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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個人創業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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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壹步做好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各市(區)支行、國有獨資商業銀行青島分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青島分行(支行)、青島市商業銀行、市農協、各區市財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勞動保障部關於改進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的通知》(銀發〔2006〕5號)和《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進壹步做好城鄉統籌就業工作的意見》(青發〔2006〕29號)精神,為進壹步做好我市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小額貸款擔保基金的籌集和管理

青島市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基金由青島市財政局籌集,專戶存儲在小額貸款承辦銀行,專項用於小額貸款擔保。小額擔保貸款的負債余額不得超過貸款擔保基金銀行存款余額的5倍。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委托青島市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運作,擔保費按貸款本金的3\%收取,費用從青島市就業促進基金中列支。

貸款擔保基金每年最高補償率為20\%,貸款擔保基金在限額內不能自行承擔的補償損失,經市財政部門批準後予以彌補。青島市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出具的擔保是不可撤銷的。

二、小額擔保貸款的範圍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有常住戶口、有固定經營場所、持有《再就業優惠證》人員、持有軍人退出現役有效證件、城鎮退役軍人、進行失業登記的高校畢業生、本市其他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均可申請貸款。

三。貸款金額、期限和還款方式

(壹)個人從事個體經營自籌資金不足的,可申請3萬元以內(含3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按月支付利息,到期償還本金。

(二)城鎮失業人員和退役士兵合夥經營或創業,貸款額度控制在5-20萬元。其中,吸納失業人員5人以上、10人以下的,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65438+萬元;吸納失業人員10人以上的,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20萬元。以已辦理就業登記手續並繳納社會保險的失業人員人數為準,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前6個月按月付息,後65,438+08個月按月還本付息。貸款期限不得超過2年。

按期還本付息者,還款期滿後可申請二次貸款。有逾期還款記錄的,取消小額擔保貸款資格。

第四,貸款貼息

(壹)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的失業人員和城鎮復員退伍軍人從事個體經營、合夥經營或創業,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從事微利項目的,由市財政給予全額貼息,享受貼息期限不超過兩年。

(二)對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和其他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從事微利項目的,市財政給予50%的優惠。微利項目是指商業、餐飲、修理等經營項目,包括:家庭手工業、修理更換、圖書借閱、酒店服務、餐飲服務、染織縫紉、復印打字、理發、小飯桌、零售店、搬家、鐘點工服務、家庭清潔衛生服務、初級衛生保健服務、嬰幼兒保育教育服務、殘疾兒童教育培訓服務、養老服務、病人護理等。

動詞 (verb的縮寫)反擔保

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借款人依法提供反擔保,反擔保可以用房屋抵押或擔保人擔保。其中,抵押的房屋要求產權清晰,並征得房屋所有人及其同住人的同意;擔保人擔保可以由公務員、事業單位、有穩定收入的工作人員提供。貸款金額在7萬元以下(含7萬元)的,需1人擔保;借款金額7萬元以上654.38+04萬元以下(含654.38+04萬元)的,需兩人擔保;貸款金額大於654.38+0.4萬元小於20萬元的,需三人擔保。擔保人之間存在無限連帶責任。擔保人提供擔保時,應當簽訂擔保合同。

不及物動詞貸款提交材料和審批程序

(1)提交的材料

1,從事個體經營的申請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提供《再就業優惠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員軍人提供有效的《退出現役軍人證》原件及復印件,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持《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貸款申請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工商部門註冊的營業執照或其他行政部門頒發的許可證證書及復印件;

(4)反擔保證書;

(5)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2、設立企業(含合夥實體)申請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的人員需提供再就業優惠證,復員軍人需提供軍人退出現役的有效證明,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需持畢業證書及復印件;

(2)貸款申請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4)招聘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山東省社會保險費專用收據,青島市社會保險人員基本情況及增減變動表(貸款申請人在本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

(5)項目可行性分析和還款能力報告;

(6)經營時間超過1年的企業,提交上壹年度財務報表和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

(7)反擔保證書;

(八)驗資報告

(9)貸款經辦銀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審批程序

1.自主創業貸款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戶口所在地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附表1)。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進行資格審查,通過人力資源網絡系統確認是否辦理了自主創業手續,對經營項目進行現場檢查,核實抵押物、擔保人,在5個工作日內簽署貸款、微利項目審核意見。申請人持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簽署的申請表,到所在區就業服務中心進行審核。區就業服務中心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後報市就業服務中心,市就業服務中心所屬的市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和抽查,並對微利項目進行認定。

