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把過去的退休制度轉變為養老保險制度的問題。
其實很多人不明白,退休制度和養老保險制度不是壹回事。退休制度可以追溯到1951的《勞動保險條例》和1957的《職工退休暫行規定》。當時的退休制度是個人不用繳費,用人單位和國家承擔相應保障費用的模式。退休福利和我退休前工資的壹定比例掛鉤。
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後,實際養老金待遇比退休制度實施前有所下降。為了實現退休制度和向養老保險制度的平穩過渡。國家的設計是實行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前(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後,待遇方案和支付模式幾年不變)計算繳費年限的過渡性養老金。
通過養老金計算公式可以看出,過渡性養老金其實是很劃算的,也是對前幾年個人賬戶養老金、職業年金、企業年金待遇不足的壹種彌補。
第二,養老金計算的因素。按照養老金計算公式,養老金待遇是計算出來的,不是隨意確定的。影響養老金水平的因素主要有上壹退休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繳費年限、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月數、過渡性養老金等。
退休後根據國家下發的養老金調整通知調整養老金。國家在調整時,壹般遵循公平原則,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優待老年人的原則。現在很多80歲以上的老人,都能領到345元以上的養老金。
事實上,影響養老金水平的因素可以看出,退休時的養老金待遇仍然受到年輕時所做貢獻的影響。退休後的養老金待遇要受國家宏觀調控的影響。養老金年度調整實際上是壹個縮小養老金水平差距,調節社會收入再分配的過程。養老金1,000元,繳費年限15年的人,養老金的漲幅往往超過平均漲幅。通過調整大家的養老金水平,差距越來越小。
第三,比較對象的不平等性。人們在比較收入的時候,從來不拿領養老金的老人和年薪幾十萬、幾百萬的高收入人群比較,而總是拿拿社會最低工資的年輕人比較。也就是說,拿領取養老金的頭部員工和拿工資的尾部員工進行對比。這是不平等的。
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信息,2020年,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社會平均工資為8114.9元,私營單位社會平均工資為4810.58元,農民工月平均工資為4072元。
2020年,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總支出為51,301億元,領取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人數為654380+0,276.2萬人,平均每人每月享受養老基金待遇3350元。
所以平均來說,在職職工的工資收入還是遠遠超過退休人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