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 總 則
第壹條 根據《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資助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面上資助是博士後研究人員從事自主創新研究的科研啟動經費或補充經費。根據申請者應具備的條件,通過規定的評審程序,擇優分等級資助。
第三條 資助比例為每年進站人數的三分之壹左右,資助等級分兩檔,壹等資助8萬元,二等資助5萬元。
第二章 預算與計劃
第四條 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以下簡稱基金會)根據面上資助“十壹五”規劃,制定年度預算,並負責組織實施。
第五條 根據當年博士後進站的總人數,按照達到資助三分之壹比例的要求,確定全年資助人數。根據基金資助經費年度預算總額和全年受資助的人數,分配壹等和二等的資助人數,在通常情況下,壹等資助人數占資助總人數的三分之壹。
第六條 根據全年進站總人數和資助計劃,安排每批的資助人數和資助等次的人數。
第三章 申報與審核
第七條 面上資助壹年評審兩次,分別在三月和八月份開始申報,具體申報時間以基金會通知為準。
第八條 博士後研究人員進站後,凡符合《規定》中要求的條件和範圍的,可提出資助申請,並按照基金會規定的申報程序進行申報。申報的項目應具有原創性、創新性、前沿性,具有較高的科學和應用價值。
第九條 申請者在中國博士後網上認真填寫《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面上資助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後提交設站單位,並下載打印壹式3份報送設站單位審核。填寫內容要真實,申報的項目創新點要突出,並將壹些重要的成果或獎勵(復印件)附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