貸款金額低於65438+萬元(不含65438+萬元)的創業或合夥經營申請人,持相關材料直接向所在區就業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表2)。區就業服務中心進行資格審查,對經營項目進行實地考察,核實抵押物和擔保人,在8個工作日內簽署貸款和微利項目審查意見並報市就業服務中心。市就業服務中心所屬的市失業小額貸款擔保中心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和抽查,並對微利項目進行認定。

貸款金額在65438+萬元以上(含65438+萬元)創業或合夥經營的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就業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表3)。由市就業服務中心所屬的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進行資格審查,現場考察經營項目,核實抵押物和擔保人,在10個工作日內簽署貸款和微利項目審查意見。

2、貸款審批後,市就業服務中心所屬的市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與貸款申請人、擔保人辦理反擔保手續。

3.貸款申請人持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簽署的貸款申請表和貸款經辦銀行要求的相關資料向銀行申請貸款。經辦銀行根據有關規定,對申請人的貸款資格、貸款用途和還款能力進行審查,並在3個工作日內給申請人答復。經辦銀行同意貸款的,申請人與經辦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不同意貸款的,經辦銀行應向申請人說明理由,並反饋給市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

七、貸款貼息程序

(壹)經辦銀行根據國家財務會計制度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計算微利項目貸款的貼息金額。計算折扣的時間根據貸款的結息時間確定。

(二)經辦銀行應在季度結息後五個工作日內,向市就業服務中心所屬的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申請貼息,並附借款人再就業優惠證(或軍人退出現役的有效證明)、貸款發放憑證及明細清單。明細表應包括每筆貸款的項目名稱、貸款金額、發放時間、期限、借款人名稱、住所和還款日期。

(三)市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後,在5個工作日內填寫《單位支出撥款申請表》,攜帶相關材料,經匯總並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後,到市財政部門辦理資金撥付手續。市財政部門審核同意後,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向市國庫支付局辦理結報手續,並將資金撥付給經辦銀行。

(四)經辦銀行應按季度向財政部門申請貼息資金。

八。相關部門的職責

各級財政、勞動保障和經辦銀行要按照各自職責,認真履行責任和義務,落實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支持失業人員創業。

(壹)中國人民銀行的職責:

指導貸款銀行按規定開展小額擔保貸款,監督落實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監督貸款銀行按照擔保基金余額的5倍發放貸款。

(二)貸款金融機構的責任:

按規定審核借款人申請,嚴格按照擔保基金1:5的比例放貸,按貸款管理程序做好貸款催收工作。按區、街道辦事處建立小額擔保貸款臺賬,每月5日前向人民銀行報送小額擔保貸款統計報表(見表4、表5),並及時向勞動保障部門和人民銀行報告小額擔保貸款發放、回收和管理情況。

(3)財務部門的職責:

負責落實小額擔保貸款擔保基金、小額貸款貼息資金的審核撥付,監督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程序。

(四)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職責:

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委托市就業服務中心具體負責小額擔保貸款工作。市就業服務中心對各區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其中對從事個體經營的申請人抽查不少於20\%,對申請人創業的反擔保情況進行逐壹核實;審核小額擔保貸款貼息額度,負責擔保基金代償貸款的起訴和追償。

區就業服務中心負責對轄區內吸納失業人員的合夥實體或小企業的資質、項目、反擔保進行審核,對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提交的個人小額擔保貸款申請進行核實,做好貸款催收工作,並按規定提交相關報表。

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負責受理轄區內借款人的貸款申請,指導填寫申請表及相關材料,考察貸款項目,核實反擔保,向區就業服務中心推薦符合條件的,不符合條件的向申請人說明理由。做好小額擔保貸款跟蹤工作,建立小額擔保貸款登記臺賬,定期走訪了解借款人的經營和生活狀況,積極開展貸款催收工作。

九、建立小額擔保貸款回收激勵機制。

為加快信用社建設,提高小額擔保貸款回收率,區、街道就業服務機構將根據貸款回收情況給予獎勵。其中,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回收率達到90\%(含90\%)以上、95\%貸款回收率達到95\%(含95\%)以上、97\%貸款回收率達到97\%(含97\%)以上的,按當年貸款回收額的3\%給予獎勵。獎勵資金從就業促進資金中支付。對貸款回收率低、擔保基金代償達到貸款額20%的地區或街道,應停止貸款業務,督促代償貸款的償還。貸款回收率達到80\%以上才能恢復貸款。各區小額擔保貸款發放和回收情況納入促進就業責任目標考核體系。

本通知適用於市南區、市北區、四方區、李滄區。五市三區要根據實際情況建立相應的小額貸款擔保基金,積極開展小額擔保貸款工作。有條件的設區市可將被征地農民、返鄉創業農村勞動力和庫區農村勞動力納入貸款支持範圍。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青銀發[2003]167號文件同時廢止。

中國人民銀行青島中心支行

青島市財政局

青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