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EMF全稱歐洲貨幣基金組織European Monetary Fund,不過這是個並不存在的組織,EMF是今年三月份由歐盟壹些高層官員依照IMF的名稱(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提出的概念,歐盟希望能夠像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那樣,建立壹個歐洲貨幣基金組織來應對希臘的債務危機。
2、希臘債務危機完全暴露了歐元區金融體制的先天缺陷:沒有了貨幣主權的希臘自救困難,而歐盟寫入法律的不救助條款又禁止歐洲央行為成員國兜底。歐元區只實現了貨幣政策的統壹,卻沒有做到財政政策統壹,這種二元結構導致對歐元區內成員的財政監督與幹預的缺乏。而EMF概念提出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彌補歐元區金融體制的缺陷。讓歐洲能夠援助希臘幫其渡過危機。
3、《馬斯特裏赫特條約》中有壹條被稱為“不救助條款”。條約第104條明確規定,禁止歐洲中央銀行和成員國中央銀行向成員國或***同體的公***部門機構提供透支或者類似透支的貸款;禁止歐洲中央銀行和成員國中央銀行直接向這些機構購買債券;禁止歐洲中央銀行接受或者尋求其他機構的救助指示等
4、IMF與EMF對比:1、出資方式:IMF是所有成員國***同按比例出資,而EMF只要求那些違反了歐盟財政紀律的國家繳款。2、EMF有強制措施3、EMF有壹個“破產機制”,也就是類似於美國關於破產保護的規定。萬壹壹國發生債務違約,為避免系統性的損失,EMF可以折價購買投資者手中的該國國債。
通俗的說,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像壹個協會,每個會員都要交壹筆會費,交的會費的多少決定妳在這個協會有多大的投票權和決定權,當然這裏的會員都是國家。下面仔細看,我相信妳會理解的。
IMF的會員國都必須按規定繳納份額(quota),份額的多少由IMF參考諸多經濟因素後與會員國協商確定。這些因素主要反映了會員國的相對經濟規模,具體包括GDP和國民收入的水平、平均進出口額、出口變化率、經常項目差額、官方儲備數量以及出口額占GNP的比例等。
各會員國的份額都用IMF的記賬單位——特別提款權(SDR)來表示。
按照IMF的規定,會員國份額中的25%原先用黃金繳納,其余75%則用本國貨幣支付。1978年4月1日以“牙買加協議”為主要內容的國際貨幣基金協定第二次修正案獲得批準後,用黃金繳納份額的規定被取消,這25%改用SDR或可兌換貨幣繳納。
IMF就成為壹個相當數量的黃金和會員國貨幣組成的資金庫掌握者。這構成了IMF向會員國提供國際收支調節貸款的主要資金來源。例如,肯尼亞的國際收支出現了赤字,由於該國中央銀行所持有的外匯儲備十分有限,它現在迫切需要得到英鎊資金的融通,以便對其從英國的進口進行支付。於是,肯尼亞政府可以從其在IMF的帳戶中提取或借入英鎊,而IMF則因英國政府繳納的份額本來就掌握壹定數量的英鎊。
美國、日本、德國、法國、英國五個國家的投票權占IMF投票權總數的38.93%。其中美國是IMF的最大股東,擁有26萬張選票,占投票權總數20%。因而,美國在IMF的表決制度中占有絕對優勢。
所以,IMF基本上被美國把持,經常用來幹涉中國的海外投資項目,維護美國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