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河 的 待遇 在 證券公司 中 算是不錯的了.
比很多 證券公司都要好,,比如 招商證券 ,國泰君安,華泰聯合 這些,他們都不簽勞動合同 的,全部都是 代理合同 ,,銀河證券 進去了就是 正式勞動合同,各種保險 齊全.
第七條 解除勞動合同與辭職
壹、待崗培訓
入職7個自然月起,客戶經理達不到下述任壹條件的,在考核月的次月進行為期壹周的待崗培訓:
1、當月客戶日均資產不足1000萬元。
2、最近3個自然月內累計新增有效戶總數不足6戶。
3、最近3個自然月內新增客戶的資產累計總額不足90萬元。
二、解除勞動合同
(壹)入職後試用期前4個自然月內(含入職當月)累計新增有效戶數不足12戶,或試用期第4個自然月仍達不到普通級客戶經理定級標準的,營業部應與該客戶經理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二)待崗培訓當月仍不能完成見習客戶經理級別最低績效目標或客戶日均資產低於1000萬元的,應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待崗培訓後,重新上崗3個月內再次出現不能完成見習客戶經理級別最低績效目標的,應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三)銷售類客戶經理如出現業績造假,經查實,取消其當月客戶開發獎和營銷績效獎,並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內客戶經理出現第七條應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以及其他不勝任崗位工作的情況,經待崗培訓後仍不勝任的,應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和公司規定,營業部因與客戶經理解除合同,確需支付補償金,單人次補償金額在7000元(含)以內的,由營業部總經理審批;超過7000元的,須上報經管總部市場營銷部、人力資源部審批。
營業部因與客戶經理解除勞動合同造成糾紛需要支付賠償金的,營業部須經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造成勞動仲裁或法律糾紛的,報公司法律合規部按訴訟仲裁程序處理。
不方便多說了,免得被其他證券公司看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