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參保居民在省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準按照各省級定點醫療機構上年度平均住院費用的10%左右確定,且不低於1500元,政策範圍內住院醫療費用支付比例不低於50%。
3.城鄉居民醫保基金設置住院最高支付限額。壹個結算年度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含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654.38+0.5萬元。
對參保職工,尿毒癥透析、器官移植術後抗排異藥物治療、惡性腫瘤放化療等政策範圍內的部分和累計在4萬元以內(含4萬元)的治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照90%的比例支付;4萬元至65438+萬元(含65438+萬元),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95%。
參保職工在結算年度內符合規定的特定項目的住院和門診醫療費用,累計超過654.38+萬元的,由大額醫療費用社會* * *基金支付95%,個人支付5%。對城鄉醫保參保人員,政策範圍內器官移植後尿毒癥透析、惡性腫瘤放化療及抗排異藥物治療費用,低於65438+萬元的,由居民醫保基金按照90%的比例支付。
符合蘇州市醫療保險結算支付規定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不含特定門診醫療費用),先從個人賬戶中支付。個人賬戶用完後,在每個結算年度(每年4月至次年3月),由當地補充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在2500元限額內(不含上述自負金額)按比例為職工(含靈活就業參保人員和“協保”人員)支付。其中,市區定點社區衛生服務站(中心)、門診部(所)、單位衛生院、鄉鎮衛生院使用社會保險卡發生的門診費用,按照在職職工70%、退休人員80%的標準支付;在市區其他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零售藥店發生的門診費用,按照在職職工60%、退休人員70%的標準結算。
2.蘇州醫保參保人每次住院,起付標準以內的醫療費用由個人承擔,也可以用以前年度個人賬戶余額沖抵。
(1)蘇州市醫保參保人員在結算年度(當年4月至次年3月)首次住院的起付標準根據醫院級別不同確定。市級以上醫院:在職職工(含靈活就業人員和“合作保險”人員,下同)800元,退休人員700元;區(縣)級醫院、專科醫院:在職職工600元,退休人員500元;鄉鎮等基層醫院:職工和退休人員都是400元起。
(2)當年度第二次住院起付標準為第壹次起付標準的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標準統壹為200元。
(3)患者已住院超過180天的,每180天進行壹次住院結算,超過180天的部分按再次住院處理。
(4)凡在本市廣濟醫院、精神病康復醫院、高新區安康醫院、太倉安康醫院治療過的參保人員,診斷為精神病的,符合醫保結算支付規定的住院費用,直接按照住院結算支付辦法結算。
(5)因病需轉往本市連續住院治療時,出院後可憑結算憑證和發票到市社保中心按高等級醫院的起付標準計算。
蘇州醫保怎麽報銷
1,現場結算
材料:被保險人身份證/社保卡。
(1)入院流程:參保人員憑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證(兒童可提供戶口簿)辦理社保登記手續——→到病房住院。
(2)出院流程:醫生安排出院-→持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證(兒童可提供戶口本)及醫院要求的資料到住院收費處辦理出院結算手續。
2.零星報銷
材料:費用由個人先行墊付,相關材料(醫療費用清單原件、收據或發票、診斷證明原件等。)出院後三個月內須向參保人所在地社保機構出示住院醫療費用報銷證明。
(1)審核被保險人提交的資料。
(2)符合要求後,按照文件要求和三個目錄標準進行核算。
(3)相關信息錄入醫保系統,系統自動結算。
(4)打印基本醫療保險費用期末清單。
(5)經辦人確認並簽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例
第二十八條個人賬戶用於支付統籌基金支付範圍以外的醫療費用;個人賬戶不足支付的,由本人承擔。
第二十九條大病住院醫療費用,按以下方法支付:
(壹)起付標準原則上控制在市、縣、自治縣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9%—0%。
(二)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市、縣、自治縣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3-5倍。
