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證券欺詐,證券市場的其他違規行為還包括?
1.證券市場的主要欺詐行為是虛假申報。主要是指進行非以成交為目的的頻繁申報或取消申報,影響證券交易價格。市場俗稱的“漲停敢死隊”的慣用操作手法之壹就是虛假申報。最近,中國證監會嚴厲查處了張健雄利用虛假申報操縱證券市場案。二是拉升壓制。主要指巨額申報、大額申報、連續申報、高價或低價申報,導致股價大幅上漲或下跌。典型的例子就是短線操縱。操縱者憑借資金優勢,以上述方式大量買入,推高股價或在尾盤時擡高股價,甚至漲到漲停,在第二天股價上漲後或此後短時間內迅速賣出,獲取短期差價。三是約定交易。即市場俗稱的“對仗”,是指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的價格或交易量。這種違法行為在歷史上很多人查處的市場操縱案件中普遍存在。第四是買賣。即市場俗稱的“對敲”,是指您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的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的價格或成交量。五是持續集中交易。主要指單個賬戶或有關聯關系的多個賬戶,憑借其資金優勢,在壹段時間內進行大量連續交易。第六,異常循環交易。主要是指在可以進行T+0循環交易的權證等證券交易中,出現大量價格相近的循環交易,導致證券價格大幅波動。第七,涉嫌內幕交易的關聯交易。八、個人或法人非法使用他人賬戶。第二,目前我國證券市場的主要犯罪行為是(1)騙取上市資格;(二)上市推薦人違規推薦;(3)申請上市過程中的行賄受賄行為;(4)非法境外上市。第三,證券交易中的壹般違法行為是買賣非法發行的證券。第二,違反轉讓期限的規定買賣證券。第三,法律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人以各種方式直接或間接持有或買賣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