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封存後的公積金賬戶提取,可以按照如下兩種方法進行:
方法壹:攜帶個人資料、公積金卡等前往公積金管理中心櫃臺進行辦理;
方法二:微信提取渠道,首先關註所在地公積金公眾號,綁定個人賬戶,找到公眾號中關於提取公積金壹項,點擊“我要提取”,按要求逐步輸入個人信息並確認要提取金額,按步驟操作封存後的公積金金額便會轉入綁定的儲蓄卡當中。
公積金提取類型有:
1、約定提取。公積金約定提取是指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等情況而辦理公積金提取的職工及其配偶,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相關申請,按照申請時填寫的約定時間,由公積金管理中心按時將提取的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的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中。
2、部分提取。公積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積金的繳存人按照公積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辦公積金的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額為賬戶總金額減10元。
3、銷戶提取。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辦理:公積金提取的銷戶公積金提取和銀行賬戶的銷戶取款相類似,辦理銷戶提取時按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要求填寫銷戶提取申請書到公積金提取的管理部門辦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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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住公***租賃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9、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10、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配偶可以同時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