(三)最低起付線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主要由統籌基金支付,個人承擔壹定比例。對退休人員承擔醫療費用的比例給予適當照顧。
重特大疾病的範圍、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的具體標準以及起付標準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分擔比例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
第三十條最低起付線以下和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擴展:江蘇醫保卡
江蘇省醫療保險卡
江蘇省醫保卡全省通用,但未辦理異地就醫手續的,由卡直接支付的醫療費用必須在參保地報銷。江蘇省內異地參保人員可到參保地咨詢辦理省內異地就醫手續。辦理成功後,可直接將社保卡(省統壹卡)扣款至相應醫院結算醫療費用。未辦理直接借記卡墊付的個人發生的醫療費用,需要在參保地報銷。
目前,江蘇省13省轄市已與省異地就醫結算平臺實現互聯互通。泰州、宿遷、蘇州、南通、鹽城也實現了省轄市範圍內參保人員異地就醫報銷,無錫、常州、鹽城、揚州、鎮江、泰州之間實現了城際聯網結算。常州、南通、連雲港、揚州、鎮江、無錫、大豐、太倉等地和上海實現了醫療費用異地報銷。
以江蘇省南京市為例。
在南京參保的職工和居民,因“異地安置、長期居住、長期工作或學習、異地就醫轉院”需要到異地就醫的。
除了提前備案異地就醫,需要就醫的醫院已經接入異地門診治療結算系統;還需要提前辦理江蘇省社會保障卡(簡稱“省卡”)。
“省卡”也是江蘇省的社會保障卡。
由於是跨省,南京市民卡不能用於異地就醫刷卡結算,需要江蘇社保卡。競價後,在其他城市或南京就醫必須刷省卡。南京市民卡中仍然保留了公交、銀行、銀行功能。
處理過程
1.申請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異地就醫登記表》到市、區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填寫省卡申請表。正常的制卡周期是35天。
領卡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申請網點領取。委托他人代辦的,還必須攜帶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2.單位統壹辦理的,須提供單位介紹信(加蓋公章)、經辦人員名單(加蓋公章)、經辦人員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單位領卡時,須攜帶單位介紹信(加蓋公章)和經辦人員名單(加蓋公章)。
緊急名片印刷
異地就醫人員確因病情需要異地用卡的,可到南京市民卡服務中心申請加急辦理。辦理時需要攜帶本人加蓋市醫保部門業務章的《異地就醫登記表》和醫院的相關醫療證明材料,同時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辦理。
委托他人代辦的,還必須攜帶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加急卡處理周期為5個工作日。
需要註意的事項
1.市內異地就醫正常和緊急申請的省卡,目前與交通銀行合作統壹發行。
2.辦理省卡的南京市民領取省卡後,今後原市民卡上的社保功能將被省卡取代,原市民卡上的金陵通、銀行等功能不變。省卡丟失,補辦省卡,不補辦市民卡。
江蘇醫保卡
江蘇省社會保障卡辦理時間
江蘇省社保局大廳辦公時間為周壹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日休息。市民可以在此期間到社保局辦理社保卡。
江蘇省社會保障卡辦理條件
1.已完成社會保障卡制卡的單位;
2.本市戶籍人員和依法享受本市社會保障等社會服務的非戶籍人員,以及在本市就業並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和臺港澳人員。
醫療保險卡
江蘇社會保障卡服務網:
1.網絡服務:社會保障卡服務網絡和全省金融機構營業網絡按照各自分工為社會保障卡相關業務提供櫃面服務。
2.網上服務:個人或單位可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或“江蘇省社會保障卡服務網”,在線辦理社會保障卡相關業務。
3.電話服務:撥打全省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熱線12333咨詢社會保障卡業務,辦理社會保障卡臨時掛失業務。
4.自助終端服務:持卡人可通過在全省各級人社組織、合作金融機構服務網點設置的自助終端或壹體機查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各類個人權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