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好!1.養老保險:本人為福州市城鎮戶口,且在參保年齡範圍內(男60周歲,女50、55周歲)的,可憑養老保險手冊、本人身份證及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或失業證,到市社保中心流動人員窗口接續勞動保險關系。市社會勞動保險管理中心的電話是87305925。2.醫保:在我市有工作單位的,由單位辦理醫保續保手續,其他職工的,由個人辦理續保手續。請攜帶本年度已繳納養老保險費證明、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勞動關系終止協議。目前,福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福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規定,凡符合壹定條件的,均可自願參加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包括18周歲以上的非從業人員、具有本市戶籍的城鎮居民、18周歲以下的非在校學生、學齡前兒童等。符合條件的,可參加我市居民醫療保險,並可在戶籍所在地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辦理參保登記和繳納醫療保險費。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年度從10月份的1到2月份的1。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申報繳費周期為10年6月8日至110年6月30日(今年延長至65438年2月20日)。成年人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300元,其中政府補助150元,參保個人繳費150元;未成年人基本醫療保險每人每年資助80元,其中政府資助40元,參保人員個人繳納40元;新生兒由其父母或監護人憑新生兒戶口簿進行登記申報,並按規定壹次性繳納當年的醫療保險費。新生兒在出生後三個月內參保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出生三個月後參保的,自參保之日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在壹個保險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為3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