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行人和限制高消費有什麽區別?
不是在所有情況下,只要生效判決沒有履行,就會被列為背信主體,但有壹定的條件。壹般來說,有履行能力的拒絕履行或者違反限高令。如果單位是被執行人,單位將被列入失信名單而不是法定代表人(但失信名單公布的信息中包含單位法定代表人姓名),但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實際負責人將被限制高消費!個人或者單位申請執行生效判決後,只要被執行人未在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支付義務,人民法院原則上可以采取消費限制措施,限制其高消費和非生活、業務必需的相關消費。負債個人和負債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不能馬上坐高鐵或飛機。身高受限不代表被騙。如果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必須滿足壹定條件,並被告知限制高消費,只要失信被執行人在執行通知書規定的期限內未履行給付義務,法官就可以依據職權下達限高令。
有沒有人違背諾言,限制高消費訂單開公司?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可以是公司股東,但不能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失信被執行人是自然人,不得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第三,最終這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成為失信被執行人,可能會導致公司壹開始就無法上市,和其他壹些金融機構合作的時候也會很難開展業務。在國外積極開展業務時,妳壹般不願意和這家公司進行交易,對整個公司的經濟發展影響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