風險,工商部門無權幹預。所以如果和工商所協商無果,可以起訴對方行政不作為。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2-21。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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