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新規總結:
1.對於分級基金的申贖、拆合以及停復盤規定:
《指引》新增了第六條,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或根據基金管理人的申請,暫停接受分級基金的申購及分拆合並申報,或者實施停復牌。
細說:這個條款相當於給基金公司了壹個尚方寶劍,當出現去年那種極端行情的時候,分級基金公司在面對套利大軍或巨額贖回時,可以及時叫停。這個規則對分級基金及其子份額的流動性會造成壹定的人為影響。
2.對於分級基金折算時的規定:
《指引》保留了分級基金發生下折算時子份額於折算基準日開市至10:30停牌,但刪除了B類份額於折算基準日13:00至14:00停牌的規定。
細說:減少下折日的停牌時間,是對流動性的壹種提升。
3.母基金的規模限制:
基金在運作過程中如果出現持有人數量不足1000人等不滿足法律法規及交易所規定的上市條件的情形,證券交易所會終止其上市交易。
細說:分級新規壹旦正式施行後,會有大量的投資者由於資金額度的問題退出分級基金的交易,這確實會造成很多規模小的母基金持有人繼續減少。使得壹些基金出現不符合上市條件甚至有被清盤的可能性,基金的退市會讓投資者面臨壹定的流動性風險和投資損失。受此規定影響,未來分級市場可能會逐漸呈現出壟斷格局和品牌效應,即每個行業中都會有壹兩只大型分級基金更容易獲得投資者的青睞,而其他同類型產品則會被慢慢邊緣化,分級基金市場最終會變得相對集中。我認為這事好事情。
4.增加了投資者適當性管理:
《指引》明確了對個人投資者和壹般機構投資者的門檻標準:申請權限開通前20個交易日其名下日均證券類資產不低於人民幣30萬元,且證券類資產包括以該投資者名義開立的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資金和證券。另外在《指引》中的第十條中還明確指出:如投資者不再具備相關業務規則規定的條件,將可能面臨分級基金相關業務權限被取消的風險。
細說:
這裏面其實隱含的問題有好幾個,以下問題我都咨詢過合作券商,但部分內容目前證監會還沒有給明確的解釋:
1)對於多賬戶的用戶,日均資產應該會按照壹帳通名下所有賬戶的總資產進行合計,因此大家不需要為了湊夠某壹賬戶下的金額而轉移妳的個人資產咯。
這裏需要註意的另外壹點是,30萬資產必須是個人實際投入的全部資產,不包括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2)該權限是通過網廳開通,還是需要臨櫃開通?
目前券商也還沒有接到證監會的正式通知。但在指引的第十八條中要求“該權限需要用戶在營業部現場以書面方式簽署《分級基金投資風險揭示書》。風險揭示書應當包括本指引附件所列舉的必備條款。”如果需要臨櫃開通,那對用戶來講門檻又上升了很多。
3)對於多賬戶的用戶,如果在其中壹個賬戶開通分級基金功能,其他賬戶是否仍需開通?
這壹點證監會也還沒有給出明確的說明,但權限的開通應該是分券商來進行的。這不會有太多意外。
4)分級基金權限開通後是否需要壹直保證賬戶內資產在30萬元以上?
按照融資融券、滬港通等有資金要求的功能權限開通,在開通之後均不會在考核投資者的資產情況。但在分級的指引中,特別強調了這壹點,所以在未來可能會定期考察投資者的賬戶資金 ,如果不達標,可能就會有取消權限的風險。但多久審核壹次資產,目前還沒有明確的規定。
目前針對本次新規細則的具體實施辦法都還沒有最終下達,我會隨時關註券商的動態,第壹時間來向大家匯報。
那麽交易所為什麽要對分級基金實行適當性管理呢?
分級基金同屬於杠桿類產品,但由於其低杠桿性,上市之後很長壹段時間交易所都未對他的交易權限進行任何監管,而這壹次交易所之所以出臺這個投資者適當性政策,很大原因應該還是源於去年的股災。去年上半年大盤暴漲,導致分級B天天漲停出現大幅度溢價。下半年又開始大跌,大量分級B連續跌停,使得很多分級B直接在跌停板上觸發下折閾值。很多散戶,不懂分級基金的規則,下折日當天買進,使得壹夜之間失去壹半以上的本金,那段時間證監會門口天天有人靜坐。券商也被搞得焦頭爛額,天天發公告提醒散戶不要購買分級B。這壹次,交易所要進行亡羊補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